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日常考勤制度(汇编4篇)

员工日常考勤制度(通用4篇)

员工日常考勤制度 篇1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①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②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①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②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③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④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⑤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①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②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③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④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⑤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⑥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

员工日常考勤制度 篇2

为了做到有据可依,根据公司/办事处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办事处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7:30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迟到31分钟至1小时(含)的,每次罚款50元;迟到1个小时以上的每次除罚款50元外再扣除当日工资的50%。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50元。

三、请假制度

1、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医院的有效证明,无相关证明的按旷工处理;病假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

2、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婚假可享受7天的带薪休假,超过7天的按事假办理。

4、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办事处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2天申报,仅限当年使用。

5、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带薪丧假;旁系亲属(双方外祖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1天带薪丧假;超过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办理。

四、请假、批假

1、员工请假,都必须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员工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特殊情况无法亲自请假的应在休假当天

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公司/办事处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手续。

3、请假单据都必须按程序签字审批方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登记

公司/办事处实行每日打卡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无打卡记录的视为旷工(每日共计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办事处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

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同意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办事处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办事处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办事处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事处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办事处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0%核发。

八、出差

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统一交办公室备查。

1、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以火车(非软卧)和汽车为主,不允许乘坐飞机(特殊情况除外)

2、差旅费标准:

交通费实报实销,只报不补,带车出差的不再报销交通费。

住宿伙食补贴:

总经理及以上:按实际报销

各部门负责人: 元/人/日

公司其他员工: 元/人/日

九、离职

离职分为正常离职与自动离职。正常离职分为主动请辞与公司/办事处请辞。

1、主动请辞:试用期满后,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15日通知公司/办事处,经办事处主任及公司/办事处领导批准后,到期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员工的工资、补贴、奖金等其它收入计算到离职当日,离职三日内一次性发放。

2、公司/办事处请辞:在工作期间员工表现不符合公司/办事处要求,或自身行为严重违背公司/办事处制度者,经办事处主任批准予以辞退,公司/办事处提出辞退须提前15日通知本人。工资、奖金、补贴计算到离职日,离职三天内一次性发放。

3、正常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前须同公司/办事处交接各项工作。

4、如员工在工作期间做出严重违背公司/办事处利益,给公司/办事处造成重大直接、间接损失者,将被予以辞退,不作任何补偿,并追究其相关直至法律

责任。

5、自动离职者公司/办事处不做任何补偿,如有损害公司/办事处利益行为

将被追究相关直至法律责任。

以上考勤制度中涉及的罚款和奖金、补贴等福利的扣罚均由办事处将相关记录报至公司/办事处,由公司/办事处具体执行。如将来公司/办事处在考勤制度方面有新的规则推出,则按照公司/办事处标准执行。

十、附则

1、员工因违纪的罚款,统一由公司/办事处办公室管理,作为公司/办事处集体活动经费。

2、本制度自公司/办事处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事处。

员工日常考勤制度 篇3

一、总则。

为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员工考勤管理、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劳务派遣工、临时工)。

三、工作时间。

(一)公司员工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每日实际工作时间为8小时。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周工作时间。

(二)作息时间、

1、其中老厂区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进驻新厂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12:30-17:30,其中11:30—12:30为午饭及岗前休息时间、

2、根据季节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上述作息时间可作相应调整,具体以人事行政部发布的专门通知为准。

(三)其中经理级(含)以上人员(以20xx年6月10日后人力行政部发文统一任命为准)、销售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可不参加日常考勤打卡,且根据本职岗位需要参照以上作息时间灵活安排和确定工作时间,因此不得申请任何加班工资。

(四)司机及其他特殊岗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均可不受上述规定的作息时间限制。

(五)员工的工作出勤时间有特别规定的(保安等),如每天工作时间为12小时的,公司可根据其工作性质灵活安排好调休时间。其计算出勤小时数以月为单位进行累计,由此产生加班时间参照公司统一标准计算加班工资。

(六)员工应按时上班,提倡适当提前到达工作岗位进行必要的工作准备。

(七)法定节假日,应根据公司工作需要,灵活安排休息和上班。

四、考勤方式。

1、公司采取以考勤机记录数据为主,手工考勤记录为铺的办法

各部门负责按月提报本部门所属员工手工考勤记录数据,人事行政部负责对照考勤机数据进行核查。如数据核查无误,员工须在考勤数据中签字确认,据此核发工资。

2、打卡次数:

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刷卡:

员工用“考勤卡”在考勤机上刷卡考勤,全体在职员工每人一卡。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日常管理,数据采集、增补考勤卡。考勤卡须妥善保管,遗失补办需缴纳30元/次的工本费。

4、签到:

对于没有刷卡设备的办公场所,公司采取“统一在指定地点登记签到”办法考勤,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名,否则双方均以违纪处罚。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员工出勤必须打卡或签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代打卡考勤或委托他人打卡考勤。一经发现,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罚款20 元/次,并通报批评。

6、员工原则上应先到公司报到后,方可外出公务,因意外或紧急事件无法按时上班者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完善好出差手续,否则以迟到或旷工处理。

7、车间人员按公司淡季、旺季安排上班和调休时间,正常上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8、全体员工周六、周日到岗上班的,须照常打卡,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调休,填写《调休单》,报人事行政部抵减加班天数。

五、异常出勤规定。

(一)迟到。

1、晚于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的,视为迟到。每月累计迟到(10分钟以内)不得超三次,反之从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进行扣薪。

2、迟到15分钟以上1小时(含1小时)以内,按照10元/次进行扣薪。

3、迟到1小时以上3小时(含3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4、迟到3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明知迟到造成了旷工,仍不到岗上班或未按领导指示到岗上班的,当月绩效考核工资下降为零。

(二)早退。

1、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提前5分钟以上离岗的,视为早退。每月累计早退(10分钟以内)不得超三次,反之从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进行扣薪。

2、早退15分钟以上1小时(含1小时)以内,按照10元/次进行扣薪。

3、早退1小时以上3小时(含3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4、早退3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假已满,未及时办理续假手续而不出勤者,以旷工论处。

2、无故旷工半天,扣一日薪金;无故旷工一天者,扣三日薪金。无故旷工连续三天或合同期内累计旷工七天者,给予开除处理。

3、因工作需要,员工不服从合理的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一律视为旷工。

(四)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按照事假结算工资。

(五)利用上班时间外出或者在岗做私事者,一经发现,按照20元/次进行扣薪。

(六)员工不能按时上班,须提前半小时通知部门负责人(科长/主任、部门经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未参加考勤打卡的处理:

1、因请假未打卡者,须提交相应的有效请假单据。

2、因外出办事未打卡者,须提交部门负责人批准手续。

3、因其它原因未到公司打卡(除在办公室已备案的请假、出差申请外)应在24小时内填写《异常考勤申请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在签字处简要说明原因,没有证明的视同旷工。

(八)人事行政部负责落实考勤工作,每月初公布一次上月考勤汇总数据。

六、请假管理规定。

请假类别:带薪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八种类型。

(一)带薪年假:

1、自20xx年6月10日起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可享受2天的带薪年假。

2、带薪年假最长累计不得超15天。

3、凡休年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本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最终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休年假须服从部门工作大局,由部本部门负责人灵活调控。任何员工在办理年假手续前必须征得上级领导的签字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员工日常考勤制度 篇4

一、工作时间

1、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2、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3、 公司每天行政部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负责领导,由其报至财务部,财务部据此核发全勤奖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4、 所有人中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30分钟至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6、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7、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全勤奖。

8、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

9、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10、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办手续者,须经负责人批准,凡过期或末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发全勤奖,并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2、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时为旷工。

3、 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 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申请送交人事科登记。

2、 请病假一天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继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者必须提供当日就医的证明(必须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无效)。

3、 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续疗养者,可酌情给予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1年为限。

4、 当月请病假1天者,本薪照给, 4天以内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资。

5、 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四、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1-3天由主管核准。

2、4-6天由经理核准。

3、7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写出门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2、 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依规定填具请假单,由主管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3、 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六、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自8时至12时整。

下午:自14时至18时整。

加班:自18:30时至20:00时整

上述上、下班时间各单位主管可视实际需要及各部门特殊情形进行调整,但每日实际上班时数不得少于8小时。

第三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四条 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3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

第五条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六条 员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七条 员工属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部门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

第八条 员工属第二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除呈报有关部门主管外,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的1%,充为福利金。

第九条 员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

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

第十条 员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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