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优秀8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一、迟到
员工上班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鉴于城市交通突发状况,员工每月前二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可免于处罚;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含)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者;1小时以上则按旷工半天进行罚款处理。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二、早退
(一)未获得上级批准,提前30min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过30min的视为旷工半天。
(三)当月有早退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助,以及当天的销售提成。
(五)一年内累计早退三次或当月早退两次做解雇处理。
三、外出
(一)店员外出办理公事2小时内须由店长批准,超过2小时需门店经理批准。
(二)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半小时以内需店长批准,超过半小时需要请假。
四、事假
(一)店员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予店长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当班前电话通知店长,并在上班后当天补请假条。
(三)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由店长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以后做旷工处理。
(五)事假须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贴,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员用餐必须轮流替换,确保有店员在店,以防偷盗等事件发生。
(二)用餐时间40min,但不能在门店营业场所内就餐。
六、病假
请假三天以下的`,应附上相关药店购药或诊所就医证明材料,请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规医院(凡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均可)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请假建议条等相关证明,因病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员工因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个人原因造成伤病,不得按病假处理,肇事者按旷工处理并接受纪律处分。
病假期间扣除收入标准:折算后的日工资标准×请假天数×30%,扣除后余额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旷工
(一)无正当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级批准而缺勤的,做旷工处理。
(二)每月累计旷工不超过一天者,扣除旷工天数的3倍基本工资,同时扣除对应的津贴与补贴。
(三)当月有旷工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当年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
八、审批
(一)店员请假一天以内需店长批准。
(二)店员请班需店长批准。
(三)店员请假超过一天需要经理的批准。
(四)店长请休假需有经理的批准。
九、全勤奖
(一)当月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
(二)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奖。
(三)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奖。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
1、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综合办公室另行通知。
2、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3、 公司每天综合办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负责领导,由其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4、 所有人中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30分钟至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6、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7、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全勤奖。
8、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
9、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10、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办手续者,须经负责人批准,凡过期或末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发全勤奖,并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2、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时为旷工。
3、 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 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申请送交人事科登记。
2、 请病假一天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边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提供当日就医的证明(必须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无效)。
3、 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续疗养者,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1年为限。
4、 当月请病假1天者,本薪照给, 4天以内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资。
5、 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四、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1-3天由直属核准。
2、4-6天由经理核准。
3、7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写出门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2、 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依元宝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3、 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六、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物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自8时至12时整。
下午:自14时至17时整。
上述上、下班时间各单位主管可视实际需要及各地区特殊情形呈总经理调整,但每日实际上班时数不得少于7小时。
第三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四条 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3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
第五条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六条 员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七条 员工属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部门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
第八条 员工属第二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除呈报有关部门主管外,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的1%,充为福利金。
第九条 员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
第十条 员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职一天论,并按 其情节酌以惩处:
1、 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 有涂改情况者;
3、 故意毁损出勤卡者;
4、 伪造出勤卡者;
如有第1项的情形发生,代打者
1、车间人员全勤奖:标准为每人30元/月,由公司承担。具体根据员工本人在当月是否
满勤予以计算(正常调休除外)。如公司放假,则当月均无满勤。
2、如由于公司原因,造成生产车间员工、计时人员停工停产或非正常放假的,则统一按
每人25元/天的标准给予补贴。
3、每月总工价的3.5%作为组长的职务补贴与考核工资(各占其中的50%),同时结合其本人出勤比例及每月的综合考核结果予以计算。如上述两项未获得全额的,其差额部分则流入员工薪资的计算范围之列。
4、每月总工价的1%,作为副组长的职务补贴,同时结合其本人出勤比例计算。如未获得全额的,其实际差额部分则流入员工薪资的计算范围之列。
5、个人奖金部分:【每月总工价-每月总工价×4.5%】×10%×个人奖金系数
(注:即每月总工价×9.55%×个人奖金系数)
(1)由组长、副组长根据本组人员的出勤、工作表现等状况予以评出副组长及组员的个
人奖金系数;再由生产部复评或更正,行政参与审核把关。
(2)为适当均衡奖金额度,故要求初评和确认时,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3)因组长已享受考核工资,故不参与该奖金系数的评定和具体分配。
6、本组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计算:
每天计算出当日总工价,再减去每日提留的上述3~5条款的应分配部分,即为每日 余额;然后则根据本组人员在当日的出勤时数,进行计算每人的基本日工资;当月结 束后,方最终汇总出基本月工资。
7、如因本组组长请长假不在职期间,而由副组长负责日常工作的,则按相应的比例划到
副组长的补贴中。
8、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系数与金额、全勤奖及特殊岗位补贴,组长、副组长人员的职
务补贴或考核工资等各项明细,均在本人的当月工资单中给予分别单独列出,以提高 薪资计算的透明度,从而达到一目了然的效果。
9、中途离职的人员,则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奖金或职务补贴、考核工资等。
10、车间人员日常违规、违纪的处罚金额,予以纳入生产活动基金库;行政审核后,由财
务单独划出,并负责挂帐保管,以作为本车间优秀员工奖金和活动组织开展的专项支出费用,其不足部分由公司承担。
★ 注:因工作失职或失误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处罚款项,则不予纳入该基金库。
11、车间季度优秀员工的评选和奖金额度(一般在100~200元之间),则逐级上报,经行
政审核确认后予以发文表彰通报,再以红包奖励形式统一发放。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权限管理
第三条人事部负责钉钉系统维护及权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统计工作;
第四条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人事部考勤监察;
第五条人事部依据钉钉系统中的考勤数据对考勤进行月度汇总,于次月5日前将各部门考勤情况发至各部门负责人核对,如有疑问者及时到人事部核实。
三、考勤时间
(一)办公室内勤工作时间(适用于办公室工作人员)
1、工作日正常考勤时间如下
秋冬季:8:30—17:30
夏季:8:00—17:30
2、周末实行双休制度。
3、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
四、考勤规定
第六条公司使用钉钉考勤打卡;
办公室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在工作日依据考勤使用钉钉打卡2次,分别为上午上班1次,打卡时间不晚于上午上班时间;下午下班1次,打卡时间不早于下午下班时间;中午上下班暂定不需要打卡。
第七条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在办公室考勤范围内实施WIFI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等实施外勤打卡,以钉钉考勤为有效考勤。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一)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
(二)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三)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四)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核准者。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自8时至12时正。(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时间为7点50分)。
下午:自14时至17时正。
上述上、下班时间各单位主管可视实际需要及各地区特殊情形呈准总经理调整,但每日实际上班时数不得少于7小时(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时间一律提前10分钟)。住宿公司的值勤人员及负责环境清洁工作的员工,其上班时间另定。
第四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五条上班迟到在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在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三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
第六条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二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类迟到论。
第七条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同第二类迟到论。
第八条员工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单位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
第九条员工第二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除呈报有关单位主管外,每次扣其该月份薪资总额1%,充为福利金。
第十条员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论,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
第十一条员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该月份薪资总额1%,充为福利金。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职一天论,并按其情节酌以惩处。
(一)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二)有涂改情况者。
(三)故意毁损出勤卡者。
(四)伪造出勤卡者。
如有第一项的情形发生,代打者亦以旷职一天论并同受惩处。
第十三条员工迟到、早退时间超过一小时者,应即依请假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总公司、分公司比照本办法实施,若有关系企业设立时亦然。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呈报总经理核定修订。
员工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的管理,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保障,是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员工应当自觉了解和遵守。
第三条 公司禁止员工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具体违纪违规行为界定和处罚标准按照《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条 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考核,分级管理”的原则,共同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的执行、制定和解释。
2、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部室、车间正确执行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
3、负责各类违反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行为处理结果的落实。
4、依据本办法规定职责,负责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备案、调查、处理职责。
5、负责公司员工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台帐的建立、登记,原始资料保管工作。
6、依据部门管理职责,组织或参与处理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的重大事宜。
7、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劳动纪律、休假、考勤归口管理工作。
8、负责按本办法规定,每月10日前完成公司员工遵守劳动纪律、休假、考勤情况汇总表,并对填报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9、负责工伤事故处理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保卫室
1、负责员工进出厂门(厂区)归口管理。
2、负责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协助调查。
(三)财务部
1、负责收取员工各类违纪违规处罚款项。
2、负责建立和管理各类违纪违规处罚款项收支台帐。
(四)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依据部门管理职责,组织或参与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依据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按照下列权限履行相应的审批、处罚职责:
(一)班组长
1、有权审批员工半天以内的休假;
2、有权作出口头警告、绩效扣分的决定;
3、有权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的建议。
(二)各部门车间主任
1、有权审批员工1天以内的休假;
2、有权作出口头警告、绩效扣分的决定;
3、有权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的建议。
(三)分管副总
1、负责审批1天以上的休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权作出通报批评、绩效扣分、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建议)。
(四)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依据部门管理职责,有权作出(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追回非法所得、解除劳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决定(建议)。
第六条 公司禁止各级管理部门和责任人有下列行为:
(一)越权审批各类休假的;
(二)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不按规定、不及时处理的;
(三)弄虚作假,知情不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逃避责任的;
(四)管理混乱、整改不到位的;
(五)损坏、擅改考勤记录的;
(五)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七条 公司建立员工申诉、举报机制,员工可按规定向公司申诉、举报。
(一)员工本人对公司相关处罚不服的,可向公司分管副总提出申诉。
(二)员工对他人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公司给予相应奖励。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附:
一、《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
二、《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三、《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附一: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
一、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一)不遵守工作时间、休假、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旷工
1、不按规定延迟到岗的,属于迟到,时间确认以考勤机记录或分管考勤员记录的时间为准(下同)。
2、不按规定提前离岗的,属于早退。
3、无故不到岗的,属于旷工。
4、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5、月内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旷工1天论处。
6、无正当理由,到岗但不生产工作的,按旷工论处。
7、消极怠工(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当班生产工作任务70%)的,按旷工论处。
8、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9、请假未获批准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10、休假期满无故不到岗的,按旷工论处。
11、弄虚作假,骗请各类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12、代打考勤的人及被考勤人,按旷工半天/人次论处。
(二)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时间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聊天、打牌、玩游戏。
14、长时间打接与工作无关电话。
15、串岗、脱岗、私自请人顶岗。
16、外出办私事(含外出吃饭)。
17、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不遵守公司生产工作秩序,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18、吵架、打架、斗殴。
19、围观、起哄。20、酗酒闹事。
21、组织、参与罢工、聚众闹事。
22、无理取闹、纠缠、威胁、打击报复公司领导、相关工作人员。
23、其他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行为。
(四)不遵守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扰乱正常出入秩序
24、无工作证、车辆出入证,强行进出厂门(厂区)。
25、无公物出厂证明,强行携带公物出厂门(厂区)。
26、翻越公司院墙、厂门进出厂区。
27、执勤人员私自放行无关人员进出厂门(厂区)。
28、携带未成年人、宠物进出厂门(厂区)。
29、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故意刁难、谩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30、其他违反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行为。
(五)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违反公司质量、安全、卫生、工艺、保密、财经等规章制度
31、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32、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33、泄露工作机密、公司机密。
34、违反财务制度、财经纪律行为。
35、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行为。
(六)从事兼职、第二职业
36、在工作时间内,从事第二职业。
37、利用非工作时间,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七)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
38、无正当理由,拒绝公司管理人员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39、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对其进行的薪资、岗位、职务调整。40、其他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行为。
(八)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41、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为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2、贪污、行贿、受贿。
43、其他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行为。
(九)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
44、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逃避责任。
45、滥用职权,不作为,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4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十)不遵守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7、拘留。
48、劳动教养。
49、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50、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51、被依法判刑。
52、被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
53、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54、侵占、盗窃公司财物。
55、利用网络、公众媒体,恶意损害公司形象、声誉。
56、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
二、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种类
对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的,按照“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反行为的情节轻重、影响程度、损失大小、改正态度等因素,选用或并处下列处罚:
(一)口头警告,由相关管理人员当面提出警告,责令改正。
(二)通报批评,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绩效扣分,在员工绩效考核中体现。
(四)经济处罚,由相关工作人员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经济赔偿,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追回非法所得,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工资降级,由公司相关领导提出工资降级意见,财务部办理工资降级手续。
(八)岗位(职务)调整,由公司相关领导提出岗位(职务)调整意见,综合办办理岗位(职务)调整手续。
(九)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相关领导将处罚决定、证据材料提交综合部,由综合办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违反劳动纪律处罚标准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影响较小、损失较小(2000元以内)、改正态度较好的,属于一般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视具体情况处以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经济处罚,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2次以内的:处以口头警告,并处绩效扣分10分/次、经济处罚20元/次。
2、旷工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20分/天、经济处罚100元/天,不计发当天工资。
3、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处以口头警告,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20-200元/次。
4、不遵守公司生产工作秩序,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5、不遵守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扰乱正常出入秩序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6、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违反公司质量、安全、卫生、工艺、保密、财经等规章制度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00元/次。
7、从事兼职、第二职业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00元/次。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9、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00元/次。
10、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00元/次。
11、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20-500元/次。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重、影响较大、损失较大(2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拒不改正(含第2次违反)的,属于不胜任现岗位工作行为,处以工资降级或岗位(职务)调整,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内的。
2、连续旷工3天以内,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内的。
3、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较重、影响较大、损失较大、拒不改正的。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影响很大、损失重大(5000元以上)、态度恶劣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绩效扣分(当月绩效清零),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5次以上的。
2、连续旷工3天以上,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
3、被拘留。
4、被劳动教养。
5、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
6、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7、被依法判刑。
8、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影响很大、损失重大、态度恶劣的。
四、本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附二:
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一、法定节假日
公司员工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但根据生产工作任务需要的,应服从公司生产工作安排。
二、病假
(一)请病假基本条件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确需停工治疗。
(二)病假待遇
1、员工停工治疗期间,保留工作岗位1个月,享受公司福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包含在医疗期内。
(四)请病假手续
1、门诊病假
(1)请门诊病休假,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出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医药费发票、医生建议等资料,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属实后,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2)员工提供的病历诊断、医药费发票、医生建议,应完整、真实,并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生姓名、联系电话备查(下同)。
(3)公司综合办应严格审核员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对员工弄虚作假的,按旷工论处。
(4)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重庆市医保中心指定的、具有医保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不含药店及内设门诊。
(5)门诊病假每次不得超过1天,超过1天的,应重新请假。
2、住院病假
(1)住院治疗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持住院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医药费、出院证、医保报销发票等资料,经公司综合办审核后备案。
(2)公司综合办应严格审核连续休病假10天以上的员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果病情不属实的,按旷工论处。
(3)住院休假,每次不超过1个月;超过1个月的,应重新请假。
三、生育假
(一)请生育假基本条件
1、女员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可依法享受产假。
(二)产假休假天数
1、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60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产假期内。
(三)生育假待遇
1、休产假的,停发工资,保留工作岗位,享受公司福利。
(四)请生育假手续
1、请生育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出具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明、手术证明、病历等资料,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2、在产假期内,员工本人应持身份证(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资料,到所在地的医保中心结算生育生活津贴。
四、婚假
(一)享受婚假的基本条件
员工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可享受婚假。
(二)婚假天数
1、员工婚假3天;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4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婚假期内。
(三)请婚假手续
请婚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出具结婚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五、丧假
(一)享受丧假基本条件
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等亲属丧亡的,可享受丧假。
(二)丧假天数
1、丧假3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丧假期内。
(三)请丧假手续
员工请丧假的,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六、事假
(一)请事假基本条件
1、员工确因个人事务,需利用工作时间及时处理的,经批准同意的,可休事假。
(二)事假审批权限 1、1天以内的事假,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2、1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分管副总审批。
3、原则上事假每次不超过2天,月内累计不超过5天,年内累计不超过10天。
(三)请事假手续
请事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分别按审批权限报批,经审批同意的,交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四)事假其他规定
员工休事假,月内累计5天以上,年内累计10天以上的,属于不胜任现岗位工作情形,公司可依法调整岗位(职务)。
七、工伤假
(一)享受工伤假基本条件
员工因工负伤,确需停工治疗或离岗休养的,可依法享受工伤假。
(二)工伤假有关规定
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八、休假有关规定
(一)公司禁止下列违反休假制度行为,违反的,按旷工论处。
1、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休假的`;
2、请假未获批准,休假的;
3、休假期满,无正当理由不归的;
4、休假期满,不按规定履行销假手续的;
5、弄虚作假,骗请各类休假的;
6、其他违反休假制度的。
(二)公司分管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审核、审批、备案、调查、处理职责,禁止失职、渎职行为,违反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员工休假,本人应按规定办理请假、销假手续;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亲属或同事代办,但应提交书面委托书,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所在单位。
附三:
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一、员工考勤方式
根据公司生产工作实际,员工考勤实行打卡考勤和人工考勤相结合的方式。
(一)纳入公司打卡考勤的人员,应实行打卡考勤。
(二)暂无法实行考勤机打卡考勤的人员,应向综合部备案后,实行人工考勤。
二、打卡考勤规则
(一)员工本人应按公司规定作息时间、班次,在指定考勤机处打卡考勤,每天打卡两次(上班下班各一次)。
(二)其他非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按公司临时安排的作息时间打卡考勤。
(三)员工上下班时间,以考勤机记录的时间为准。
三、特殊情况处理规定
(一)根据生产、工作特点,需合理确定和调整作息时间的员工,应先由综合办备案。
(二)因工作需要,外出办差无法正常打卡考勤的,应向直接上级报告,并报公司综合办书面备案。
(三)员工休假的,应按公司规定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并报综合办书面备案。
(四)因考勤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打卡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由综合办负责报修。
四、特殊人员考勤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员工,考勤卡由公司综合办负责办理;考勤结果由综合办负责处理。
(二)实习生,不办理考勤卡,实习期间考勤由分管领导人工考勤;考勤结果由综合办负责处理。
(三)借调人员,借调期限超过10天的,考勤由所在工作公司负责处理。
五、考勤管理职责分工规定
(一)综合办
1、负责公司考勤制度的制定和解释;
2、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部室、车间的考勤工作;
3、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结果的处理;
4、负责组织、参与处理考勤工作的重大事宜;
5、负责本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台帐建立和管理;
6、负责每月10日前汇总公司员工上月考勤报表并公布;
7、负责公司考勤系统的日常维护。
六、违反考勤制度行为处理规定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打卡考勤的,根据《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分别按迟到、早退、旷工论处。
(二)代打卡处罚规定:
1、代打卡人,应打卡人按旷工半天/人次论处。
2、公司领导授权或批准代打卡的,对责任领导处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100-2000元/人次。
3、忘记打卡的,应提交书面说明,提供证人、证物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综合办备案;同时对当事人提出警告,责令改正。
(三)擅自更改、损坏考勤记录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失职、渎职条款处理。
(五)其他违反考勤制度的,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员工的行为仪表,和出勤工作。于10月13日对《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了再学习。通过学习,认识到严格学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学校管理制度是实现学校各项职能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考勤工作作为学校一项基本的常规工作,没有严格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学校便无法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学校各项工作就无法正常开展。通过学习特将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加强制度教育是手段,执行制度是关键
学院长期以来十分重视制度建设、教育、执行,公布实施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具体到每个教职工来说,能否坚决执行尤为重要和关键。出勤考核为其中一项,也是教职工队伍建设中重要的一项,必须严格执行。
二、加强制度教育,构筑防线
防止违纪发生是根本目的在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中,我们要明确纪律教育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持之而恒的工作,要学好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构筑防线。凡事讲自觉,规章制度面前一视同仁,单位的制度制订执行上对己要严,做到严以律己,对待人、财、物上公平合理,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有错必纠;其次,作为普通班主任,爱岗敬业,在行使职权,脚踏实地,自觉杜绝不良作风,敢于与不良的言行作坚决的斗争,从我做起,纠正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通过对考勤工作进行细致的规定,使考勤工作的实施有了具体依据,而奖惩也与教师的利益挂勾,教师能否按时到位,遵守劳动纪律,切实履行职责,不仅关系学生和学校的发展,也直接影响个人的利益。
三、执行制度,重在监督
对于纪律,人性既有自觉的一面,也有不自觉的一面,仅仅要求人们自觉去执行制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纪律建设、纪律教育、执行纪律的全过程中,实施有效的监督。互相监督是保障纪律教育、纪律执行的重要一环,是各项措施得到落实的最重要必不可少的工作。
良好的工作纪律是一个学校良性发展的保证。考勤制度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果,只有当个人认识到遵守制度是教师起码的职业道德,是利校利已的事,才不会产生抵触情绪,从而自觉遵照考勤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一个学校才会出现制度管人的良性循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工考勤管理工作,严肃考勤工作纪律,严格职工劳动纪律,合理支付劳动报酬,保障运输安全生产正常秩序,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xx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xx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勤的作用
考勤工作是切实掌握与考查职工作息、出勤、缺勤、休假实际情况,有效组织职工生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的一项必要工作;是按劳分配的主要依据;是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和履行劳动合同的重要手段;对调动职工积极性、保证职工出勤率和出工率、提高职工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性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考勤的范围
(一)按规定作息时间检查职工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情况,记录、填记职工考勤。
(二)职工出勤并在工作时间内,因故或无故离开工作岗位的检查处理。
(三)职工出勤、请假、休假、旷工等相关资料的整理、上报、保管;职工出勤率、出工率统计分析与填报。
三、考勤的规定
(一)根据《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应严格按照制定的日勤制、轮班制作息时间表进行工作与休息。
(二)日勤制职工上、下班,应以适当信号通知;轮班制职工应按轮班作息时间表的规定上、下班。
(三)各级管理机构应按业务性质、工作制度的不同,结合实际确定点名、签到、挂牌等不同形式的考勤方式。
(四)轮班制职工,如遇接班者到时未来接班,不得停止工作,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负责人,以便迅速设法派人前往接替工作。
(五)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生产指挥和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及操作规程,遵守职业道德,禁止非因工擅离工作岗位。
四、各种假的规定
(一)事假
1、职工请事假1天以上的必须事先提交请假书(写明休假原因、休假天数),零星事假的填记《零星假登记簿》,经单位批准方可休假。零星事假当月累计达8小时按1日计算,不足8小时的按小时计算,不足1小时的不计。职工申请休事假原则上年度内累计不超过1个月。
2、准假权限。营业部经理,每次准假权限为1天,每月不得超过3天;货运中心部室(部长、主任),每次准假权限为1天,每月不得超过3天;行政正职,每次准假权限10天,年度内不得超过2次。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一次请事假
10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休假天数与再次申请休假天数合计超过10天的,必须经报请货运中心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原则上年度内为1个月。
3、审批程序。职工不得越级直接向上级申请事假。货运中心部室(部长、主任)、营业部行政正职在其权限内审批职工休假,必须事先请示货运中心行政正职同意,方可准假。在同一时间段,班组请假人数较多时,营业部经理必须事先向货运中心行政正职报告,经行政正职同意后,方可准假。
(二)病假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应向单位提交原则上为铁路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休假(诊断)证明书,休假(诊断)证明书要有主诊医师和医院医务部门或医院指定的职能部门盖章。单位对职工提交的休假(诊断)证明书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因病、伤休假。休假手续,原则上应由职工本人或其家属提交,其他人提交无效。
2、病、伤假是医生根据病人病症的情况而批准给予休息养病、伤的时间。在计算假期天数时,应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三)工伤假
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申请休工伤假的,应由职工本人或其家属向单位提交工伤保险参保市所确定的工伤定点医院医务部门出据的医疗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书,经单位审核后确定是否因工伤休假;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非工伤医疗的,按病假有关规定办理。
(四)婚假
1、职工在工作地结婚时,给予3天以内的婚假。职工不在工作地而去对方工作地结婚的,给予7天以内的婚假。另加往返路程需要的天数,但最多不超过10天。遇有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应计算在婚假以内。
2、职工晚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辽宁省规定婚假增加7天。
3、职工休婚假,应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出具《结婚证》办理休假手续。
(五)丧假
1、职工的父、母、夫(妻)、祖父、祖母,子、女死亡,需要职工本人办理丧事的,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如在外地办理丧事的,另加路程实际需要的天数,但最多不超过10天。
2、职工的翁姑(公、婆)或岳父、母在职工工作地死亡,需要职工办理丧事时,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六)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职工晚婚晚育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辽宁省规定产假增加60天,男职工护理假15天;吉林省规定产假增加30天,男职工护理假7天;内蒙古自治区规定产假增加30天,男职工护理假10天;河北省规定
产假增加45天,男职工护理假10天;黑龙江省规定产假延长至180天,男职工护理假5-10天。
3、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l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4、职工休产假、护理假,应向单位提交医院分娩证明书、医务部门出具的休假证明书。
(七)计划生育假
1、按照辽宁、吉林、河北、黑龙江省及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晚婚、晚育增加的婚假、产假、男职工护理假,实施计划生育产前检查,产后上、取节育环,人工流产、结扎手术等休假,均属于计划生育假。
2、职工实施计划生育产前检查,产后上、取节育环,人工流产、结扎手术等休假,应向单位提交相应的休假(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做辅助检查的,要提交相应辅助检查资料,如b超、彩超报告单)、孕检报告单等。
3、职工休计划生育假的天数,按其户口所在省、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八)女职工哺乳时间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工程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员工出勤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明确出勤、缺勤计算方法,根据《xxx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各职能部门及所辖项目部全体员工。
二、集团公司员工到事业部出差或临时借调到事业部的,适用《xxx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集团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负责整个集团考勤工作的整体规划,并负责监督、指导事业部员工考勤管理工作。
二、事业部综合管理部经理负责制订、修订、培训本细则,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本细则内容,审核通过后由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三、事业部综合管理部经理在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授权下,负责管理事业部“钉钉”办公软件后台,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调整事业部员工考勤规则。
四、事业部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负责监督员工日常出勤情况,按时统计员工出勤,并制作考勤表。
五、事业部员工在执行本细则过程中,如有疑问,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负责解释。人事岗无法处理的,报至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员,并及时反馈处理信息和解决方案。
第四条工时制
一、事业部办公室员工
(一)事业部办公室员工实行每周五天和六天交替工作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是固定工作日,星期六是交替工作日,星期日是固定休息日。交替规律以自然周计算,从一而终,不受法定节假日影响。
(二)事业部办公室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每日工作时长为7.5小时。
二、项目部员工
(一)项目部员工实行综合工时制,即每月有2天休息日,全年共计24天休息日,休息日之外全部为工作日。若集团公司有统一安排休息的,以发文通知为准,不扣除24天休息日。
(二)通常情况下,项目部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若施工工期紧张,需要延长每日工作时间的,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统筹安排。
第五条基本规定
一、事业部员工必须自行配备智能手机,并在手机上安装“钉钉”办公软件,用以落实考勤相关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配备智能手机的,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上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备案后,可采用纸质签到方式进行考勤。
二、新员工入职当日,由人事岗负责指导安装“钉钉”办公软件,协助新员工注册“钉钉”账号,同时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将其纳入考勤组。
三、员工离职的,由人事岗上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由人力资源组在员工离职当日关闭其“钉钉”账号,以免离职员工照常打卡考勤。
四、员工必须使用手机“钉钉”软件亲自打卡考勤,如有代打卡行为的,每次对委托人和代办人各给予500-1000元罚款。
五、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上班和下班各打卡一次,中间时段不用打卡。实行多个班次的,每个班次的上班和下班均要打卡。采用纸质签到方式记录考勤的,每个工作日手工签到两次,上班和下班各签到一次。
六、无论采用一个班次还是多个班次,在每日的起止时间段内,打卡次数必须为双数,以保证“若有上班卡,则必有下班卡”。
七、通常情况下,员工考勤地点为员工常驻办公地坐标区域内,具体区域范围由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设定。
八、集团公司高层领导或特殊岗位员工,经总裁批准后可免予考勤。
九、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本月最后一日为一个自然月。
十、自然周以星期一为第一天、星期日为最后一天计算,星期六、星期日为周末。
十一、每日以00:00分为开始时间、以23:59分为结束时间。员工在使用“钉钉”进行打卡及申请、记录等相关工作时,时间一律以钉钉后台运行的时间为准,不以员工自行设置的手机时间为准。
第六条迟到
一、正常情况下,员工在当日上午08:36-09:30分打上班卡的,视为迟到。
二、员工在上班途中应关注时间,若预知迟到,应在08:30分前通过“钉钉”信息向直接上级领导报告,以便领导做出相应安排,以免影响工作。
三、迟到的员工应在到达工作地点或外勤地点后打卡,在上班途中、未进入工作地点范围或未到达外勤地点不得打卡。
四、迟到的员工应当乐捐,乐捐金额见表1:《迟到时长与乐捐金额对照表》。乐捐款在迟到员工的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员工上班当日若迟到1小时以上(即09:30分后打卡)、3.5小时以下的,应当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迟到时长与表1合并计算,正常乐捐。未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的,按旷工半日处理,处罚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单独从工资中扣除,迟到时长不再与表1合并计算。
六、员工当月迟到累计在三至五次的,由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在六至八次的,在事业部范围内进行书面通报批评;超过八次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由工程事业部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建议辞退。
第七条早退
一、员工当日上午正常上班,因处理个人事务需要在下午提前下班的,可申请早退。
二、早退员工应提前10分钟以上通过“钉钉”信息向直接上级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提前下班。未经批准不得提前下班;强行提前下班的,按第八条进行处罚。
三、员工早退时,应在离开工作岗位之时打下班卡,不得延迟打卡,不得离开工作地点打卡。
四、早退的员工应当乐捐,乐捐金额见表2:《早退时长与乐捐金额对照表》。乐捐款在早退员工的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员工上班当日若早退1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的,应按休假程序申请调休、补休、事假或病假,不再按早退计算。未请假的,按旷工半日处理,乐捐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
六、上午不得早退;上午已经休息半天的,下午不得再早退,否则不予批准。
七、员工直接上级领导应关注员工早退原因,并给予人性化关怀。若员工一个月内早退超过15个工作日并影响正常工作的,其直接上级领导应逐级汇报至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视情况调整该员工岗位,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第八条旷工
一、员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一)未请假或请假、延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的;
(二)未申请早退或申请早退未被批准而强行下班的;
(三)一天内无上、下班打卡记录、无补卡记录、无休假说明也无其他形式情况说明的;
(四)未经批准的调休、外出、出差等情况;
(五)本细则其他条款中所称的视为旷工的情形。
二、员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视为旷工:
(一)员工本人因突发疾病或事故致无法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已知晓或员工本人情况好转后有情况说明的;
(二)员工外出或出差过程中,因环境所限致无法及时打卡、联络,事后补卡、联络的。
三、员工当日旷工3小时以下的,按旷工半日计算,处罚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当日旷工3小时以上7.5小时以下的,按旷工1日计算,处罚3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
四、员工当月旷工累计达到3个工作日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员工当月旷工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或累计达到5个工作日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除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外,由工程事业部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建议辞退。
第九条加班、加点
一、加班是指员工按公司要求在公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仍照常上班处理工作的情况。
二、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当日工作时间的情况。
三、需要加班或加点的,应有直接上级领导以书面形式或“钉钉”信息下达的指令或员工通过“钉钉”“加班”模块向直接上级领导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或加点。若上级领导有加班指令的,员工亦应通过“钉钉”“加班”模块提出申请,完成正常审批手续,以便核实。
四、加班人员应在加班开始和结束时各打卡一次,打卡地点根据加班需要而定,不受原设定位置限制。
五、加点人员加点时,应先在17:30分后打完下班卡,以示结束当日正常工作时间。之后,再打一次卡以示加点开始。加点结束后,打下班卡,结束当日加点时间。
若加点至次日凌晨,应在当日23:50分前打下班,以免产生当日缺卡情况而造成误算。次日凌晨00:10分后,再打一次上班卡,待加点全部完成后,打下班卡。考勤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工合并加点时长。
六、员工加班当日超过8小时的,仍按加班1天计算,不视为“加班当日又加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加班或加点:
(一)无领导指令或员工未通过“钉钉”履行加班、加点申请的;
(二)员工申请加班、加点未被批准的;
(三)项目部员工因工期紧张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
(四)休息日期间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工作会、培训会或其他公共活动的;
(五)员工加班、加点期间无打卡记录的;
(六)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而在休息日上班或在工作日延长时间的;
(七)因工作性质特殊(如施工岗位、司机),需要晚间临时工作的;
第十条外出、外勤
一、外出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短时离开固定工作地点到非固定工作地点办事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指时间短、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或距离近、在同一个城市内办事的情况。具体情况由员工直接上级领导判定。
二、需要外出办事的员工,应提前向直接上级领导口头请示或钉钉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需要连续多日外出办事的,应一日一申请,不可一次申请多日。
三、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前外出的,可以直接在外出途中或目的地打卡,但打卡时间不得晚于正常上班时间。
四、下班时间已到,员工仍然在外办事的,可以返回固定工作地打卡,也可以在外打卡。
五、在外打卡时,“钉钉”系统中显示为“外勤”,员工应当在备注中注明外勤原因。未备注原因的,每次乐捐10元,在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出差
一、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长时间离开固定工作地点到非固定工作地点办事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指时间长、超过一个工作日,或距离远、跨城跨省办事的情况。具体情况由员工直接上级领导判定。
二、员工因公出差,应提前通过“钉钉”“出差”模块向直接上级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三、员工出差期间,应按时打卡,打卡方式与工作日相同。
四、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应提前对超出部分另行申请。
五、出差员工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剩余时间无法撤销,上班时按时打卡即可,考勤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出勤结果。
六、员工出差时,在出发或返回途中遇休息日的',按加班计算。
第十二条休假
一、补休
(一)员工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一律补休,不发放加班费。
(二)员工在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间加班的,须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补休完毕,剩余未休的将自动清零,不跨年补休。本年度12月1日至31日加班的,可以延后至次年补休。
(三)补休方式为“先加后补,加一补一”,即先有加班后再补休、加班一天补休一天,不得先休息后加班、加班一天补休多天。
(四)员工加班次数较多的,可以合并连休,也可以分散补休。合并连休的,一次连休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五)员工加点至当日22:00分以后的,次日上班可自动延后一个小时,即09:30分前上班打卡,并备注情况说明,不再安排调休。晚于此时间打卡或无情况说明的,按迟到计算。若遇次日为休息日,隔日上班则不再享有“延后一小时”待遇。
二、全年24天休息日
(一)全年24天休息日待遇仅限工程事业部项目部员工享有,事业部机关办公室员工不享有。
(二)全年24天休息日应分散休息,不得一次性连续休完24天,每月最多可一次连休10天。
(三)项目部员工休息时,休息日从24天中扣减,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记录并统计。24天休息日扣完后继续申请休息的,根据实际按其他休假种类计算。
(四)新入职的项目部员工,全年休息日的总数按“入职后本年度剩余月数×2天”计算。其中,入职日期在当月15日之前(含)的,则当月享有2天休息日;入职日期在当月15日之后的,则当月仅享有1天休息日。
(五)新入职的项目部员工在试用期内的,每月仅可休息两天,连休或分休均可。转正后,可按本款第(二)项休息。
(六)项目部员工转为机关办公室员工的,自转岗之日起,适用“单双休”,不再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剩余未休的自动清零。
(七)机关办公室员工转为项目部员工的,取消“单双休”,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实际休息日总数按本款第(四)项折算。
(八)项目部员工转岗后仍为项目部员工的,休息方式不变,剩余休息日接续执行,不再重新计算。
三、事假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要请假的,应请事假。
(二)原则上,员工一次请事假不得连续超过10天(含休息日),两次事假间隔不得少于10天(含休息日)。
(三)员工请事假时间较长或频繁请假的,直接上级应给予人性化关爱,详细了解员工实际困难,必要时进行调岗,或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四、病假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请病假:
1、本人自然生病或身体自然产生不适需要就诊或休息的;
2、非工作原因发生意外致病、致伤需要就诊或休息的。
(二)请病假的员工,应在上班后三日内向综合管理部人事岗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病历或医院诊断证明。无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事假或调休。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病假,按事假计算:
1、因个人原因聚众闹事、主动与他人打架、斗殴致自身伤害就医治疗的;
2、违法乱纪、违规违章引发事故致自身伤害就医治疗的;
3、非工作所需的活动中,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某些行为可使自身产生不良后果,未主动避免致后果发生、本人无法正常上班的;
4、员工本人身体健康、但为照顾本人之外的其他人而请假的;
5、员工休病假天数已超出医嘱,则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
(四)若员工故意制造、提供虚假材料骗休病假,按旷工处理。其中,一年内骗休病假累计不超过三次的,所休病假一律按旷工计算,旷工1日处罚3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一年内骗休病假累计超过三次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除所休病假按旷工计算外,由工程事业部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建议辞退。
五、其他休假
婚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探亲假、工伤假、丧假等,集团公司另有制度规定,详见相关制度。
六、休假规定
1、需要休假的员工,应提前半日以上,通过“钉钉”申请,按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审批人、抄送人已提前设定,系统将自动分配、处理信息,申请人无需选择或更改。特殊情况,应口头或书面申请和审批,事后再通过“钉钉”补办申请和审批手续。
2、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将多种假期合并连休,由审批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员工一次连休多种假期的,应分别申请和审批,以免造成误算。
4、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打卡。
5、员工应按已批准的时长休假,到期必须返回工作岗位。原则上,员工休假时长不得超过已批时长,不得故意采取“少请多休后补”的方式休假。
6、休假员工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剩余时间无法通过钉钉撤销。提前返岗员工应通过“钉钉”告知人事岗,上班时按时打卡,以便人事岗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出勤结果。
7、每月28日至次月8日,员工不宜请假,以免影响考勤核实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8、员工休假会引起工资变化,休假与工资的对应关系详见集团公司相关制度。
七、请假审批原则及权限
一、员工请假时,相关领导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对待、工作为重、人本关怀”的原则进行审核和审批。
二、员工请假应逐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见表3:《员工请假审批权限表》。
第十三条考勤统计
一、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于每月3日前下载事业部员工上月“钉钉”考勤数据电子表格,打印并签字,并依此制作考勤表和项目部员工24天休假统计表。每月1日以前或3日以后下载的“钉钉”考勤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制作考勤表和项目部员工24天休假统计表的依据。
二、考勤表须使用集团规定的固定格式,不得更改。
三、考勤数据中,若无打卡记录、也无补卡、请假、调休、出差信息的,当日缺卡一次按旷工半天计算,处罚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当日缺卡两次按旷工1天计算,处罚3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
四、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于每月5日前将制作好的考勤表初稿、休假证明材料和24天休假统计表电子版报至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员审核,并根据审核反馈意见进行修正和再次上报。如遇法定节假日,上述材料可延后3个工作日上报。
五、经审核通过的考勤表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签字、由事业部总经理审批,经扫描后再报至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员备案。
六、考勤表原件和休假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存档备查,同时用于制作《工资表》。
七、经签字的考勤表和项目部24天休假统计表应发布在工作群中进行公示,以便员工掌握本人的出勤情况和休假情况。
八、每年1月底前,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应将上一年度的考勤表和休假证明材料汇总、装订成册,存档保管。
第十四条异常处理
一、如遇“钉钉”软件故障、员工手机故障或其他环境影响致员工无法正常打卡的,须及时口头告知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说明原因,经核实属实后,由人事岗补录出勤情况。
二、员工正常上班若忘记打卡,每月前两次漏打卡免予乐捐,自第三次开始,每次乐捐10元,从工资中扣除。
三、员工应经常关注、自检本人打卡情况,如有漏打卡、漏申请情况,须在本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补卡或补办申请手续。逾期的,每次乐捐10元;未补办申请手续的,每次乐捐100元,从工资中扣除。
四、员工发出申请后,应及时与审批人沟通、快速处理,以免耽误时间造成不良后果。
五、审批人应在接到申请后当日内完成审核、审批。若审核、审批不予通过,应立即通过“钉钉”信息的形式说明理由和改正措施,而后重新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
六、因员工申请不及时或申请被退回后改正不及时造成考勤数据缺失,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因审批人疏忽、拖延造成审批不及时的,由审批人承担责任和罚款,罚款从审批人工资中扣除,申请人不承担责任和罚款。
七、在事业部考勤管理工作中,若员工对考勤记录、相关证明资料、申请、审批程序有异议或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填写《员工申诉表》报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人事岗登记备案后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由人力资源组组织相关领导进行裁决。人力资源组的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相关人员必须服从。
八、员工在使用钉钉时,如遇其他非正常情况无法处理的,应及时告知综合管理部人事岗,由人事岗协调处理。
第十五条考勤监督
一、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有权对事业部的考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事业部总经理有权对经常迟到、早退、请假和旷工的员工调整岗位,有权建议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进行辞退处理。
三、事业部综合管理部有权对事业部全体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事业部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负责人应掌握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如发现旷工,应及时联系询问原因,并向事业部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备案。
五、直接上级有权力和义务对直属下级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员工之间有权互相监督,有权对违反本细则的人员进行举报。
第十六条附则
本细则由工程事业部综合管理部编制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