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调研报告(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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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调研工作汇报 调研工作报告 篇1

一、目前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利益格局、思想文化、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形势相比,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还存在以下的困难和问题。

2、基层服务管理工作难度较大。一是基层政法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乡镇社会管理中心承担着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治安防控、安全监管等诸多职责和任务,工作任务重。就__县基层政法力量的配备来看,一方面由于年轻警力调出人员多,警力年龄结构偏高;另一方面由于受政法专项编制的限制,招录门槛高。政法机关人员很难得到及时补充,造成很多基层政法部门力量严重不足,2-3人的派出所还普遍存在。二是基层服务管理工作难以适应群众需求。社区工作机制尚未理顺,社区居委会趋于行政化,承担大量的行政部门工作,影响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发挥。部分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不规范,居委会成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导致居民对社区工作缺乏必要的关心和支持。部分楼道长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服务管理作用未有效发挥。部分居民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企业缺乏有效监督。一些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绿化等损毁严重,小区配套设施不全,环境卫生差。部分小区因没有封闭,治安环境较差,入室盗窃案件频发。少数居民毁绿种菜、停车,私搭乱建,在小区住宅内开设家庭宾馆、饭店、棋牌室,在居民小区内开办加工厂,噪音、油烟污染扰民,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却长期得不到解决。三是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还不够健全。突出表现在:一是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击鼓传花,群众跑了一圈,就是无人负责解决问题;二是少数部门责任意识不强,解决信访问题停留在形式上,甚至存在抵触情绪,未从根本上做到“案结事了”;三是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集中的信访问题,仍然采取个案处理的方式,没有从体制机制上根本解决问题,造成同一性质问题不同群众反复上访。同时,部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不强、能力欠缺,遇到问题不愿选择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维权方式,更多选择“零成本、快解决”的信访渠道,致使大量问题集中到信访部门,一些民商事纠纷甚至已经依法判决的诉讼案件也进入信访渠道。

3、社会管理工作面临诸多新问题。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需求日益提高,给社会管理工作带来许多新的挑战。如:城市规模、人口迅速扩张,人口流动性日益增强,现有的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已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互联网虚拟社区、博客、即时通讯等迅猛发展,在“人人都是通讯社、个个都有麦克风”的情况下,如何提高网络舆情分析应对能力,成为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当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如何加强规范、管理、服务,发挥其在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中的作用,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当前社会矛盾凸显,各种偶发事件都有可能迅速升级演变成对抗激烈、难以处置的群体性事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应急处突机制,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之一。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房价过高与住房保障、劳动就业与分配不公、消极腐败现象、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成为当前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前几位因素。

1、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完善考评机制。一是抓好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能的落实。建议将区县社会管理办单独设为党委或政府的常设部门,升级为副处级单位,上级社会管理部门专门下发文件对社会管理办明确具体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设置。以进一步整合社会服务管理职能和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各方参与的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特别是遇到难事推诿扯皮的问题,确保各职能部门形成运转协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合力。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社会管理创新“创什么”、“怎么创”明确后,更需重视“怎么考”的问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考核是保障、考实是要求。在考核上,一是要体现考核的激励性,要与经济建设一样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奖惩激励的力度要能有效调动基层的积极性。要将社会管理创新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分值不低于50%。二是要体现考核的导向性,紧紧围绕新理念、新目标、新要求进行绩效评价,要加大创新考核分值,不能把创新做法像金子掩埋在沙滩中。制定社会管理创新奖项评比奖励办法,激励探索创新。三是要体现考核的科学性,综治考核要坚持过程和结果相结合,但不能事无巨细,纷繁复杂,要突出重点,化繁为简,制定公平公正、易操作的考核措施。

2、进一步整合力量,建立多方参与的服务群众机制。一是加强政法服务管理工作力量的配备。建议上级部门能够适当增加警力编制的数量,尽快出台政法部门人员流动机制或招录工作机制,解决基层政法部门特别是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二是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各级社会管理组织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提高各级党组织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引导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协同作用。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扩大基层民主,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健全群众参与机制。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做到关口前移。把街道、社区作为源头治理的前沿,综合协调和引导各部门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地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为社会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3、加强统筹谋划,尽快解决社会管理中的新问题。

人大调研报告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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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筹备开好全省人大工作会议,按照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题调研工作部署,省人大常委会第一调研组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对2015年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以来,黄南州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和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研究解决人大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相关思路和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大工作和建设开展情况

2015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一是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有新加强。黄南州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级党委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布局,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确立一名州委副书记联系人大工作,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党委常委会议已形成制度。黄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并完善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精神,紧紧围绕州委“三区建设”、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督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实效有新提高。黄南州人大坚持一盘棋的思想,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州的大盘子中来定位思考、谋划作为,地方立法突出特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相继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州立法工作的意见、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工作规范、议较大的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等,建立立法评估咨询机制,与青海民族大学合作建立立法咨询与评估基地,设立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突出地方特色,围绕生态保护制定了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草原保护等条例,地方立法更接地气、更有针对性。监督工作注重实效,完善监督制度,州委批转印发了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预算、专项预算的监督,开展了监察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条例的执法检查和扫黑除恶工作、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等专题调研,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和有关问题的解决。重大事项决定及时有效,及时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跟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对严禁非法猎捕、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十三五”规划纲要调整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人事任免依法规范,积极探索加强任后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制定了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评议暂行办法,在监督中发现的情况依法向州政府通报,并将评议结果送州目标考核办参考,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三是代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认真抓好“两个办法”落实,实现三级人大全覆盖。各地普遍建立了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制度,“两室”已实现全覆盖,大部分行政村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并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各县人大常委会都建立了代表活动小组。制定出台了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及办理办法和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结果考核办法,明确了代表建议“四级审核”、建议办理“三见面”和“三通报”的制度,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的扎实开展。完成了新一届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的轮训,提高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落实无固定收入代表误工补贴,代表履职得到有效保障。四是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黄南州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人大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与交流,把人大干部纳入全州干部范围综合比选,加大人大干部同党政、司法部门干部之间的交流力度,2016年换届至2019年底,州人大机关共交流提拔干部30名,实现了从民主法治“一线”到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的双向交流,使人大机关变成干部法治思维的“充电站”和锻炼成长的“加油站”。五是“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收到新实效。黄南州委领导专门听取了活动进展情况的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州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观摩交流会,印发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分片督导,选派工作组赴外地考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州委组织部跟踪督导落实乡镇人大主席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工作,四县县委将35个乡镇人大主席同时任为乡镇党委副书记,将乡镇人大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乡镇健全完善了“四项职责”“十项制度”,各项工作制度用藏汉双语规范上墙,制定乡镇人大工作流程图,建立代表活动日制度,开展代表述职等工作,平均每个乡镇人大解决了11万元的经费并足额落实,乡镇人大工作日益规范,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走在全省前列。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看到近年来黄南州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及问题。主要有:(一)依法履职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是立法工作力量薄弱、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具有法学知识背景和法治工作实践的工作人员几乎为零,审议立法报告或法规草案时往往提不出专业性高质量的意见,影响审议质量。法制相关专工委工作人员少、缺乏专业人员,政府立法力量和能力也较薄弱,立法项目建议不科学、法规草案起草质量较差等问题比较突出。二是人大监督成果转化运用不够,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加强。普遍存在程序性决议决定多,实体性决议决定少。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有待深化,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机构不够健全、工作力量薄弱。在监督工作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程序上需要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二)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代表整体素质能力和履职意识还存在差距,代表培训的系统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质量 有待提高,有的代表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不履行代表职务,成为“荣誉”代表;代表闭会期间的视察、调研等活动的组织引导还需加强,专题调研或视察的方式也有待进一步改进;代表建议提出质量和办成率有待提高。代表履职监督管理仍需加强,代表推出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三)组织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编制紧缺、工作人员不足。州人大机关现有行政编制29个,实有人员24名,四县人大机关平均行政编制9个,增设专工委但未增加相应人员编制,未配备工作人员,普遍存在“一人一委”现象,35个乡镇人大配备专职主席35名,配备专职干部23名和兼职干部12名,专职干部占用乡镇党委政府编制,人员编制和力量配备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二是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从数量上看,现有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专职组成人员只占32%;从专业结构上看,普遍缺乏既熟悉法律又有丰富执法经验、既懂财政金融又有丰富经济管理工作经验、既懂人大理论又有人大工作实践经验的人才;从年龄结构上看,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年龄偏大,能够继续提名连任的人员较少。三是县级人大机构设置不统一。同仁、尖扎、河南县设立了3个专门委员会,泽库县设立了2个专门委员会和2个工作委员会。

三、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相关对策建议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州各级人大要坚持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主题主线,健全完善各层级学习制度,把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的首要议题,作为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原原本本学、持续深入学、结合实际学,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能力。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宣传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要围绕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围绕全省和全州工作大局,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关键和症结,提出有针对性、有见地的对策建议。

(二)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州各级党委要将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每届任期内召开1次人大工作会议,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体制机制,党委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通过多种方式认真听取人大意见,凡是涉及全体人民根本利益,需要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要在方针、原则上多研究、多指示、多把关,使人大各项工作在党委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把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党委工作部门支持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各级人大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体化、实践化。

(三)紧紧中心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效。要紧紧围绕“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和建军书记对黄南提出“三区建设”的要求,同心协力把黄南的事情办好,把县上的事情办好,把人大的事情办好,围绕这个中心来依法履职,把创新继续摆在重要地位,继续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为有效的实践形式。一是坚持质量优先,推动特色立法精细立法,力求务实管用。对党委有要求、实践有需要、群众有期盼的立法项目,及时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立法进程。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拓宽公民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完善重要立法事项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坚持“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抓重点项目,抓关键环节,抓方式创新,综合运用监督手段,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监督。加强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加强预算绩效审查,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指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县级人大先行先试开展质询工作,切实推动解决问题。三是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与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结合起来,互推互促,提高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主动就改革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法治建设等方面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完善并严格人事任免程序,健全完善任后监督机制,以具体的、实际的行动体现讲政治要求,确保顺利圆满实现中央和省委和州委人事安排意图。

人大调研工作汇报 调研工作报告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畅通密切联系群众渠道,切实转变领导干部作风,市委决定,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集中开展市级领导调研周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树立群众观点、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切实增进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推进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和工作基础。

二、目标要求

通过集中开展市级领导调研周活动,使市级领导转变作风先行一步,深入基层更实,调查研究更深,群众情感更真,真正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真正摸清基层的社情民意,真正做到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转作风、树形象。通过市级领导的表率和示范作用,带动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三、调研时间

市级领导集中调研活动定于4月中上旬开展,时间为5天,具体时间由领导自行确定。

四、调研内容

1.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电话征询等方式,征求党员群众对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本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急需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等。征求意见函或调查问卷要发放到机关干部、村干部和普通党员群众等不同对象。座谈会的参会人员要涵盖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村干部、村民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普通党员群众等多个层面。同时,亦可采取入户走访方式征求意见建议,入户走访要尽量扩大征询范围。

4.解决问题

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开展群众路线调研活动实施方案2篇。集中调研活动要与“接地气、解难题、转作风”活动有机结合,要把调研中收集到的问题进行详细分类,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做到边调研边整改,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党员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乡镇(街道、农场)和市直部门在科学发展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同时,要把调研活动与包解信访积案有机结合起来,排查信访、宗教、安全、治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市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真正沉下身来、深入进去,认真进行一次角色体验、换位思考,把自己完全投入基层,让自己确实融入基层群众,要与群众交朋友、听真话、心连心。要把调研的过程作为接受教育、转变作风的过程,以实际行动树立起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转变作风。参加调研的市级领导要认真执行调研活动的有关要求,自觉接受所调研部门党员群众的监督。要保证调研的时间,不能流于形式,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要厉行节约,减轻基层负担。调研时不带新闻记者,不分别进行宣传报道。

3.务求实效。各领导干部要认真记好《蹲点笔记》,全面反映深入基层调研情况,真实记录调研体会和收获,切实提高调研的工作质量。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台账,及时梳理和分析,注重从个性问题中发掘共性问题,为制定全局性的政策举措提供决策依据。调研后要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有针对性的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奠定基础。

人大调研报告 篇4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决策权,调查研究是成事之基,谋事之本。人大工作实践证明,什么时候重视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人大决定决议就能符合客观实际,人大监督就能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人大工作就能不断出现新的局面。结合近年来起草调研报告,有三点体会。

一是紧跟时代,科学选题。人大调研选题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原则,选题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推动政府工作难点的解决,紧贴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题目的选取有多种渠道,可以通过向人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的方式广泛征集议题,也可从代表议案和建议中筛选、采集议题;可以围绕当前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美好乡村建设选取议题,也可以围绕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大气污染防治、新环保法的落地等进行选题;必要时,对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的监督,及时进行跟踪调查研究。从而,使选题真正体现关乎全局、关乎发展、关乎民生。

二是深入调查,求是求真。制定切合实际有的放矢的调研计划,调研侧重点在寻找问题,出发点在行使监督权,落脚点在推进有关方面改进工作,维护人民利益。然而在地方人大开展的调研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改进。如在县乡人大调研中,往往是在安排上美其名曰“时间紧任务重”,紧凑的时间安排要么一天要么一上午,匆匆听完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就赶着时间去看被安排好的调研地点,陪同调研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转身一变成了解说员。这种看似紧张有序的调研,实则是例行公事,看的是“门面”和“窗口”,忽略的是“后院”和“角落”,听到的是成绩好,忽略的是真正的民情、民意。调查应深入细致,不仅听相关部门的汇报,还要广泛听取参与调查研究人大代表的建议,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要在群众中营造一个愿说真话、敢说实话的良好环境,听真实民声、纳全面民意,从而建有用之言、献切实之策。就不会因只凭听一两次汇报,看一两个“景点”调入调查的误区,使得调研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广泛性,真正顺民心、合民意。

三是细心研究,反应民意。通常的调研程序为走访、实地查看和召开座谈会,事后把调研报告的任务交给秘书了事,其质量难以保证。提升调研报告质量,应在调查之后,集思广益,相关工委负责人放下架子,及时组织召开调查研究座谈会,邀请工委委员、参与调研的人大代表及社会上对此次调研的问题有所研究的专家,听听他们来自不同的行业不同岗位不同角度的见解,必定收集大量信息。经过理性分析与定性分析,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经过去伪存真、去虚留实、去粗取精,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提炼出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调研成果,最后由秘书执笔,写出来的调研报告,必定会避免与相关部门的工作报告雷同,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后的调研报告,必定有独到的见解,提供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参考,就会做到讲“别人不曾讲过的”话,揭“别人不曾揭过的”丑,说“别人不曾说过的” 理,比“别人技高一筹”,让受监督者不但“诚服”而且“心悦”地接受监督,接受审议成果。

人大调研报告 篇5

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开展监督,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

解决民生问题离不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离不开生产力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逐步提高。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审议区政府上一年度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适时听取审议本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保证人代会确定的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任务的完成。为促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常委会今年还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xx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常委会的监督,对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常委会先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党的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常委会对“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努力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努力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最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既是人大的职责所在,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搞好监督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一是组织代表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对新农村建设、迎奥运环境建设、社会治安治理、食品卫生等工作视察检查,着力促进“一府两院”改进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二是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确保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大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民计民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高度重视,每年都要适时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进一步做好办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进行办理。三是坚持分片联系代表制度,广泛征求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常委会及“一府两院”进一步改进工作,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四是坚持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视察检查、专题调研等重要活动制度,支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他们组织的重要活动,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三、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常委会坚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工作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掌握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民主渠道,作为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信息“窗口”认真对待,认真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不断规范办理程序,努力提高办理水平,使各种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置,较好地发挥了人大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全区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的看到,我们在加强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领域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监督的途径和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对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够大,监督效果不是特别明显。二是对于民计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对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缺乏深入的了解,对于如何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缺乏深入的研究。三是激励代表在加强对民计民生问题监督检查、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的科学有效机制还没有形成。一些代表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不是很强,提出的建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坚持履职为民,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是国家权力机关,而且是了解民情、反映民声、集中民智的民意机关,在发扬人民民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人大的工作就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考虑问题,努力在群众“最盼”上想办法,在群众“最急”上抓落实,在群众“最怨”上促整改,真正在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着力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实实在在为人民谋利益,推动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也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在现阶段,就业是民生之本,就学是民生之基,就医是民生之急,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盾。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把关切民生冷暖的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问题作为重点,通过监督,让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时时、事事、处处从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出发,把群众的需要作为调研的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深层次的问题。

三、做好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人大工作不仅是密切人大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体察社情民意的“寒署表”,是发扬民主的“窗口”。要健全和完善人大机关工作制度、主任接待日制度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件应急处理机制等工作制度,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及上级人大常委会批转的接待、登记工作,依法耐心做好上访人思想疏导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稳定上访人情绪,积极主动地化解矛盾,消除构建和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要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力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使人大工作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为人民群众表达心声搭建桥梁。要善于从群众关心的问题中挖掘监督线索,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人大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的新方式、新方法,真正体现人大为民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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