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所巡诊制度(最新7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村卫生所巡诊制度(最新7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村卫生所巡诊制度 篇1

一、凡是门诊患者都要做门诊病人登记,输液患者必须设立留观患者病历,记录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对每位患者均应逐一记录书写。

二、门诊登记及留观病历书写采用蓝、黑笔水(同一记录应尽量保持同一颜色),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就诊应有完整日期,日期采用公历并按年、月、日顺序书写,必要时应注明时刻,时刻的书写方式采用24小时制式,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三、书写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字迹清晰,表达准确,出现错字时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四、诊疗记录应当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书写可以抢救结果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诊疗记录由接诊医生书写,并签全名。

五、诊疗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项目书写。一般项目至少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留观病历内容应包括主诉、现病史、体征、实验室检查、临床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各种症状体征和诊断要用医学术语,提及的既往病名应加引号,临床诊断应写疾病全称,有多个临床诊断时,“临床诊断”如写主要诊断。诊断不明确时写主要症状加待查。属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

七、诊疗记录应按照规定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隐匿、销毁或者抢夺。应患者的要求,应当提供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发生医疗纠纷时应主动提供其整个诊疗过程的完整资料。

八、留观病历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

村卫生所巡诊制度 篇2

(一)卫生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所长根据人员每周排班一次,不设双休日和节假日。

(二)值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任何情况下不准脱岗关门,夜间必须在值班室住宿。对违犯上述规定造成的医疗纠纷或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负。

(三)值班时间内,不准干私活、带孩子、娱乐等活动。有事要经所长批准,并安排好班后方可离岗。

(四)上下班实行交接班制度,对所住观察病人及出诊的病人要详细交待有关事项,对帐目及器械设备当面清点无误后方可下班。

(五)做好值班记录,对上级机关发来的紧急指示要及时向所长汇报或处理。

(六)卫生所建立考勤登记表,对所内工作人员每天出勤情况进行登记。有事要请假,不能迟到、早退、对不请假、无故迟到、早退者除扣当天工资外,将按《考核细则》进一步处理。对每月连续三天旷班者,报告请示医院,给予解聘。

(七)团结友爱,和睦共处,互学互敬,严禁拉帮结伙,对拨弄是非者罚款50元,必要时报告请示医院,调离卫生所。

(八)所内人员不得私下在家或变相开展诊疗活动,违者报请医院给予解聘。

(九)门诊登记、皮试记录、病程记录等登记齐全,处方书写规范。违者按《考核细则》处理。

(十)值班时隔离衣穿着整齐,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所内环境卫生,违者罚款10元。

村卫生所巡诊制度 篇3

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完成健康教育工作与目标,按时开展健康教育宣讲和版面更新工作。

二、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为健康教育提供技术保障。

三、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尤其是重点人群(如老年人、慢性病、0—36个月儿童、孕产妇、重型精神病患者)等健康教育,开展控烟宣传,开展供水与环境、个人与家庭卫生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地举办健康讲座、知识竞赛、卫生下乡、印发宣传品、张贴宣传墙报等,向大众传播卫生核心信息,普及防病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四、开辟健康教育专栏,宣传卫生政策,结合卫生主题宣传日及疾病流行季节,定期更新内容,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完成交办的任务。

六、健康教育做到工作有计划(安排)、活动有登记、情况有记录。

七、做好居民健康建档及健康教育等信息资料、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建挡。

村卫生所巡诊制度 篇4

一、行政管理制度

1、村卫生所负责人由取得乡村医生或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证书的人员担任,负责全所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有良好的工作程序。

3、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定期总结并向上级报告工作。

5、卫生所(室)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取得乡村医生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上岗。

6、加强所容所貌管理,搞好环境清洁卫生。

7、严格执行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制度。

二、医疗管理制度

1、实行24小时服务,为本村居民提供初级医疗服务。

2、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留观病历、处方书写要规范。

3、必须配备符合上级规定的设备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药品,实行凭处方发药。

4、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坚持正常的购药渠道。

5、一次性医疗用品严格按“院感”规定处理。

6、严格执行医疗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制度。

7、妥善保存各种医疗文书资料。

三、预防保健管理制度

1、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协助上级防疫部门进行疫源地处理等。

2、按程序做好免疫规划的建卡、疫苗接种,及时填报并保存好有关资料。

3、掌握全村妇女及0—7岁儿童及外来儿童的基本情况。

4、按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要求进行产前检查、产后随访及高危孕产妇的管理。

5、按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程序和要求进行定期体检登记。

6、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和健康教育专栏,普及卫生知识。

7、协助村委会指导全村改水、改厕,建立全村改水、改厕资料。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信息管理制度

1、掌握本村居民人口、户数,性别比例、年龄构成、经济状况及卫生等基本情况。

2、掌握全村人口出生、死亡、发病病人就诊、转诊等情况。

3、逐步建立本村居民健康档案。

村卫生所巡诊制度 篇5

一、已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方可按核准的执业地点和诊疗科目开展医疗保健活动。

二、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除医疗机名称构外,处方格式的其他项目不得做任何改动。

三、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用药,处方一般用兰、黑钢笔水书写,字迹端正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须在涂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有多个临床诊断时,“临床诊断”如写主要诊断。诊断不明确时写主要症状加待查。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药品的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处方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需要皮试的药物应注明“皮试”。

五、药品名称要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也可以使用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排列;调剂、煎煮的特别要求注明在药品的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处方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视处方完毕。

六、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g)为单位。

七、处方当日有效。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八、处方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或乡村医生调配,并遵守调剂守则,做到(四查十对),对处方所列药品等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超剂量或不合规定等错误处方,有权拒绝调配。发付药品时应对患者(或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

九、处方应按规定时限保存1年。

十、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争议时,应保存原始证据,不得修改或销毁,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村卫生所巡诊制度 篇6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社会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需求,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基层单位,由乡(镇)卫生院设点、乡村医生或有执业医师(助理)资格的个人承办。接受当地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依法服从特区卫生局和当地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

二、村卫生室主要职能是:

(一)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为群众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村卫生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医疗操作管理制度,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服务,不准超出卫生局许可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准违反诊疗操作常规和其它有关规定。

(三)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宣传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卫生和防病治病知识,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宣传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四)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疫情、出生及死亡的收集、统计并上报。

(五)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执业规则

(一)村卫生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机构职责。

(二)村卫生室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的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三)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必须获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有独立的静脉输液观察室及观察床。

(四)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服务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用药规定,必须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

(五)村卫生室应运用中、西医药两种诊疗技术为农民服务。提供巡诊和上门服务,开展农村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不得销售精、毒、麻药品。购进的药品必须有购进记录。

(七)村卫生室严格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处置与管理。实施安全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八)村卫生室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弃物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深埋并做好登记。

四、监督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考核等进行监督管理。

(二)乡村医生应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进行的规范化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接受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执业注册与再注册的依据之一。

(三)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必须建立医疗文书书写制度、医疗安全制度、安全注射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计划免疫工作制度、妇幼工作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四)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政府投入的资产。对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劳务补助。

(五)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政府配置的国有资产。

五、奖罚制度

(一)有新建村卫生室的必须进住村卫生室开展工作,村卫生员必须无条件的承担预防保建工作。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村卫生人员的村必须合并到一个村卫生室开展工作,不同意合并在一起的取消其卫生员资格,由卫生院重新安排人员。

(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不按时上报卫生院要求报送的免疫规划报表、妇幼保健报表和疫情报表的(按照签定的责任状要求及时报送报表)、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卫生院安排的取消其卫生员资格。

(三)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按规定执行合作医疗政策要求的,取消其合作医疗报销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经查实给予10至20倍的罚款。

村卫生所巡诊制度 篇7

药品入库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由才后人员向库房管理员逐件交接。库房管理员要根据采购计划单的项目认真清点多要入库药品的数量,并检查好药品的规格、通用名称、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购货数量、购销价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或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二。库房管理员需按所购药品名称、供应商、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做好入库登记。

三。库房管理员要对所有库存物品进行登记建账,并定期核查帐实情况,药剂科应当定期盘库。

四。药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种类、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五。药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账、卡、物、金相符合。

六。精密、易碎及贵重药品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鼠工作。

八。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药品出库管理

一。药品出库,请用人应当填写请用申请单,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出库记录(记载项目与入库登记相同),由领用人签字。

二。药品出库实行“现进现出、推陈出新”的原则,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

三。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药品,做到物尽其用。

四。对于相关科室专用物品的领用也须由科室制定出库计划,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出库记录(记载项目与入库登记相同),由领用人签字。

五。领用人不得进入库房,防止出现差错。

六。药剂科对物品出库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出库物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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