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岗位职责(通用3篇)
1、防火科科长在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有关消防法规,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实施本年度、阶段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建立健全学院消防档案资料。领导全科同志履行防火科职责。
3、组织全科同志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全科同志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遵守处内各项规章制度。
4、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政府安全防火有关法规,负责落实三级防火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防火责任书。
5、负责向全院师生员工进行消防法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培训兼职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队,普及防火、灭火知识,使其具有自防、自救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6、负责校园防火安全检查,临时用火、用电的审批工作。及时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7、掌握全校消防设施的布局,消防栓的位置、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在发生火灾时,能快速准确的组织防火灭火。
8、定期组织进行消防防火检查,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加强对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存放、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防火灾隐患。
9、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其性能,全面掌握全院消防设施的保管使用情况,掌握学院各消防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器材的发放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负责消防器材的.购置、配发、维修、保养和管理。
10、组织制定防火方案和预案,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带领职工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追查火险、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11、掌握全院建筑结构耐火等级,用火部位压力容器与动力电热设备的存放和使用的位置以及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储存方面的情况。
12、积极参加维护校内重大活动的治安秩序。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明确熟悉列管单位消防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协助列管单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监督和指导列管单位开展消防工作;
3、组织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章违法行为;
4、督促指导辖区公安派出所、行业系统(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等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指导专兼职防火员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反馈信息。
5、参与对列管单位火灾事故的原因调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6、做好防火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对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负责,与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签署防火安全责任制。
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法令,按大厦的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纳
入经营管理工作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部署、组织本部门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制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制度,按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批复认真部署、贯彻落实。
5、同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主持研究火险隐患的整改方案并报主管部门检查,加强本部门防火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安排组织必要的学习和训练时间。
6、与各班组防火负责人定期检查本部门消防设备、器材保洁,有丢失或损坏及时上报安保部。
7、对本部门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查明起火原因,对造成事故的个人和集体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总结和交流本部门消防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对不重视消防工作或违反消防法规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