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该页是漂亮的小编帮助大家收集整理的健康服务方案最新9篇,欢迎参考阅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要求,依据《健康江西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江西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健康江西委发〔20xx〕1号)和《关于印发健康江西行动20xx年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心理需求,促进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渝水区城南办站前社区、城南办西街社区,分宜县分宜镇角元村委等3个社区(村)推荐为国家级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单位,并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背景及现状
心理健康是人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认知合理、情绪稳定、行为适当、人际和谐、适应变化的一种完好状态。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老年人的幸福安康以及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由于人口快速老龄化、高龄化、家庭结构变化以及老年多种慢病共存等原因,导致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凸显,老年人群中存在抑郁或焦虑症状心理问题的比例也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年龄增加,或受许多慢性病的影响,老年人认知功能逐渐退化,发生老年痴呆症的危险性也逐渐升高。
二、工作目标
1.全面了解、掌握三个试点社区(村)的老年人心理健康现状和需求;
2.促进基层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技能水平明显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显著增强;
3.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心理健康状况有所改善。
4.坚持试点先行,将试点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逐步扩大推进全市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试点地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调查
对渝水区城南办站前社区、城南办西街社区,分宜县分宜镇角元村委等三个试点所在县(区)的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医疗机构情况、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情况以及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情况等进行调查。
(二)开展试点地区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评估
1.调查内容:基本信息、认知及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心理健康素养及需求。调查问卷结束后,给出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分结果,评估结果分为一般人群、临界人群和高危人群,不同人群给予不同的健康指导。
2.调查方法:上门入户,实地调查,制定统一的问卷对三个试点辖区内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调查时,要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个人意愿及获取知情认同。
(三)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和干预
通过调查了解的情况,根据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的三个类别,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不同的心理健康促进和干预。
(四)数据录入与管理
国家项目工作组统一建立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各项目试点指定专人通过电脑客户端进行数据收集和管理,调查员通过手机或平板进入问卷界面开展现场调查并上传数据,数据收集管理工作与现场调查工作同步进行。市级、县区级、乡镇/街道级和社区/村级项目负责单位通过电脑客户端登录相应的数据管理账号,进行调查表填写和统计查询。
四、项目督导
(一)督导时间
根据国家、省试点项目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推进情况,对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调度督导。
(二)督导内容
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督导内容包括工作总体组织管理情况、培训情况、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心理健康促进与干预活动开展情况等。
(三)督导方式
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督导方式包括相关文件审核、现场督办、工作进展调度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严峻形势,满足老年人身心健康需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家庭幸福的重要方面。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大胆探索,为促进全市老年人心理健康、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夯实工作基础。
(二)加强领导。各级卫健委做好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为项目试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整合各类资源,逐步完善老年人健康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和指导项目试点单位开展工作。
(三)加强评估。各项目试点单位要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做到边实施边总结,切实把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做深做实。
进一步提高新时代心理育人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坚持“育心、育德与育才相结合,发展、预防与危机干预相结合,专门课程、学科渗透与主题活动相结合,学校主导、家庭协同与社会支持相结合”原则,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完善政策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提升学生调控情绪、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基本达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全面建立,政府、学校、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会、家庭等网格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到20xx年底,全市中小学校100%建立心理防护网络,县(市、区)100%设立或接入心理援助热线、100%建立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率达到100%,家长的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配齐建强,专业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志愿服务队伍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中,市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达到15%以上。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基本形成,自助互助技能掌握率达到30%以上,心理问题发生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质量
1.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发挥课堂教学和班团队会主渠道作用,统筹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挫折教育等心理健康教育,按照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的标准,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和课表。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要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团辅活动。各地各校要依托赣教云平台和官方网站,培育、遴选和推广一批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案例和线上课程,形成系列化的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程资源。20xx年前完成“100节心理活动示范课、100个优秀心理辅导案例、100个校园心理剧”资源库建设。
2.发挥五育融合心理健康教育的功能。坚持学科融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加强作业管理,改进考试方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充分挖掘课程教材蕴含的心理要素,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思维、情感、态度、意志等心理要素的同步发展。严格落实开齐开足上好体育、音乐、美术课的刚性要求,广泛开展“晒课表”活动,严禁“阴阳”课表。积极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艺术实践活动。
3.创新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路径。探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效融合机制,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掌握简便有效、容易操作的心理调适方法。充分利用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等校外资源,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研学、心理素质拓展和心理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4.开展全员测评筛查。积极推进心理健康筛查服务,在现有教育平台中增设学生心理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供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档案管理与转接、异常行为预警、心理训练、在线咨询等一站式服务。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筛查,建立心理健康状况动态监测机制,根据筛查结果,建立“一生一档”心理成长档案。全面建立“班级(宿舍)—年级—学校—家庭”的心理健康四级预警网络,班级预警由心理委员(每班设男、女委员各1名)、班主任、任课教师共同负责,班主任要积极引导心理委员发挥好“信息采集器”作用,全面掌握学生亲子关系、家庭变故、人际矛盾、行为异常等动态信息,实现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
(二)完善心理关爱与帮扶机制
5.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大力推进“万师访万家”谈心谈话活动,指导学校建立全员导师制,在开学前后与每位学生进行一次“面对面”“一对一”的谈心谈话,对尚未返校的学生可采取电话或网络方式进行。全面实行“倾听1刻钟”行动计划,让每个学生每天与同学、班主任、任课教师或家人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要结合自我报告、日常观察、家访等方式,有效掌握困扰学生的具体压力源和情绪行为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研判、心理疏导、日常帮扶和档案建立工作。
6.完善辅导服务制度。统筹全市学生心理辅导资源,组建高水平的学生心理辅导服务团队和突发事件的心理专家团队。广泛宣传江西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热线——12355,提高对服务热线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各地各校要健全心理辅导值班、预约、面谈等制度,利用电话、网络等媒介,满足学生咨询与求助需求。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心理社团等作用,积极开展同伴辅导和互助。面向学生的心理辅导要遵守保密原则,恪守咨询伦理,保障信息安全。
7.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健全卫生医疗机构与教育部门及各级学校协同合作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医院与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常态化合作关系,明确具体对接联络人员。推动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咨询中心或心理(精神)门诊,精神病专科医院普遍设立心理门诊。到20xx年,县级以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鼓励设立相关社会机构,加强对沉迷网络人际交往、游戏等网络迷恋行为学生的心理矫治工作,对留守、贫困、流动、单亲、残疾、丧亲等处境不利的学生给予重点关爱,为遭受校园欺凌和暴力、家庭暴力、情感困境等情况的学生,提供及时心理干预。同时,重视治疗返校学生心理支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心理辅导,做好跟踪记录。
8.建立数据监测反馈机制。建立监测数据反馈机制,公安政法及宣传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网络平台的监测,发现学生通过网络搜索或讨论自杀方法等信息时,应及时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反馈,运用科技手段协助学校定位突然失联学生,尽最大努力挽救生命。
(三)优化心理健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9.配齐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强化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各级编制部门应按属地原则指导学校在编制总量内,统筹合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且每所学校至少配备2名。独立法人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原则上按照师生比1∶800配备专职教师,超过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采取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配备,要求至少配有1名专职教师。鼓励教师自主学习,探索以奖代补方式,由所在单位报销考取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资质证书费用。县级教研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必须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周担任一定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包括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教育、活动课程),并从事6小时以上的个别咨询或团体心理辅导。
10.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实施心理健康教师三年培训计划,依托“国培”项目、“省培”项目、吉安美丽园丁公益行动计划以及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班,分期分批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骨干教师培训(包括理论学习、技能辅导、实战观摩、案例督导等多种形式),提高教师基本理论、专业能力和操作技能水平。市级每年举办1-2期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专题培训,各县(市、区)每年至少举办1期心理健康教师专题培训。鼓励有志于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参加心理健康专题培训,掌握心理健康指导基本理论和方法,并经考核取得对应的。国家认可的专项能力证书,充实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将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纳入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主任培训和新教师入职培训,切实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各级各类培训,用3年左右时间达到心理健康师资配备要求。各地各校要积极推动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参加各级职称评聘、优质课比赛、基本功大赛。落实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政策,并计班主任工作年限。
11.积极扩大心理援助志愿服务组织。依托卫健、政法、团委等部门的相关组织,招募医务人员、专家学者、学校教师、社会工作者等具备资质的人员,进一步健全全市心理援助志愿者服务团队,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成立一支不少于20人的志愿服务团队,设立24小时开通的心理援助志愿服务热线。积极推广江西省社会心理服务热线——966525,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常态化为广大市民推送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和预防技能。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心理健康咨询网站,开展科普宣传、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志愿服务。指导各中小学积极与井冈山大学、吉安职院等高校开展心理健康结对帮扶。
(四)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系列主题项目
12.实施“‘安姐康哥’课代表”党建引领项目。大力打造“‘安姐康哥’课代表”党建品牌,探索“党建引领学生成长”有效途径,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示范班培训内容,提升基层党组织和书记心理引导能力,通过搭建以党员教师、家长为主体的“安姐康哥”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基层党组织、党员教师有效融合的工作机制,利用学校课后服务、班队主题活动等平台,让身边人解身边惑,帮助学生培育健康积极心态。
13.开展“1+1”心理健康教育项目。结合“五育并举”工作要求,实施中小学生每天至少“运动1小时、劳动1小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工程。社会、学校和家长,要为学生运动、劳动创造必备的时间、场所,通过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及劳动教育,使负面情绪及时得到消解,培养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心态转换”。
14.落实“首课负责制”生命健康教育项目。在每天第一节课前开展“阳光5分钟”的生命健康教育,通过课前演讲、故事分享、微视频、音乐放松、集体唱歌、手指操等形式,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成长规律,围绕认知水平、心理和生理特征、压力及挫折应对等重点内容,强化生命教育。
15.建立分类指导的“红黄蓝”卡项目。各校要根据信息采集情况和师生心理健康量表分析,建立师生心理健康“红黄蓝”卡制度,制订分类管理机制,精准提供心理服务。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建立“一人一策、一人一帮”工作台账,做好隐私保护,设立标准化处置流程。对出现言行异常等情况的学生,要及时与监护人联系,必要时尽快送医就诊。
16.打造心理健康教育家校社协同项目。加快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通过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市、县、校三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配备必要的桌椅、图书及相关设施设备,逐步达到“有计划、有队伍、有制度、有专用室场、有活动记录”的“五有标准”。组建吉安市家庭教育百名讲师团,每学期针对家长开展不少于4课时的专题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活动。进一步完善家校沟通交流机制,畅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即时通讯软件等家校沟通渠道,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子女教育,帮助家长提升、识别和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形成家校共育合力。同时,扩充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场所家长学校功能,由民政、卫健等相关部门定期配送心理健康和家庭婚育教育等课程,系统改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大育人环境,形成具有吉安特色的家庭教育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作为落实立德树人和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点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教体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网信中心、市委编办、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组成。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按照“心理健康教育项目化”思维,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举措,并报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备案。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二)夯实基础保障。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效益的考核,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到20xx年末,所有城区中小学及乡镇中心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全面建成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并健全值班、预约、辅导、档案建设及移交等管理制度,确保非寄宿制学校心理辅导室每天开放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学校每天不少于4小时。不具备建设心理辅导室的规模较小的学校或村小、教学点,要纳入片区中心学校范围,统一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三)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估认定工作,分批次推进各级心理健康特色示范学校创建,确保到20xx年全市15%的中小学校创建成为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交流,及时总结经验、交流成果。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5·25”全国大中学生心理健康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动漫等传播形式,播出一批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分年龄段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科普宣传,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加强心理宣传教育。要强化新闻机构的社会责任,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查制度,坚持正面宣传引导,规范心理危机事件的新闻报道,避免因误导社会舆论而造成不良影响。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注重师生心理和谐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根据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强化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训练,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培养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及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阵地建设,统筹专业支撑。因地制宜,分类规划,按照统一的标准建设学校心理辅导室等心理健康教育阵地,依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机构或组织,统筹聚合区域内心理健康专业资源,着力解决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资源缺乏的问题。
(二)统一准入机制,统筹师资配备。构建标准统一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机构准入机制,统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和管理方式,实现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县管片用”,着力解决师资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
(三)统一工作模式,统筹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统一完善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模式,分层级统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以点带面,以少带多,着力解决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统一筛查标准,统筹教育科研。按照统一的检测机构、检测程序、标准尺度、质量要求开展师生心理健康筛查,并分区域建档管理。统筹组织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活动,构建以研促学、以学促教的立体网状教研工作体系,着力解决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水平不均衡的问题。
三、工作目标
不断完善学校心理健康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师生心理健康问题发现、教育、引导、诊治能力。帮助师生提高自主自助和自我调节能力,增强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培养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对存在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师生,进行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措施,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有效防范学校师生因心理健康问题引发极端事件。
四、工作措施
(一)构建一个融合贯通的平台体系。
1.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市、县两级分别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筹负责辖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对辖区学校、乡镇开展心理健康业务指导、师资培训等,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和专业心理咨询等服务。2022年底前市、县两级全部建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以县域片区划分为基础,依托片区中心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职岗位2—3个,统筹用于片区开展工作,为有需求的师生和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3.建设学校心理辅导室。鼓励在达高等院校建立相对独立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院(系)二级心理辅导站。中小学校根据学生规模,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建设标准心理辅导室,并配备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022年底前每个县域片区选择一所中心学校建成心理辅导室,2024年底前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全覆盖。学生在校期间心理辅导室每天定时向师生开放,严格遵守职业伦理规范,开展心理辅导工作,认真建好并妥善保存学生成长信息记录、个别辅导记录、测评资料、录音录像等心理健康辅导档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发挥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作用。创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优质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协助指导市、县两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充分利用四川文理学院等高校优质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进校园”活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工作室”和“心理大课堂”专题讲座,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实践研讨、教学研究、教育科研、课程建设、教师培训、专业督导等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打造一支优质专业的师资队伍。
5.配齐建强骨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统一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入职标准,通过外部招引、内部挖潜培养、现有其他学科教师转岗等方式,逐步配齐建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在达高等院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且至少配备2名;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制订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标准,落实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激励机制,确保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辅导员)同等待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量要在学校年终绩效考评中予以充分体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总体计划,分期分批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每年至少全覆盖培训1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学校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至少每3年全覆盖培训1次。在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各类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各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1期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培训,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水平和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7.加强教育科研引领。市、县两级教育科研机构要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分学段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制度,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心理健康教育公开课或观摩课,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市心理健康教育赛课活动,定期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术交流和教研活动,提升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资源库,加快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发挥学科带头人的教育科研引领作用。鼓励中小学教师、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评选推广应用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固化一套标准统一的工作模式。
8.全面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测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或按统一标准选择相关专业机构,分别负责组织市本级和本辖区内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阶段学校师生每学年开展1次全覆盖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学校科学运用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分级分类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做到心理健康问题师生精准识别、及时干预、处理得当。将可能存在严重和高危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相关情况录入四川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台账管理系统,实现线上管理、线下跟踪、动态监控。在达高等院校每年在新生入校后适时开展全覆盖心理健康测评,并对测评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和合理应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9.开足开齐心理健康课时。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义务教育阶段在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生命生态安全》中安排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高中阶段在校本课程或者选修课程中安排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保证每班每两周至少1课时,每学期不少于9课时。在达高等院校要落实教育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课程2学分、32—36学时要求。鼓励各学校开展各具特色的心理健康选修课程,在市、县两级教研部门的指导下开发心理健康教育校本教材。各学校团组织、少工委要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主题团(队)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10.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学校课堂教学要增加法治教育内容。学校要主动与属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加强联系,每学期至少联合开展1次全校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方法,培养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珍爱生命、敬畏生命的理念。(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11.强化重点对象关注处理。加强各方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大对心理健康问题学生、问题家庭学生、留守学生三类人群动态排查掌握,重点了解和关注有精神病史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上报和梳理汇总。对有心理危机的师生建立预防、预警、干预机制,实行“一对一”“多对一”跟踪防控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生命教育、心理疏导和志愿服务,降低师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率。超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范围的,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或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12.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放假前后、考试前后、开学前后及毕业生离校前等重点时段心理辅导工作,特别是针对有家庭变故大、没有考上理想学校、没有找到工作等情况并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不定期开展沟通交流,做好思想引导。制定完善学校心理问题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生因心理问题发生意外事件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指导下核实情况、及时处理,加强对其他学生的教育和辅导,严防事态扩大或者发生次生心理伤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四)创建一种各方协同的共育机制。
13.建好留守儿童关爱阵地。积极统筹各方资源,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寄宿制学校设施建设,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托管服务和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妇女之家”“童伴之家”等阵地作用。配备必要的电话、图书、电脑、益智玩具等硬件设施,满足留守儿童求学、休闲、健康玩耍的需要。深化实施“童伴计划”项目,严格落实“童伴妈妈”“六个一”工作职责,加强对“童伴妈妈”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指导,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
14.完善医疗机构服务体系。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等,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设精神(心理)科,为有心理问题师生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开设心理门诊,为师生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院要大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服务工作,将儿童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纳入儿童保健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的。协作支持机制,为所在区域学校提供医疗帮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15.推动家、医、教协调联动。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家庭教育指导,通过教师家访、家长学校交流等多种途径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家长预防和识别孩子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班主任每学年对所在班级学生开展1次全覆盖家访,学校每学期面向家长至少开展1次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对家庭关系紧张的父母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建立对孩子的合理预期和良好的亲子关系,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建立家庭、学校和医疗机构的转介渠道,对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师生,及时转入医疗机构治疗。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心理问题师生档案,主动加强与学校、家长联系,做好心理问题师生的收治和常规随访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五)拓展一个全面发展的育人空间。
16.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全方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落实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和美育课的刚性要求,积极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丰富的艺术实践活动,结合各学段特点系统加强劳动教育,吸引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和学生社团活动,切实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
17.丰富教育活动载体。将每年5月确定为“达州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把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班级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文体娱乐、心理素质拓展等活动,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中小学校从小学四年级起每个班级要建立心理委员制度,设立男、女心理委员各1名,充分发挥朋辈帮扶作用,帮助纾解心理压力、提振学习信心。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运用青年之家、青少年宫等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合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18.加强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市、县两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通心理援助热线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网站等,打造达州心理教育援助服务品牌。各学校设立心理咨询电子邮箱,组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答复,广泛利用微信、QQ等线上途径提供专业化心理咨询服务。用好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12355青少年服务台,及时帮助解决师生心理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区域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整体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硬件项目建设等的经费投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经费要纳入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等专项工作经费要按照实际需求足额保障,确保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软硬件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三)压紧压实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强化责任担当、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分行业、分条块开展调研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平台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力量更多关心关注师生心理健康,主动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网络治理,管控不良信息网上传播,清理网络有害信息,防止对学生健康成长造成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昆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等文件要求,结合昆山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65%以上。
二、服务对象
1.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2.辖区内0-36个月常住儿童。
三、服务内容
1.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1)中医体质辨识
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2)中医药保健指导
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在完成中医体质信息采集、中医体质辨识后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养生保健和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并在体检表中“健康评价”、“健康指导”、“危险因素控制”和“指导意见”中予以体现。
2.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1)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2)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四、工作要求
1.明确目标责任。市基公技术指导中心统筹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市妇保所统筹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负责项目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组织管理、信息汇总上报、质量控制、督导评估等工作。结合项目工作现状,有针对性地对儿保医生开展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对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人员开展老年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充分利用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患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对不愿意接受中医药服务的老年人,要进行确认,并留有记录。
2.强化规范操作。市基公技术指导中心、市妇保所要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建立培训制度、增加培训频次、注重培训质量,努力提升服务素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面贯彻落实《规范》,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努力提升服务素质,促进工作保质保量开展。
3.加强督导评估。市基公技术指导中心、市妇保所要按照市卫健委印发的《市级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意见》精神,建立专业指导团队,建立对口负责制,定期到医疗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要建立项目每季度督导机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质量。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xx〕26号),为实施好我毓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到20xx年底,我辖区65岁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分别达到35%以上。
二、主要任务
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驻居民和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具体内容为: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三、实施主体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由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开展培训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
培训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
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有关中医药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中医药内容概述、公共卫生的概念及中医“治未病”的理念、老年人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2.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培训
培训人员:从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医师、预防保健人员、注册护士和乡村医生。
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有关中医药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设计思路及其有关中医药内容概述、公共卫生的。概念及中医“治未病”的理念、老年人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二)完成项目任务
10月8日-12月31日: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驻居民和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三)组织调研督导
10月8日-10月30日:由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对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列入本地区重点中医药工作,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培训,科学实施
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中医药政策培训,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要把县级中医医院作为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的培训基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中医药技能,规范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要结合当地实际,把项目实施与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在工作中研究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做好总结
各地要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调研督导,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指导基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努力挖掘、总结基层的好经验、好方法,宣传好典型、好事迹,调动基层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积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娄底。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35%。90%以上的综合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到100%。老年健康支撑体系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相关制度、标准、规范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稳步提升,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
1.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老年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及相关政策。鼓励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健康大学(课堂)。结合全国爱牙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卫生日、世界阿尔茨海黙病日、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专题宣传活动普及老年健康科普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组织开展老年健康教育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内容包括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等。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机构要将老年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并且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老年健康知识讲座,推动老年群体健康意识的提升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委老干部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全面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适合老年人健身锻炼的体育项目,带动老年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赛事活动。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进社区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广场舞、门球、柔力球、健身球(操)、健步走等老年体育活动。每年举办球类等老年人喜爱的体育项目比赛,推动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常态化。(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强预防保健
1.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年提供规范的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为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对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以老年人群为重点,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将老年人营养作为健康娄底行动合理膳食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监测、评价和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加强老年疾病预防。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完善精神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倡导全社会关注老年人精神障碍问题,了解预防老年期痴呆、抑郁等精神疾病的知识,重点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开展老年人残疾预防工作,提供辅助器具配备服务,开展老年残疾人支持性康复服务。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逐步降低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和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各类老年健康服务项目一站式、一体化融合服务机制。(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行动和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推进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支持社区养老设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合资源,加快推进社区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推进实施无障碍环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居住环境适老化、适残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为老年人健康提供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残联、市卫健委、市文旅广体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三)加强疾病诊治
1.加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医养结合机构为补充、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以二级及以上医院转型、新建或扩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将老年医学科作为新建或新晋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必设科室。推动提升老年医学科床医比、床护比。到20xx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市卫健委、市发展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建立老年人候诊专区,优惠门诊诊查费,为老年病人提供门诊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取药、治疗等优先服务和平车、轮椅等便利服务,不断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和就医环境,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环境。提供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医疗、康复、护理等老年友善服务,到20xx年,9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4.推进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症诊治。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症诊治,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建立老年综合评估室,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的综合评估服务。采用多学科会诊模式,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开展老年人用药监测,加强老年人用药指导,建立老年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5.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方便老年慢性病患者线上复诊,推动构建老年慢病患者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开展社区(村)和居家医疗健康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社区(村)、家庭延伸,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及约定的医疗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申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以老年保健、康复为主的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四)加强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开展老年康复特色服务
1.加强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可负担的康复医疗服务。统筹整合、优化配置老年护理资源,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未期的护理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提升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供给能力。针对已经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用房装修、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帮助,医保局加大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保覆盖面。针对没有条件设立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要采取协议合作、互惠互利的形式,促使养老机构与医院签订规范可行的合作协议,提高医疗机构履行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养老机构提高疾病预防、健康咨询、疾病筛查、健康检查服务的能力。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鼓励康复医院或护理院与养老院同址设院、毗邻建院、两院合一。鼓励发展“互联网+康复、护理服务”等,推动康复、护理服务从医院向社区、家庭延伸。建立老年护理服务专家与师资团队,促进老年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老年护理服务,完善老年护理服务模式。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5%(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开展中医特色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探索建设中医特色医养结合服务示范点,开展中医药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馆”的建设,改善中医药诊疗环境,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满足老年人康复、护理需求。(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满足失能老年人需求
1.开展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开展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满足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基本护理需求。(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实行长期照护合作机制。推动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院(站)等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开展定期远程会诊、联网培训、对口支援,并与基层双向转诊,实现老年患者的连续治疗及全程化连续照护。(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加强长期照护机构建设。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能力状况评估及适合的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等照护服务。推动长期照护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扩大长期照护服务有效供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和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适宜、综合连续的长期照护服务。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护理站、护理中心。(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4.加强老年特殊群体保障。政府设立的长期照护机构和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的养护机构,优先满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需求。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5.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加强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满足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优化照护队伍人员结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进一步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培养规范化养老护理员队伍。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人员提供居家照护服务。(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六)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提供临终人文关怀
1.鼓励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具备条件的,开设安宁疗护中心、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鼓励具备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相关标准开设安宁疗护或临终关怀服务专区或专科。(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完善安宁疗护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收费政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自主确定。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探索建立安宁疗护按床日医保付费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促进安宁疗护健康发展。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为患者及家属提供人文关怀。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校、老年大学等健康课程,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出台实施扶持政策,结合大健康产业发展,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扶持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中心等,将符合条件的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加大对贫困地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实现城乡、区域老年健康服务均等化。鼓励相关机构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险种,提高执业人员防范风险能力。逐步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推动形成符合地方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通过各级财政科技计划支持老年健康相关课题立项,推动开展老年健康相关学科研究,支持老年健康相关预防、诊断、治疗技术、课题研究和产品研发。(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老龄健康专家库,加强安宁疗护专家库建设。推进校企合作,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三级医院建设培训基地,鼓励养老院、护理院等机构与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探索“订单制”等人才培养途径,加强老年健康人才培养,壮大老年健康人才队伍。鼓励医院、养老院等引进老年医学、护理、康复和安宁疗护等方面人才,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加强老年健康、安宁疗护、老年护理等培训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老年医院和三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通过互联网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老年医学、安宁疗护及其相关专业人才培训。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健康人员培训规划,到20xx年基本满足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完善老年健康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推动养老健康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水平评价体系建设,加快技能人才培养,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相应证书,拓宽职业发展前景。(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政策,依托市级卫生健康数据库信息,搭建老年健康服务大数据信息平台,依托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开展老年健康服务。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通过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进一步开展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四)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性,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得力人员专门负责实施,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纳入重点工作绩效考核范畴,大力支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老年健康事业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结合、发展性与预防性相结合。
三、总体目标
构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促进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四、工作体制建设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建设
1.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着力建设符合国家人才培养目标、适合学生需要、具有本校特色、广受学生欢迎的课程教学体系,作为心理健康教育主干课程面向新生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设置2学分、32学时。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类选修和辅修课程,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2.整合学校资源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开发建设在线课、慕课、微课,开设朋辈心理辅导课和心理特色工作坊等选修和辅修课程,科学设计心理健康课程,加强课程教学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和质量控制。
3.丰富教学形式,创新教学手段。采用参与式、互动式、体验式、分享式的教学模式,通过线上线下、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竞赛或展示活动,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体系建设
1.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面向全体学生举办“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打造特色项目和品牌。
2.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动漫、校报、橱窗等宣传形式,广泛运用网站、手机客户端等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学生心理保健能力。
3.开展自助互助,发挥朋辈作用。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和班集体、寝室建设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学生成立心理健康教育社团和朋辈帮扶组织,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自助互助活动。加强对学生骨干的培训和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发挥学生自我教育和同伴教育作用,培养学生维护自己和关爱他人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心理咨询设施建设。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等从事各种心理健康服务的基础设施,学校心理咨询室开放的单元时间和接待量要满足学生的咨询需求。
2.完善心理咨询制度建设。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要求,保证心理咨询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访谈、回访、转介等制度,建立心理咨询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学生隐私;加强心理咨询个案记录与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研讨与督导活动,不断提高心理咨询的专业化水平。
3.实施心理咨询分类引导。针对不同学段、不同专业学生,精准施策、因材施教,把解决思想问题、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大学新生、应届毕业生、特殊家庭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就业困难等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帮助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在关心呵护和暖心帮扶中开展教育引导。
(四)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
1.建立普查和排查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的作用,通过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危机定期排查以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报告制度等途径和方式,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有针对性地预防干预。
2.制订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纳入学校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完善校园危机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建立快速危机反应机制。
3.建立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出现危机情况,相关人员立即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并在专家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序地干预。
4.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到校医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对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五)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建设
1.构建校内协同育人机制。全面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和专业课教师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合力。
2.构建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学校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开展家访、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等多种方式拓展家校联合育人渠道,密切家校联系,构建更多的社会支持系统,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3.构建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学校加强与宣传、新闻、文化、公安、医疗等部门的密切联系,提供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和心理文化服务;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积极推进医校工作联盟建设;支持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积极参加社会心理服务,构建和完善“以学校为主导、家庭重点参与、社会资源支持”的联动育人机制。
五、组织实施
学校围绕“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目标,积极构建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工作网络,各级各部门确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共同促进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一)一级工作网络——学校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完成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党委学生工作部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与组织、宣传与推广、教学与研究、辅导与培训、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具体组织协调开展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开展学生心理普查、心理咨询和辅导,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指导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全校教职员工都负有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学校着力构建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
(二)二级工作网络——学院
1.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统筹开展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负责本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的选聘、管理及业务培训。
2.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辅导员负责学院心理健康日常管理工作,每年报学生处备案,心理健康责任辅导员接受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任务并负责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
3.加强学院心理健康二级辅导站建设。设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室、谈心室,确立心理咨询辅导工作制度。开展咨询辅导、宣传教育等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室或谈心室建设要有专门场地、专业设施、专人值班,保证学生咨询服务需求。
4.学院学生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有责任心、危机意识,做好重点关注学生心理问题排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关注、关怀、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辅导并做好记录,预防或避免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三)三级工作网络——班级
1.班级设立1名心理委员。心理委员要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在本班级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2.心理委员帮助有心理困难的同学及时前往学院、学校心理咨询室接受心理辅导,负责向心理辅导教师提供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及行为表现,以便加强对接受咨询学生的跟踪及反馈。
3.心理委员、班级干部、学生党员等班级骨干协助学校、学院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座及活动中起骨干作用,带动其他学生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四)四级工作网络——宿舍
宿舍设立一名心理联络员。心理联络员要密切关注寝室成员心理健康状况,及时了解寝室成员的心理动态和精神面貌,发现心理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动员并组织寝室成员参加心理健康活动,支持并配合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六、工作保障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保障
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学校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科研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构建校内各单位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领导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提供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主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副部长担任,负责领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保障
1.保障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力争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的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队伍。专职教师按照师生比1:4000,配备到位。兼职教师按照师生比1:1000由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负责在校内外专家学者中选聘。
2.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加强选拔、配备、培养和管理,落实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从事咨询与辅导,咨询与辅导的效果与成效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体现。
3.加强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学校保证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2次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学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定期安排从事大学生心理咨询的教师接受专业督导;支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科学研究,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4.加强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学校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对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专业教师的业务培训,保证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20学时的专业培训。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研究,支持专、兼职教师开展与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或与其他高校、研究机构、专业机构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实践活动、社会服务;积极引导、组织专兼职教师参与省级及以上课题申报、论文评选等活动;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沙龙,交流学习心得、工作体会、研究前沿等。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提高工作实效,为实现工作创新奠定基础。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件保障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学校保障生均每年不低于15元标准安排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并将其纳入学校经费预算,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和专兼职教师培训研修、社会实践、研讨交流、专家讲座等支出。
2.配备必要场地和设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机构场地面积应不低于300平方米,并设立数量足够、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的办公室、预约接待室、个体咨询室、团体活动室、心理测评室等相关功能室。为心理健康教育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常用心理健康教育教具和心理健康类书籍等心理健康教育产品。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保障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确立工作标准,完善工作考核与人员考核机制,建立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
七、附则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调整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党发〔20xx〕89号)文件废止,本方案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为全面、深入推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维护好学生身心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适应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心理发展需要,开展具有实践性和实效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二、总体目标
以“补齐短板、强化保障、创新机制”为主要原则,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条件保障,按规定建好学校心理辅导室等,建设科学、专业、稳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积极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通过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其心理潜能,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为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帮助,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其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三、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
1.进一步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政教处、教务处、校办、总务处、保卫处、团委、心理辅导室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教务处),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完善以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必须至少召开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本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组建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在理论研究、制度设计、方法创新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科学指导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组织我市开通面向学校师生的心理健康咨询专线,并建立跟踪登记制度,及时为有需要的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化解心理危机。(专家指导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
(二)夯实心育基础,强化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建设
1.配齐配足专业心理教师。市教育局配备心理学专业专职教研员,专职教研员发挥好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保障作用。学校要设置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业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其中寄宿制学校或学生规模超过150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业心理教师;设有分校的学校,要求每个独立校园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目前没有专门编制的情况下,从学校总编制中调剂解决。专业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正常工作量计算和工作待遇原则上不低于班主任,不得随意更换。
从20xx年起,用5年时间,逐步落实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招聘、考核、入编工作。教育局按照文件要求,在统筹各学校教师招聘工作时,要优先安排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岗位的招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初任教师必须具备),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可从高校心理学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中选聘,力争五年内全市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合格率达100%。
2.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各学校要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心理辅导的伦理规范、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危机干预、学生转介等方面的工作制度。鼓励各校执行心理健康教育分组包干制度,学校党组织书记或校长包全校、其他校级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科任老师包小组,以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为专业保障,形成全员有责的工作氛围,将带动全校教职工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做到面向全体、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进行,使学生心理危机预防普遍化,常态化,让每一位学生受益。要组织学校在关键时间点对关键场所进行巡逻监管,进一步消除隐患。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业务能力培养。除了“国培”“区培”外,每年度要举办至少一期全市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参与的科学性;每年度开展至少一期全市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的线上网络培训。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研究和教研活动。每年度都要开展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和研究工作;持续举行常态化的全市心理健康教育教研课比赛活动。
5.开展创建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活动。从我市10所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选定5所学校作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试点学校,以点带面,开展创建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活动。每年召开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场会,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出色的学校进行表彰,推广优秀示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经验和做法。
(三)拓宽心育渠道,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确保全校所有班级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在课堂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班主任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重点开展“生命意义”、“情绪调控”、“压力管理”等主题教育。
3.开展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学科教师要在本学科教学过程中积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每学期要开展一次大型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利用“5·25”(我爱我)和“双十”(世界精神卫生日)的契机,通过宣传栏、知识手册、校园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营造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5.积极推广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委员制度。学校设立班级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朋辈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6.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竞赛活动。每年全市将开展心理情景剧、心理微课、心理优质课、心理案例、心理漫画、心理手抄报等各类不同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竞赛活动。
7.开展高三、初三学生心理励志公益讲座。组织心理学专家团队深入高中学校开展高三、初三学生心理励志讲座,减轻高三、初三学生备考心理压力。
8.公布学生心理援助热线。全国心理援助热线:7400-680-610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24小时。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心理辅导员直接联系对口支援的心理咨询专家。
(四)找准心育难点,加强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1.学生心理排查工作常态化。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通过观察、问卷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建立动态的学生心理信息库。
2.重点帮扶和疏导特殊群体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档案的更新,科学识别心理高危学生。重点关注单亲、留守、离异、亲人病故、患病、遭遇校园欺凌等学生,对高危学生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必要时建议家长转介到医院心理门诊进行治疗。
3.加强重点高危学生心理干预工作。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性的干预措施方案,防止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五)整合心育资源,加强家校联合、社会联动
1.建立家长学校。学校要建立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常态化培训,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2.建设全市家庭教育资源库。组织全市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团队开发桂平市系列家庭教育微视频资源库,积极实施家庭教育科普宣传活动。
3.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利用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专业团队力量,开展线上和线下的家庭教育公益讲座。
4.多渠道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联合妇联、民政、团委、关工委等部门,积极开展社区家庭教育工作。
(六)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
市教育局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将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项督导,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建立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情况的通报制度,对有条件却不落实配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岗位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由于未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而导致发生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将追究学校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学校要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完善方案,迅速动员,迅速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工作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和当地卫健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融合本地心理卫生资源支持学校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局、学校充分运用学校广播站、电子屏、固定宣传栏、公众号、抖音等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让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三)推动工作创新。教育局、学校不断深化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推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创新,统筹利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创新思路,分类施策,做深做实,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加强督促指导。教育局加强对学校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认真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学校或部门,要约谈责任领导并责令整改。
一、领导小组组织架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管控专班,骆露晓任专班主任。同时分设应急劝返组、后勤保障组、专班管控组。
二、应急劝返组
(一)专班人员
牵头领导:
分管领导:
组成人员:
(二)主要职责
1、非五泄籍返镇人员劝返:涉及企业返镇人员由楼海军牵头,抽调小组成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成立临时工作组在规定时间内赴交通道口进行现场劝返;
其他人员由朱力牵头,抽调小组成员、村(社区)干部成立临时工作组进行现场劝返。
2、五泄籍返镇人员劝返:各村(社区)由包村领导牵头,抽调包村组成员、村(社区)主职干部成立临时工作组在规定时间内赴交通道口开展工作;
小区由唐轶彬副镇长牵头,抽调小组成员、物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赴交通道口开展工作。如五泄籍返镇人员常住地为五泄辖区的,在规定地点落实14天隔离要求。
(三)工作要求
1、接到通知45分钟之内到交通道口接收返镇人员(值班期间由值班组长负责带队接人)。
2、外地户籍人口处置要求:分两类:一类为在五泄有合法房产的且当天外出往返的',工作组成员在道口告知其需居家隔离14天,取得承诺后接收至原居住地落实居家隔离各项措施。第二类为其他外地户籍人员:一律在交通道口进行劝返,若长时间无法劝返,道口又人员集聚时,先带离道口择地进行劝返(市统一集中劝返地为米果果)。
3、本地户籍人口处置要求:对当天往返短途出行的本地人口,工作组在道口告知其需居家隔离14天,取得承诺后接收至原居住地落实居家隔离各项措施。对其他从外地来(回)的本地人口,能劝返的就地劝返,不能劝返的`告知其需在镇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取得承诺后带至镇集中隔离点隔离。
4、工作组接收至镇的人员,由各工作组落实专人第一时间报至镇指挥部范佳处。
5、处置要求若有变化以市重点人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最新要求为准。
三、后勤保障组
(一)专班人员
牵头领导:
分管领导:
组成人员:
(二)主要职责
1、安置点落实:由丁国伟牵头,党政办负责落实2个安置点,其中,返镇人员集中隔离点为镇敬老院,密切接触者隔离点为康乐福养老中心。
2、物资保障:由周挺牵头,党政办、社事办负责落实应急包、空调被、洗漱用品、取暖器、热水器等物品;负责隔离区内人员集中生活期所需生活用品保障。如有隔离人员家属配送物资,须党政办接收后转交工作人员。
3、专车保障:由丁国伟牵头,党政办负责落实商务车为专用接送车辆(配驾驶员);如深夜临时通知,各工作组自行安排车辆前往。
4、场所消杀:由丁国伟牵头,党政办负责正式启用前开展一次全方位消杀;启用后按照要求每天定期消杀。同时,落实专人保洁,按要求开展保洁工作。
5、送餐服务:由丁国伟牵头,党政办负责早中晚三餐定时配送,另外按需要临时配送。
(三)工作要求
1、物资保障要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2、工作人员要主动与专班管控组成员沟通了解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做到隔离点温馨、周全。
四、专班管控组
(一)专班人员
牵头领导:丁国伟
分管领导:朱力骆露晓徐辉
组成人员:抽调派出所、五泄卫生院、镇机关、安保室等工作人员及宣传部下派干部。
(二)工作职责
按照市下发的集中隔离点规范操作要求,落实日常管控工作。具体如下:
1、现场管控:由丁国伟牵头,抽调人员实行三班倒,有序管理隔离人员落实隔离措施,动态掌握隔离人员思想动态,关注日常生活保障情况。
2、医学观察:由骆露晓牵头,抽调五泄卫生院工作人员,对隔离人员每天定期开展3次测温、问询等活动,实时掌握隔离人员健康状态;对有症状人员及时制订工作预案,报镇指挥部决策落实。
3、突发处置:由朱力牵头,抽调派出所、五泄卫生院、安保室等工作人员,对影响隔离点日常管理、正常运行等不良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出手制止。
(三)工作要求
1、各抽调人员严格服从组织安排,合理安排好手头或分管工作,如需请假提前向牵头领导审批。
2、专班人员无缝交接好工作,工作期间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3、后勤保障组落实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等防护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