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润叶是路遥所著小说《平凡的世界》中的人物,为田福堂的女儿,一名教师(后成为干部)。本页是细致的小编为大伙儿整理的分析《平凡的世界》润叶人物形象特色(精选4篇),欢迎阅读。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中关于女性人物的描写不多,但对于田润叶的描写却比较细致,而我也十分偏爱这个人物。
田润叶是谁?村支书田福堂的女儿,从小被寄养在她二爸田福军家中。在我看来,出身的背景与受过的教育使她成为一个出色的女子。从全书来看,她有靓丽的外表,这已让她活得比普通的农村妇女要好。她生在一个带有政治气氛浓烈的家中,又养在县城,这使她有出众的气质,却不同于一般娇小姐的养尊处优,她反而更喜爱劳动,一点也不娇气。
既然是生在农村,她有农村人普遍都有的善良、纯真、淳朴,她没觉得自己哪里高人一等,在那个时代的熏陶下,她深深爱着那片土地上所有的人。
书中有另一个人物郝红梅,正好与她形成极大的反差。郝红梅原本是个资产阶级小姐,她出生在地主家庭。她身上有资产阶级根生蒂固的陋习,虚荣、势利。同样穷困的处境使她对努力向上的孙少安产生了好感,当他们默契十足时,她发现顾养民也喜欢她,权衡再三,她和经济条件更好的顾养民在一起了。为了拿出一份像样的礼物不被嘲笑,她去偷商店里的手绢,当很久后事情被揭露出来,顾养民离她而去,她可悲却不可怜。
而润叶不同的是,她并非出生在地主家庭,但家中经济条件又好,从小接触的人淳朴、尊敬党,都是一群以劳动为荣的人。上中学时,去了县城住在田福军家中,在县城中接触时代日新月异的变化。在农村,人坐在炕上时,她坐的是沙发,想起孙少平初次见沙发时一蹦三尺高,不免有些好笑。县城提供给她的不仅是优异的生活,同时也让她有一定的见识。她的智慧不仅是在生活上的小智慧,更有政治上一般人所比不上的觉悟。书中的田润叶在工作上不论是老师还是公事人员都做的得心应手,所以有时我在想如果让这种做大事的。女人嫁给了孙少安,像村妇一样劳作,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形?
关于田润叶的爱情,我的感觉是奇怪。为什么她要爱上一个爱退缩不敢面对她的孙少安?为什么她嫁给了那么爱她的李向前却不接受他?为什么在孙少安娶了别人后她依然把孙少安放在心里?又是什么原因使她在李向前断腿后愿意和他一起生活?她的爱情之路是如此坎坷,她又是如此奇怪!电视剧《平凡的世界》拍摄时,参照原著做了一定地修改,角色“田润叶”在电视剧中被设定为女一号。原著中的田润叶遇事总是慌张害怕、一直逃避,而剧中人物则处理得更加有力量,对待感情更加敢爱敢恨,甚至有“抢婚”的剧情。而对于田润叶这个人物的看法,佟丽娅说:“我选田润叶这个角色是因为非常适合我,她很文艺柔弱,但又很独立坚强。不过,我并不是很喜欢田润叶,她太纠结了。”是的,爱上孙少安的她,坚韧彷徨惹人心疼!她从小和孙少安一起长大,她习惯了少安,也爱上了他的优秀。她不在乎少安的家庭条件,她愿意与少安一起努力,当她好不容易让少安意识到自己对她的感情,少安也决定何她在一起,她满心欢喜的以为少安会是她的一辈子,直到少安和那个外村女人结婚,她才意识到孙少安这辈子再无可能和她在一起!可是无论李向前怎样对她好,她都明白自己心里只有孙少安,她逃避,她拒绝,可还是抵不过现实的残酷,嫁给了李向前。婚礼那么盛大,那么热闹,她却那么无助与孤独。婚后的她更不幸福,躲着丈夫,想着孙少安,整个人都不再是有精神的了。
少安与润叶的爱是互为牺牲、少有选择的爱。我一直觉得孙少安不爱田润叶,至少没那么爱,随着家庭压力而与贺秀莲结婚,我觉得一个男人连这点压力都承受不住就放弃爱情,只能说明他不是很爱那个女人。而李向前,这是本书中对爱情最为执着的男人,他天生是一个情种,爱的疯狂,爱的失去自我,在润叶不接受他的时候,他把路边的树当成润叶,去抱、去亲吻,爱的甚至可以说有点变态。很多人批评他爱的自私,其实这些人根本就没有读懂这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的爱从来就不自私,仅仅是因为他的爱对润叶造成了伤害,使润叶痛苦,仅仅是因为他不放手,可是即使他放手了,润叶就会幸福吗?照样不会,因为他的少安哥有了媳妇,两人还是村里的模范夫妻,这都深深的使润叶痛苦。少安,他对润叶的爱其实更确切的说是一种情窦初开的喜欢,他对润叶的感情从未到过撕心裂肺,只是因为整个世界满满的都是润叶。这里有一个细节,开始的时候,他并不是情愿去的,因为他也是放不下润叶,感觉不可能有其他女人可以代替润叶。所以说这只是一种习惯,一种日常需要。少安和秀莲在山西的一个月,可以说已经彻底走出对润叶的相思,对润叶所有的情愫已经成为往事。这根本就不是爱,深爱一个人,不可能变得如此迅速。孙少安是一个十分现实的人,在他的人生中,承担了太多的责任,生命中无数的人,家庭他都要照顾,他能给予爱情的空间已经很狭小,可以很放心的说,爱情之余孙少安不过是生命的点缀。他是一个在13岁就驾起生活的马车,被生活磨砺成十分现实的汉子,润叶再重要,爱情再美好也抵不过他对于家庭的责任。也有人认为,孙少安更爱田润叶,因为他拒绝她是不想让他跟着自己吃苦,他一心为润叶着想,觉得自己穷、没工作,门不当户不对,给不了润叶幸福,就主动放弃。而李向前明明知道润叶不爱自己,也知道和一个不爱的人结合不会幸福,但他一心想着自己幸福,所以说孙少安更爱润叶。我为这个理由感动,可我不能接受。润叶为了爱孙少安,愿意和他一起吃苦一起努力,爱一个人应是与他共同努力共创幸福生活,而孙少安用一个可笑的借口拒绝了润叶,让她伤心。
少安劝弟弟踏踏实实地在农村干活,然后娶媳妇过安稳的日子,可他从未想过走出农村见识外面的世界,生活磨砺的他失去了热情,而少平正是一腔热血的年纪,渴望见识更精彩更不平凡的世界,这样的孙少安怎能与润叶安稳的生活,怎能接受一个走在时代前列,过惯舒适生活的田润叶呢?他们的感情终会被生活消耗殆尽。
最后,等到李向前失去双腿,她才发现,有个人因为她变得十分不幸,那个人那么爱她,那么包容她,当她决定和李向前一起生活时,李向前却要与她离婚,他不想再耽误她了,他再一次在她面前痛哭流涕,说他知道她心中一直没有他,可是他爱他。我想这才是爱吧!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情深。
事实证明更适合润叶的还是李向前,起码他们后来很幸福。
李向前在一次跑车过程中,酒醉发生车祸,成为残疾,此时李向前已不再坚持和润叶的婚姻关系,同意离婚,但润叶过不了内心这一关,认为丈夫的残疾的造成,自己有很大的责任,最终决定承担起照顾李向前的责任。在公公婆婆的帮助下,帮李向前找到了一份修鞋匠的工作,每天有润叶接送。润叶继续在文化科任职,并在好友前夫的帮助下,做的有声有色。并且润叶和向前生了一个儿子,润叶和李向前的生活开始幸福起来。
为《平凡的世界》中你最为感慨的一位女性写一篇文章,我想很多人看到这个题目时,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田晓霞吧(包括我在内)。确实,她活泼、有正义感、不娇揉造作,最后甚至为救人牺牲了自己。她就像林徽因一样,活的太过用力,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她的话,那就是“海绵女”,不放过一刻生命,活出精彩。但是,当我再细想想时,突然,一张苍白的面孔出现在了我的脑海中。
如果说田晓霞是一朵娇艳的玫瑰,那么田润叶就是一朵需要呵护的雏菊。她一点儿也不张扬,只迎风而舞。我们第一次见到她时,是在孙少平上高中的时候,她是少平亲切地称为润叶姐的人,她温柔、善良,具有一种母性的光环(当然,我们也不否认,这其中也有私心在作怪)。她热情地招待基本吃不上饭的孙少平来她家吃饭,又贴心地留他一个人在那儿吃,为的是不让他尴尬。也就是在那一次,我们见到了田晓霞。她的举动和润叶完全相反,一动一静,一张一驰。润叶姐是多么善良,临走时还不忘了塞一把粮票给孙少平。要知道,在那个年代,粮票何其珍贵。
润叶姐深深地爱着孙少安,甚至不惜放下身段去寻他。而他,这个“负心汉”,却碍了地位不同,拒绝了,毫不犹豫地娶了那个山西姑娘。也许,确实是山西姑娘更适合孙少安,她勤劳、淳朴、能干,是个典型的农村姑娘。可是,我们还是为润叶深深悲叹,深深惋惜。当她送来了新婚礼物——两条贵重的锦花缎被面,我们也只能“哀其不幸”了。
离开少安后,她过得并不幸福,在父母的期盼下,为了二爸田福军的政治生涯,委曲求全嫁给了李向前。婚后两人分居,李向前如此爱田润叶,而润叶留给他的只是一个冷淡的背影,可能很多人看到这里,会替李向前不平,认为不值得,又去唾骂田润叶负了人家。可是,田润叶从未负心啊!孙少安对她来说,永远是心中的一道坎。就像书中所说的——一旦当她第一次对一个男人产生了热烈的爱情,就会深陷进去而不能自拔,可一旦这热烈的想望落空时,又很难从因此而造成的痛苦中解脱出来。她除过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又没有远大的事业上的追求来弥补感情上的损失……她即便结了婚,依旧守住了自己心灵的一番净土。我们并不能置予评判。她是纯洁的、高贵的。
当李向前的腿断了后,我们又一次看到了田润叶灵魂的高度,她听到消息后,毅然决然地放弃了工作,肩负起妻子的责任。固然是因为内疚,也更因为她要尽起责任,给李向前一个活下去的希望。我们不难想象,当润叶听到李向前车祸这个消息时的心理活动,是震惊、难过,抑或是悔恨?我们无从而知。我们只知道她尽了责任,凡是尽了责任的人,都应该尊重。这一次,润叶的形象瞬间丰满起来,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
也许有些人很难理解润叶的行动,认为她是自讨苦吃,却未曾想过这是性格使然。润叶善良、敏感、富有同情心,也许她刚开始照顾李向前,就是因为同情,而渐渐地,她真正地从孙少安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准备好接受一段新感情了。于是,她和李向前真正成为了夫妻。她爱上了他,不然又怎会为他生儿育女呢?
田润叶身段柔软,却内心强大地足以撑起一片天空。她的体贴、她的善良,无一不让人为之动容。她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是一个有生命的人。
暖洋洋的太阳照耀着都市的大街。公园里和道路旁已经处处绿意朦胧。风中飘着一团团雪白的杨絮。街心花园的第一批鲜花,也在不知不觉中竞相开放了。古城的春天稍显即逝,人们立刻就有一种身临初夏的感觉。
街头的行人稠密起来。人们纷纷走出户外,尽情享受阳光和暖风的抚爱。那些时髦的姑娘已经过早地脱掉了外套,穿起单薄的、色彩鲜艳的毛衣线衣。到处传来春游的孩子们的歌声。城市一改冬日的灰暗,重新显出了它那多彩的风貌。
孙少平的伤已经完全好了。雷汉义区长代表矿上来为他办出院手续。他准备过几天就返回大牙湾。
这期间,妹妹兰香和她的男朋友仍然一直给他做工作,让他调到省城来。他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拒绝他们的好意。尽管他对自己未来的生活心中有数,但不好当面向他们进一步解释他的想法。他们应该意识到,他和他们的处境不尽相同。不同生活处境的人应该寻找各自的归宿。大城市对妹妹和仲平也许是合适的,但他在这里未必能寻找到自己的幸福。他想等以后适当的时间用另一种方式向他们说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其实,这期间最使他伤神的倒不是兰香和仲平一再劝他来省城工作。他苦恼的是金秀对他表示的热烈感情。自从她把那封恋爱信送到他手中,他就一直苦苦思索自己该怎么办?
秀可爱吗?非常可爱!她是那样的热情,漂亮;情感炽热而丰富,一个瞬间给予男人的东西都要比冷血女人一生给予的还要多。她使他想起了死去的晓霞。她也是大学生,有文化,有知识,有很好的专业。她无疑会是一个令男人骄傲的妻子。双方感情交流也没什么障碍,他们从小一块长大,一直以兄妹相待;这种关系如果汇入夫妻生活,那将是十分美好的。
秀要成为他的妻子?他要成为秀的丈夫?他一时又难以转过这个弯。他一直把秀当小妹妹看待;在他眼里,她永远是个小孩子,怎么能和她一块过夫妻生活呢?想到这一点,他就感到别扭。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和秀的差异太大了。他是一个在井下干活的煤矿工人,而金秀是大学生,他怎么能和她结婚?秀在信上说她毕业后准备去他所在的矿医院当医生。他相信她能真诚地做到这一点。但他能忍心让她这样做吗?据兰香一再给他说,按金秀的学习情况,她完全可以考上研究生。他为什么要耽搁她的前程?如果因为他的关系,让秀来大牙湾煤矿,实际上等于把她毁了。他现在才记起,他曾给金波也说过这个意思。
所有这一切考虑,不是说没勇气和一个女大学生一块生活。当年田晓霞也是大学生、记者。但秀和晓霞又不一样。晓霞在总体素质上是另一种类型的女性。虽然他和秀一块长大,但秀决不会象晓霞那样更深刻地理解他。他和秀之间总有一种隔代之感。
怎么办?这比兰香和仲平要他来大城市工作更难以回答。他知道秀在热切地等待他的回话。给他交了那封信后,她尽管和往常一样细心而入微地照料他,但他们之间已明显地产生了一种极不好意思的成份……生活是这样令人感慨不已!
孙少平不由想起十年前他的初恋。他想起了他爱上的第一个女人郝红梅。富有戏剧性的是,十年前的那场感情纠葛发生在他和顾养民之间;没想到十年后,他又和顾养民纠缠在一起。不同的是,十年前,郝红梅离他而去爱顾养民;而今天,金秀却要离开顾养民而爱他了!
生活似乎走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圆。
但生活又不会以圆的形式结束。生活会一直走向前去!瞧,十年过去了,所有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就拿他们几个说吧,养民已经到上海去读研究生;而前不久他震惊地获悉,郝红梅带着前夫留下的孩子,竟然和他同村的另一个同学田润生结了婚,现在就生活在双水村。而他,当了一名干粗活的煤矿工人,现在受了伤,住了院,却被养民爱着的金秀爱上了……直到现在,他也不知如何与金秀谈这件事。他能感觉来,秀对他的爱是多么强烈!他不能用简单的三言两语来拒绝她,这样会伤害孩子……是的,孩子。他现在还认为秀是个孩子!但是,他又不能简单地响应她爱情的呼唤。如果是那样,那伤害的不仅是秀,还有他自己的心灵。
孙少平左思右想,不知他该怎么办。
想不出个妥当的结果,他就不能轻易对她表示什么。好在他很快就要离开省城;等离开时,说不定他能对这件事做出结论性的决定……
区长雷汉义帮他结完手续后,他就算和医院告别了。他让区长先回去,他自己还想在省城逗留几天;他知道,他还有些“事”需要处理。
雷汉义临走时,才迟疑着从衣袋里摸出两份矿上的文件给了他。
孙少平一看,这两份文件都是有关他自己的。一份是通报表彰他舍己救人的献身精神;另一份是批评他作为班长,元旦那天让喝醉酒的工人下井,违反了规章制度,决定给他记大过一次。
孙少平把两份文件揉成一团,塞进了自己的衣袋里。雷汉义安慰他说:“不管是表彰,还是处分,都是些球!回去只管掏咱的炭!”
但孙少平的心情却是沉重的。这是一种永远不能互相抵消的存在,就象他五官正常的脸上那道丑陋的疤痕。他倒并不特别看重这两份让他哭笑不得的文件,而是由此伤感地想到,这正好说明了他那负重前行的生存处境。
仲平竭力要求出院后的少平到他家去。但他谢绝了。兰香理解二哥的心情,也没有再坚持。少平随即住进了一家个体户开办的'小旅店。
他住进旅店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惠英和明明写了一封信,告诉他什么时候回大牙湾煤矿。
几天之后,在少平即将离开省城的时刻,金秀和兰香相跟着来旅店找他,想陪他出去到街上转转。但少平推诿着不想去。最少在眼下,他不愿带着脸上的疤痕,和任何女性相跟着逛大街,他无法忍受陌生人用异样的目光看他和身边两个漂亮的妹妹。说实话,对脸上的那道疤痕,尽管他显得不在乎,但内心却为此而万般痛苦,爱美之心人人有,更何况,他正当青春年华!至于他的脸倒究被毁到了何种程度,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勇气去照镜子。
金秀见他执意不到街上去转,就提议他们三个人一块到她的宿舍去坐坐;她说她们宿舍实习的同学都没回来,就她一个人。医学院离这儿很近,少平也就同意了。金秀本来不想让兰香去,但她有口难言。
三个人到医学院金秀的宿舍后,秀特意让少平坐到她床上休息。她让少平先一个人待一会,自己随即又拉了兰香,到外面去采买吃的——她想好好款待一下少平哥。
兰香和金秀走后,少平一个人没事,就在秀的枕头边拿了几本医学杂志看。他在无意间发现秀床铺那头的墙上挂一面圆镜子。他犹豫了一下,过去摘下那面镜子。当镜子就要举到面前的时候,他闭住了眼睛。
他闭着眼,举着镜子,脚步艰难地挪到了靠近房门的空地上。他久久地立着,拿镜子的那条胳膊抖得象筛糠一般。在这一刻里,孙少平不再是血性男儿,完全成了一个胆怯的懦夫!
我看到的将会是怎样的一个我?他在心里问自己。你啊!为什么不敢正视自己的不幸呢?你不愿看见它,难道它就不存在吗?你连看见它的勇气都鼓不起来,你又怎样带着它回到人们中间去生活?可笑。你这可笑的驼鸟政策!
他睁开了眼睛。呀!他看见,那道可怕的伤疤从额头的发楞起斜劈过右眼角,一直拉过颧骨直至脸颊,活象调皮孩子在公厕墙上写了一句骂人话后所划下的惊叹号!
他猛地把那面镜子摔在水泥地板上;一声爆响,镜子的碎片四处飞溅。接着,他一下伏在金秀的床铺上,埋住脸痛哭起来……
他听见了敲门声——是秀和兰香回来了。
他爬起来,用秀的毛巾揩去了脸上的泪痕。接着,匆忙地拿起扫帚,把满地的碎镜片扫到门后。在手捉住门锁柄的时候,他停留片刻,以便自己镇静下来——尽管他知道这是徒劳的。
在门打开的一刹那间,他看见两个妹妹都怀里抱着一堆吃的东西,脸色苍白地愣住看他。她们显然感到这屋里曾发生了什么事。其实,他自己的神态就说明了这一点。
不过,她们很快说笑着走过来了。以后,她们一直装着没有看见门背后的那一堆碎镜片。
两个女孩子象演戏一样,大声说笑着,甚至有点咋咋唬唬,在桌子上铺开了块干净的白布,然后把那些罐头、啤酒、果子露、牛肉、面包等等吃的东西都摆好,让他坐到“上席”上,并且开玩笑称他“革命老前辈”……吃过东西后,少平没让她们送他,自己一个人来到大街上。
啊,最为严重的时刻也许已经过去了!
现在,他行走在这人流如潮的大街上,不管有多少含义复杂的目光在他脸上扫射,他也坦然如常。不知为什么,他甚至感到自己的情绪渐渐亢奋起来。
他在个体户的小摊上买了一副黑镜,随即就戴起来——部份地遮掩了脸上那道疤痕。接着,他又到商店买了一件铁灰色风雨衣穿在身上。这打扮加上脸上那道疤,奇特地使他具有了另一种男子汉的魅力——这正是他想象中自己的“新”形象。在下午剩下的最后一点时光里,他还到新华书店买了几本书。其中他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些原材料对人类未来的影响》。
当天晚上,他静静地坐在小旅店的房间里,分别给妹妹、仲平和金秀写了两封信。在给兰香和仲平的信中,他向他们“阐述”了他为什么现在不想来大城市工作的想法。他说他也许一辈子可能和煤炭打交道。在给金秀的一封很长的信中,他主要向她表明为什么他不能和她结合的理由。他祝愿亲爱的金秀妹妹和顾养民或别的一个男人幸福地生活……第二天,孙少平提着自己的东西,在火车站发出了那两封信,就一个人悄然离开了省城。
中午时分,他回到了久别的大牙湾煤矿。
他在矿部前下了车,抬头望了望高耸的选煤楼、雄传的矸石山和黑油油的煤堆,眼里忍不住涌满了泪水。温暖的季风吹过了绿黄相间的山野;蓝天上,是太阳永恒的微笑。
他依稀听见一支用口哨吹出的充满活力的歌在耳边回响。这是赞美青春和生命的歌。
他上了二级平台,沿着铁路线急速地向东走去。他远远地看见,头上包着红纱巾的惠英,胸前飘着红领巾的明明,以及脖项里响着铜铃铛的小狗,正向他飞奔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