1、本人申请:受灾人员本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因灾住房倒损情况和需要解决的困难;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的,由村(居)民小组提名。
2、民主评议: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受灾人员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对受灾人员因灾生活困难情况及其自救能力进行民主评议。
3、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乡镇(街道)审核。
4、镇街审核:接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评议结果后,乡镇(街道)及时组织力量对受灾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核实,3日内完成复 baihuawen.c n查复核工作,上报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5、县(区)级审批: 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乡镇(街道)上报后,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6、发放补助
1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后;
2本区农村居民;
3区、乡镇(街道)因灾倒损农房台账有记录;
4申报材料齐全。
补助项目主要有五大项:灾害应急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性生活救助、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灾害应急救助,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过渡性生活救助,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
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