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规章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便利店管理制度优秀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情况,并向工商部门报告。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五、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七、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2、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3、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4、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八、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一、便利店员工
1、便利店员工每一天必须在开门之前把本柜组货架的商品卫生打扫干净,货源摆放整齐。如在巡店经理巡店时检查出以上问题,将对其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20元—50元
2、便利店货架、堆头、岛柜、冷藏柜等等不准出现闲杂物品,库存商品不准不封箱就陈列到货架上头,库存箱或商品应大小统一陈列;处罚金额20元—100元。
3、便利店员工每一天在配送中心的货源到便利店以后,协助便利店微机员理货,核对直配单数量和实际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商品的包装情景、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杜绝过期商品进入本柜组。否则将对便利店经理和柜组员工进行。
处罚金额:20元—100元。
4、便利店员工每一天检查本柜组的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质期在三年的商品必须在离到期一年时通知便利店经理;保质期在一年的商品必须在离到期半年时通知便利店经理;保质期在半年的商品必须离到期三个月通知便利店经理。然后由便利店经理汇总报表上报采购经理。如不上报所造成的损失由便利店负责并罚款。
处罚金额:100元—200元。
5、便利店员工应及时统计本柜组的所有缺货和需要的退换的货源,直接上报给部门经理,不准出现货架缺货现象,否则处罚便利店经理和柜组员工。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6、便利店员工应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不准出现与顾客争吵或态度恶劣现象,否则将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7、便利店员工应经常统计便利店滞销商品和畅销商品,及时上报便利店经理,所报结果由便利店经理汇总上报配送中心进行处理,目的为增加便利店柜组营业额。
二、便利店收款人员
1、应树立便利店良好形象,杜绝与顾客争吵现象,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便利店经理进行处理,否则将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2、如出现收款或输入错误,顾客找回,否则将对便利店经理及收款员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20元—100元
3、在便利店每一天结账时,收款员必须认真核对帐目,如出现***、账目不符现象,应及时通知配送中心办公室人员,认真核实是否属于计算机故障,如属人为失误,将由便利店经理与收款员承担。
4、在每一天的销售过程中,如发现便利店收款员私自退货(经便利店经理同意并签字的除外)的现象。
处罚金额:20元—100元
5、收款机区域内不得出现杂物如:私人购买物品、寄存物品或商品,收款员应坚持收款机区域内卫生清洁,不准在收款机上张贴条码、编码,交班时应正常操作,更换收款员用户名。交班时应注意财务的交接情景,确认无误后上岗。出现问题将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20元—100元
6、收款员当天结账时,便利店经理(或值班经理)需在场,如结账时出现短款或多款,数额较大的(低于5元以下的应属于人为现象)应及时告知配送中心办公室人员,核实求证是否属于计算机故障,如属人为原因账务不清的,将由便利店经理与收银员共同承担职责。
三、便利店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
1、严格遵守永鑫便利店规章制度,对于便利店内更换更新制度,促销人员及外赁区人员都将获得一份规章制度。
2、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应严格遵守永鑫便利店规定的工作时间,全部登记点名,(和便利店内部员工一齐点名,上班、下班)如发现上班时间发现员工空岗、迟到、早退现象,巡店经理发现后进进行做来源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3、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装,不穿工装一律不准在卖场内;
4、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不准串岗,不允许长时间接待亲戚、友人等或长时间通电话,冷落顾客,如有发现,巡店经理将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5、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不准做场外交易(以低于便利店内价格售与顾客或加赠于顾客礼品)。
处罚金额:100元—500元
6、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或休班时间一律不准在卖场内吃饭,听MP3、玩手机游戏、嬉闹等。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7、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外出,需告知店长,店长在考勤表上登记,休班、休假应书面写休班、休假条,休班时间按便利店规定与内部员工休班制度一样(休班条必须由庞经理签字与便利店经理签字);特殊外赁区员工如生肉柜组,销售完商品后,如提货等事宜,应告知店长,需由店长同意后方可离店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8、便利店内部货架牌面,除便利店内柜组人员,其他人无权更改牌面,如发现供应商或促销人员私自更改的。予以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9、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应树立便利店整体形象,坚持站姿,久坐3分钟以上者,便利店经理将予以处罚。便利店经理不重视的,巡店经理如发现,便利店经理共同予以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四、便利店后台微机管理员:
1、严格按照配送中心的直配单或配送中心出示的货源数量单据点货,严格检查进入便利店商品的质量(包装情景、生产日期、保质期)。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2、当天收到的直配单必须当天入账,新商品到便利店必须及时接收新商品信息和打印出标价签。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五、夜间值班人员
1、便利店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在每一天晚上八点之前到便利店,由便利店经未经配送中心通知,不允许私自退货,如发现罚款50元—200元。每一天结账完毕后必须上传数据,如工作不到位罚款20元—100元。理点名;如出现迟到现象罚款20元—100元。
2、夜间值班人员到达自我所值班地点之后不准再离开。如擅自离开罚款100元。
3、夜间值班人在值班期间不准酗酒,不准带自我的朋友进入值班地点,值班期间不准睡觉,出现重大人为问题,后果自负并罚款200元。
第一条:维护本便利店的整体形象
为维护本便利店的整体形象,保持良好的购物环境,保证员工与顾客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使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标准化,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方式
1、便利店外道路的卫生工作由街道清洁工负责。
2、便利店外“门前三包”范围内及便利店内的柜台货架、操作间、商品卫生等工作由本便利店组织落实。
第三条:食品卫生
1、干鲜果品类卫生:
2、水果局部腐烂不得出售。
3、干果发霉、变质、生虫不得出售。
第四条:熟食制品卫生:
1、出售熟食制品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
2、经营时要求勤进快销,坚持食品卫生索证制。
3、销售、储藏做到生熟分开,冰柜备有消毒毛巾,专用工具。刀、墩、案板、抹布、盆等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4、熟食制品出现变质、发霉、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出售并及时处理销毁。
第五条:糕点食品卫生
1、糕点不得直接码在地面上,要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要盖有苫布,苫布外要有明显标志,使用时不得里外颠倒。
2、直接接触食品的纸张、塑料等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3、售货工具要每日消毒、清洗、不留残迹,实行双夹法。
第六条:罐头、酒类食品卫生
1、锈盖、锈桶、胖听及透气的玻璃瓶、铁桶、软包装罐头一律不得出售。
2、混有杂质、过期、损伤的罐头、酒类一律不得出售。
(一)每天早上7:00,营业员需着工装进入卖场,禁止涂抹指甲、披散头发、浓妆艳抹。
(二)营业员到岗后首先需整理货架,整理卖场仓库的相关产品以防止积压,清理货架商品灰尘。
(三)交接班前,当班营业员应将所负责货架商品补满,并将之整理、归类摆放,包括牛奶、饮料、面包等有厂家理货员的商品也要上满,同时要和晚班营业员交接好本货架剩余其他商品的存放位置。
(四)晚班营业员在闭店前应根据货架整理后的实际情况,提出所管理货架的要货单,当天晚上交给组长。
(五)营业员应每日检查商品的保质期,并根据'先进先出'原则调整货架商品摆放顺序,先进的商品摆放在前面,补货从后面开始;除面包、牛奶外,商品有效期剩余一个月的商品和破损商品应及时下架,做返货处理。
(六)营业员在整理返货时,应按照供应商将返货分家装袋、返库。
(七)营业员在岗如不需补货、整理货架时,应勤巡场,努力防止商品的丢失和破损。
(八)工作期间,严禁营业员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聚堆闲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不得随意到卖场外面活动。
(九)卖场的两个门应时刻有人把守,在看门时应注意严禁同学携带本卖场同类商品进入,严禁吸烟者进入,提示携带商品出门的顾客主动出示结账小票,具体人员由组长安排。
(十)营业员不得与顾客发生冲突,出现问题应及时请店长、组长解决。
(十一)顾客在选购商品时如有疑问,营业员应主动热情的帮助解决。
(十二)营业员应随时注意货架商品余缺情况,随时补充货架商品,当前面的商品陈列面出现空缺时,应将后面的商品挪到前面,保证货架商品丰满。
(十三)营业员摆放货架商品时,应将所有商品正面朝外,按序摆放,每一种商品都不能被其他商品挡住视线;商品摆放时应注意陈列高度,方便顾客取拿。
(十四)卖场内禁止吸烟,营业员应加强防火安全监督。每日下班前在打扫卫生时应确认店内无顾客、无烟头,关灯后组长应再巡视卖场两遍,确认无火灾隐患方可闭店。
(十五)c区卖场由组长将电源、水龙头关闭;b区卖场由组长检查水龙头的关闭情况。
(十六)营业员的吃饭时间由各卖场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个人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十七)营业员严禁在卖场接打私人手机;营业员不得进收银台。
(十八)营业员无班时不得来卖场。
(十九)营业员应监督厂家业务员在卖场的理货情况,严禁业务员随意调整商品摆放情况,营业员不得和厂家业务员嬉笑打闹。
(二十)营业员每周有一天带薪休假日,每月累计不超过四天,当月无病、事假正常出勤者视为满勤,发放满勤工资;连续请假超过四天者,按实际出勤计算工资。
(二十一)严禁营业员随意串班,如确实需要应事先向店长请示。
(二十二)营业员如需购买经销商商品,需报至店长处,由店长统一安排购买。
(二十三)营业员如要离岗需提前两周通知店长。
(二十四)当班营业员如需购买卖场内商品必须由组长代为购买。
(二十五)非休息期间,严禁营业员在卖场内任何地方坐着。
第一章岗位职责
一、店长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门店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对门店经营状况负直接责任;
2、根据店员人数和经营品种,划分销售考核小组,每日并做好各小组销售额统计;
3、负责组织对店员进行岗位培训,学习店内各项工作流程和规范,并监督执行,按相应的规定进行奖罚;
4、负责店内人员考勤、新员工面试、排班安排、审核各项报表;
5、根据店内商品销售情况和库存,负责向公司采购员下达蔬果采购订单,其他商品直接联系供应商配货;
6、负责组织店员进行到货验收,检查蔬果新鲜度、预包装食品保质期等质量情况,不合格商品拒绝进店,并及时反馈给采购员和供应商;
7、负责商品陈列、商品价签、商品护养的检查和管理;
8、做好店内预包装食品库存清点,负责及时联系供应商办理退货;
9、及时做好蔬果及其他新鲜食品存货的促销,降低商品损耗;
10、落实店内各种设备、用具的责任人,并监督检查;
11、划分店内卫生责任区,并跟踪检查,保持门店有良好的购物环境;
12、配合财务进行月度商品盘点,并对盘点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改善措施;
13、积极组织店员做好充值卡业务的推广和销售;
14、、及时处理店内异常情况、顾客纠纷和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汇报总经理;
15、督促收银员及时按公司规定上交营业款,保障资金安全;
16、掌握消防知识,熟悉店内消防设备的使用,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17、代表便利店与政府相关部门、周边商家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
18、负责召开班前会议,总结和布置具体工作;
19、保持与店员良好沟通交流,关心员工生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店员岗位职责
三、收银员岗位职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试用期管理
1、新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到期后,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人事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转为正式员工。
2、新员工试用期间,公司若发现其品行不良,工作无成绩或有其它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行为,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辞退。
3、在试用期内请假,试用期结束时间将会被顺延;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超假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4、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第一个月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不享受其它薪酬待遇和福利,被公司辞退的,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自行离职的,不支付工资。
二、工作时间
员工每月休息2天,由店长安排调休。具体规定如下:
1、店长负责按月制定排班表,店员调休按排班表执行,店长调休,需报总经理备案。店长休假时应指定好岗位代理人,将工作提前要求交接清楚,并在排班表上面明确岗位代理人。
2、员工如在非调休日申请调休,则按请假规定办理,不视为调休,作事假计算。员工间不得私自调班,特殊情况,需调换班的,需经所在店长批准,未经同意,私自调班,双方均按事假处理。
三、考勤管理
四、休假管理
(一)请假规定
(二)请假扣款
五、辞职、辞退和离职管理
(一)辞职:员工如需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试用期需提前3天),经核准后,方可离职。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视为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其它待遇。
(二)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予以辞退:
1、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总经理教育后仍不改正;
2、在工作场所先动手打人;
3、收受供应商或其它第三方回扣或礼品,金额在2000元以上;
4、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2万元;
5、辱骂顾客;
6、未经公司同意,在店内私自销售他人商品;
7、迟到、早退月累计达7次;
8、偷窃公司财物或将顾客丢失物品据为己有。
9、挪用营业款、做假帐。
(三)离职手续办理员工无论是辞职,还是被公司辞退、开除、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在离开公司前均应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具体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办公设备、工用具等公司物品;
2、公司有关的印章和钥匙;
3、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等其它公司资料;
4、个人的工作进展、保管的账目、注意事项等工作内容;
5、归还公司借款;
6、如果与公司签订有其他合同(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按其约定办理;
离职人员按上述事项办理移交后,填写《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经所属店长、人事主管和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移交工作应在3日内完成,办妥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开原职。如未经批准离开公司或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公司一律作擅自离职处理,视为自动放弃在公司的所有权益,同时保留对其追讨赔偿的权利。
第三章店长的工作内容和流程
一、营业前准备
1、店长须提前进入店铺(具体提前时间根据门店位置另行通知)。
2、自我检查仪容仪表,整齐着装,检查店员到岗情况。
3、生鲜水产进货验收或查看清点。
4、召开晨会,明确当日工作重点,会议时间在5分钟之内。
5、安排店员打扫卫生,整理货架。
6、分配完工作后,检查店内冰柜等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检查收银区的扫描枪是否正常、资料表等营业中所需的所有备用品是否齐全。
8、检查店员的卫生完成情况和货架整理情况。
二、营业中工作
三、营业结束工作
1、检查各员工责任区卫生打扫情况。
2、督促收银员清点当日收银现金,交公司财务。
3、将当日销售额和进货单录入电脑。
4、做好当日销售报表。
5、如遇月盘点日,应组织好店员的盘点工作,在盘点无误后方可下班。
6、关闭店铺内所有电器(除保鲜库、冰柜),锁门确认安全后方可下班。
第四章门店员工工作规范和处罚制度
一、员工行为规范
1、服从店长工作安排,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或要求,应在事后陈述,但必须先执行;
2、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保持整洁。女性可化淡妆,不可喷浓烈香水,长头发应扎整齐;
3、上班时间不允许在工作区抽烟、吃零食、玩手机;
4、在营业区域内不允许摆放私人物品,个人饮用水杯统一放在指定地点;
5、不允许在店内营业区域就餐
6、顾客购物或咨询时,不允许当着客户面接听私人电话;
7、不得在店内营业区域聚堆闲聊,嬉闹,不随便与客户开玩笑;
8、在店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上交店长并登记处理;
9、不私留、私分店内赠品;
10、严禁与客户发生争吵;
11、不得在营业区域内吐痰、梳理头发,化妆;
12、保守商业机密,不得向非公司人员透露店内日营业额;
13、不得赊销店内商品。
二、门店卫生规范
三、营业员作业规范
1、理货时要将不同大类的商品归回原位保持陈列美观;
2、补货作业时要做到先进先出原则,发现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要立即告知店长,发现过期变质破损的商品要立即下架,并报店长作相应处理;
3、理货时要检查标价牌与实物是否一一对应;
4、对责任范围内的货架商品要做好防窃、防损;
5、对顾客要做到热情服务,见到顾客要点头,微笑打招呼;
6、推荐商品时,要尊重顾客意愿,不能误导顾客更不能死缠烂打;
7、凡顾客咨询与门店经营有关问题时,必须热情回答,如无法回答客户咨询的问题时,应向其他人员或店长咨询,得到正确答复后,第一时间回复客户,不得以“不知道”或“让客户联系其他人”敷衍客户。
四、商品管理规范
(一)商品收货:
1、新鲜水产品收货:由店长负责称重验收,并开具收货单,在当日内交公司财务会计。
2、预包装食品收货:由店长负责收货,并开具收货单,在当日内交公司财务会计。
(1)点清商品数量规格是否与货单一致;
(2)商品包装外观是否完整(标签、日期、厂家);
(3)保质期限是否合符公司上架要求;
(4)不得接受变质破损商品和“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
(5)收货人签收时要标注收货日期,收货单不得涂改。
(二)商品陈列:
1、利用有效货架空间,商品整齐有序。
2、摆放醒目,让顾客愉悦,有吸引力。
3、干净无积尘,外包装或外形完整。
4、易放易拿,标签对应,陈列完整。
5、特价牌有显特价提示。
(三)预包装食品临期下架规定:
保质期2-3年的产品提前6个月下架;保质期12个月的产品提前2个月下架;保质期18个月的产品提前3个月下架;保质期6-10个月的产品提前40天下架。其他保质期产品提前三分之一时间下架。
(四)货架商品盘点:由店长组织各责任区店员负责清点。具体要求如下:
1、清点数量务必准确,不可漏盘、错盘、多盘,在通常情况下由两人同时进行。
2、盘点完后相互抽查,如有三处以上的数字错误,必须返工重盘。
3、盘点表由盘点人签字后交店长。
(五)商品报损
门店当日报损商品必须填写报损单,并详细说明报损原因,次日上午报送总经理。
五、安全管理规范
1、全体店员必须掌握店内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消防常识;
2、店内消防通道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3、货架顶部不可放置较重的商品或物品。
4、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毒有害化学品进入便利店。
六、处罚措施:
门店员工应认真学习以上各项工作规范,并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罚: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推动连锁便利店的规范化运营,提高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消费者购物信心,提升整个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
该规范适用于经营有食品项目的便利店、便利店和大型综合便利店等业态,逐步完善与食品操作相关的一系列过程。
第三条 术语定义
生鲜食品:按照加工程度和保存方式不同,包括初级生鲜食品、冷冻冷藏食品和自制食品三大类。
初级生鲜食品:凡属于新鲜的、未经烹饪等热加工的蔬菜和水果;禽畜肉、水产品等,经简单处理后在冷藏、冷冻或常温陈列架上贩卖的食品。
冷冻冷藏食品:包括冷冻食品和冷藏食品两类。冷冻食品:以农、畜、水产原料经加工调理,急速冷冻在-18℃以下储存并出售的食品。冷藏食品:以农、畜、水产原料经加工调理,急速冷却在4℃以下储存并出售的食品。
原材料: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自制食品:经过烹饪、腌渍等加工处理后的熟食、面包点心和其它即食食品。
即食食品: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即可食用的菜肴。包括熟食、冷菜、冷荤、凉菜、卤味等。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罐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散装食品: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标签:本规范所称标签为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其他说明物。
中心温度: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温度。
交叉污染:指通过生的食品、食品加工者、食品加工环境或工具把生物的、化学的污染物转移到食品的过程。
便利店购物环境:由便利店的内部经营空间及与经营相关的设施设备和附属场所组成,包括商品陈列设施、设备布局、安全环境设计、停车场设施等。
第四条 对便利店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要求
(一)基本要求
从业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应随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不得带病工作。
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理发、勤洗澡。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化妆、不抹香水、不戴耳环、戒指等外露饰物。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时,手部应进行清洁并消毒,并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
(三)人员的培训
企业应对新入职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了解企业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掌握各个环节过程中保证食品安全的要点,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应进行培训和考核,记录并存档培训和考核的情况。
第二章 采购环节
第五条 要点说明
抓好商品质量管理,采购过程是关键。采购环节的关键是索证索票。
第六条 供应商引进的条件
企业应有明确的供应商引进标准。
资质审核 了解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信用情况。主要审核的资质材料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集团化公司有其所属分、子公司使用集团组织机构代码的情况);卫生许可证;企业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
进口商品在国内未进行商标注册的,进口商要出示承诺书,注明该类商品今后涉及的一切侵权、冒用商标等行为均由进口商承担。供应商为进出口贸易公司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生产商生产许可证;自有品牌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 加工备案申请书。
全部资质材料应查看正本或清晰的正本复印件,同时留存企业盖章复印件。
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在资质材料中限定的有效范围内。
商标注册人应与营业执照注册人一致、如不一致则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第七条 商品审核
审核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资信材料(复印件):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属专利性质商品的专利证书;商品进入该地区销售的许可证;商品检验报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绿色食品证书;原产地域专用标志证明;酒类批发许可证;国产酒类专卖许可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动物防疫合格证;有机农产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等。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进口保健食品卫生证书;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进口动植物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通关单。
索证索票有标准的索证索票流程和制度。
第八条 采购流程管理
(一)采购工作流程
企业应有明确的采购工作流程,采购人员应认真执行流程。
(二)采购流程中的要点
索证索票应严格、细致、全面、完整;应存档每一种商品的样品或图片资料;
应对高风险商品、自有品牌商品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企业应设立与采购部门对应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对采购人员的个人行为进行规范和考核,并签订承诺保证书。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在本环节的职责包括:制订相关审核流程,对供应商和商品的资质进行审核,同时与采购人员保持协作。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存在质量隐患的供应商和商品有一票否决权。
第三章 验收环节
第九条(要点说明)本环节适用于商品在企业的配送中心或各门店进行商品验收的过程。
便利店应制定并执行相关食品的验收流程和标准,以确保其合法、安全和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第十条(工作手册)企业应在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建有以下工作手册:进退货工作手册、商品验收标准、企业进退货工作流程、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手册。
第十一条 商品验收
(一)企业应有保证食品安全的完整的进退货工作流程。
(二)卸货前检查
供应商的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商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商品应确定商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三)商品包装检查
核对订货汇总单,所送商品是否和所定商品一致;纸箱标示是否和商品一致,包装有无损坏和受潮;外包装应清洁、形状完整,无严重破损;内包装应无破损,商品的形状完好无损;外包装名称和包装内商品名称一致。
(四)商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商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商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商品应确定商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冷冻商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
(五)定型包装食品的验收
门店收货时,对定型包装的熟食卤味、豆制品等食品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专用送货单;对运输工具、包装日期和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记录;检查食品的保质期,确保其在允收期限范围内;确保包装完好并符合相关要求,数量、批次和送货单一致。
(六)非定型包装食品(包括生鲜食品)的验收
门店收货时,非定型包装产品根据需要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专用送货单据,国家或地方执法机构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屠宰、加工、检疫、销售的许可证明,相关载具的清洁消毒证明等。对运输工具、加工日期和产品进行验收,同时做好记录。
检查商品的剩余保值期,确保在允收期限内。对保质期较短的生鲜产品须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允收期要求。
确保包装和运输条件(如温度、湿度、卫生状况等)符合法定要求,无交叉污染危险,数量、批次和送货单一致。
检查食品的相关质量指标,包括但不局限于外观、颜色、气味、新鲜度、中心温度等指标。
对高风险产品建议根据产品特点进行定期的理化及微生物检验。
建议有条件的便利店建立区域性配送中心,统一食品的验收、存储和配送。
(七)预包装商品标示检查
国产商品标示检查应至少具有以下独立信息(对于最小销售包装表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产品,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生产日期):
a) 食品名称;
b) 配料表;
c)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固液两项产品)制造者;
d) 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e) 日期标志和储藏指南(产品保质与储藏条件有关的产品);
f) 质量/品质等级(国家,行业标准中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的产品);
g) 产品的标准号。
进口商品标示检查应至少具有以下独立信息:
a) 食品名称;
b) 配料表;
c)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d) 进口食品必须表明原产国、地区名;
e) 总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f) 日期标志和储藏指南(产品保质期与储藏条件有关的产品);
g) 进口商品应有中文标识,中文标识应大于外文标识。
第十二条 环境要求
食品验收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定期清扫,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验收时应当注意按生产单位、品种分别放置于食品专用栈板上,保证商品分类、分架。做到生熟食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第十三条 工作要点
验收工作人员应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商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
如发现商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
对于商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验收人员应和供应商方面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在退货过程中,对那些确定能够威胁健康的商品,建议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
第四章 食品存储控制
第十四条(要点说明)适用于企业在门店库房、配送中心商品存储环节过程的管理。企业应有完善的信息系统,进行仓储管理。
第十五条 环境要求
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定期清扫,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冷藏、冷冻柜(库)应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保持霜薄气足,无异味、臭味,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第十六条 商品管理
在食品专用独立仓库或存储区域,和其它食品有适当物理分隔避免受到污染。按常温、冷藏和冷冻等不同存储要求相应存放食品。
食品存储仓库和货架的设计应满足食品卫生要求和先进先出的操作原则。
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内包装应使用合法安全的食品级包装材料;外包装要满足相关运输和存储安全及质量要求。散装食品入库前应转移进带盖的食品专用周转箱存放。
在冷库存放的食品应分类、分架,按生产单位、品种分别放置于食品货架上或食品级的专用栈板上,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于不同的冷库内,避免交叉污染。
不同类别的商品应分库或分架存放,库房内备有相应的货架和货垫。
食品外包装应完整,无积尘,码放整齐,隔墙离地,要便于检查清点,便于先进先出。
常温存放的食品应储存在温度适宜(按不同产品的具体要求)、干燥的库区,避免阳光照射。
冷藏存放的食品应储存在温度湿度适宜的冷藏库中。新鲜蔬菜、水果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5 - 15°C。要求冷冻存放的食品应储存在温度-18°C以下冷冻库中。冷库要定期检查、记录温度、定期进行除霜、清洁保养和维护。库房内安装温度表、湿度表。冷藏库(柜)温度为-2℃~5℃以下。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热柜的温度达到60℃以上。不得将有冷藏、冷冻要求的食品在无冷藏、冷冻的条件下储存。
根据商品储藏要求进行相应的湿度控制。
第十七条 流程管理要点
便利店应建立食品储存、报废和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所采购食品特别是熟食卤味的品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进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运输包装、产品质量等信息,确保食品从采购、运输、储存到销售环节的可追溯性。
库内储存商品应有明确直观的标识信息。标识信息至少包括货号、品名、数量等。
便利店配送中心或门店仓库应按“先进先出”原则发货给销售部门。认真执行食品入库出库检验登记制度,做到登记清楚,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对库存商品应定期盘点检查,确保无过期报废食品,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
冷冻和冷藏食品在装卸和出入库必须保证冷链的持续有效,任何环节中商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对货物验收相关单据的整理应科学有效,不应有遗漏。
商品在入库时,必须经过验收通道由收货部人员负责验收,并按进货日期分类编号,按类别存档备查。
对库存商品定期进行保质期和质量检查,发现将过期或腐败变质商品应及时处理。
对货物的存放应有系统的管理,将货物放置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以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 食品现场制作
第十八条(要点说明)企业在配送中心和门店中,有对食品进行加工的这一过程。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企业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
第十九条 环境要求
食品加工场所周围环境应整洁,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合适的温度、湿度,防蝇虫及灰尘控制设施和设备,具备独立的排水、排污设施。食品加工场所周围直线距离应在10米内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倒粪站、化粪池、垃圾站、公共厕所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在岗员工或新员工规定上班时间如下:
11店:早6:30---晚10:00
22店:早7:30---晚7:30
33店:按商场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44店:按商场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以后开店待商榷,员工有事请假扣除当天工资。
二、员工必须服从百源连锁便利店股东委员会制定的管理章程工作,有意见可明确提出,做到进取肯干。早晨上班前先打扫卫生,再整理商品做到室内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整齐。对便利店和服装店的结账进货由连锁便利店股委会共同制定的方案实施。
1、当天结算帐目,每一天经营的数额如实报帐;
2、11店由张书玉负责报帐、进货;
3、22店由王文贵负责报帐进货,货款自由支配;
4、33店由于思涵负责报帐、进货;
5、44店由孙艳丽负责报帐。
每位员工进取工作如实报帐,每一天午时由便利店指定人员去每个店结帐,工资统一发放,由店负责人要货,股东委员会统一配送,每个店必须卖一些库存减少批发总址积压负担。
6、员工不准挪用占有便利店资金,每月一开支,结付清工资后,把店里属于百源连锁便利店的货款当天结清,不准干与百源连锁便利店以外的工作,一经发现辞退。挪用或占用资金数额大的,追究其法律职责。
1、每天早上提前十分钟正常开门营业。
2、(衣服整洁、严禁披头散发、留海须齐眉毛,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短裤、裙子),(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必须提前做好营业时的准备,到岗位后应认真、迅速的上货、擦货,拉架,保证商品货架的整齐、干净卫生和货架的丰满,(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3、上班时间必须站立规范,严禁坐、手插口袋、抱肩、靠货架,(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严禁在营业场内吃东西,嚼口香糖、哼歌、吸烟、聚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4、文明用语、热情为顾客服务,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不得以貌取人,(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如遇顾客来店退换货、质量问题或其它税费部门来店,热情告之对方稍等,立即通知副店长,若副店长不在,可电话联系,不允许不报告副店长擅自处理来店顾客退换货或质量问题等事情,(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0元/次)。
5、严禁私自倒班,若确需要倒班者应提前给副店长说明原因,以便及时安排、调整。请事假者,应提前一天递交假条,店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6、各街区员工要及时在各管辖区内巡视,及时拉架并为顾客导购,同时应提防盗窃行为,保证商品安全。
7、凡遇仓库送货,必须先核实数量,方可上架,按规定标价,如若不按规定标价,谁标错价由谁补齐标错差价。过期商品及被损商品要及时下架,如不及时下架而给门店造成损失者,由店长、副店长承担一切责任。
8、上班时间员工不得购物,早班员工须在下班时间购物,晚班员工必须在下班前五分钟购物,若未吃(用)完者,必须于当日下班时间带离便利店。带离便利店必须让副店长查看实物和电脑小票才可下班离开便利店,(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次)。
9、上班期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事情、不准携带手机,携带手机必须静音(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10、每天上班前10分钟要签到,迟到五分钟处罚5元,迟到半小时扣除当天工资并参加当日工作,如不参加工作者视为旷工计算。
11、全体员工偷、吃、用行为一经发现,给以此商品十倍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上班期间卖错商品价钱,谁出错由谁补齐卖错差价,少收卖出商品钱数,谁出错由谁补齐少收钱数,可按店内规定最低价补齐。
12、损坏任何设施、任何商品照价赔偿。
13、各早班营业员每天上班必须各自负责区域货架地面及门外玻璃、门外地面清扫一遍,各营业员下班后必须把各自负责区域商品整理整齐,门内外清扫干净并进行卫生签到才可签到下班,(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次)
14、在工作方面全体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副店长的一切安排管理;在纪律方面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初次进行提醒,严重批评警告,屡教不改报之副店长签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