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精选34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仓库贮存着公司的重要物资,是防火重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 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仓库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 本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 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 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 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 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 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 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留有通道过人。
第十四条 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 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 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田阳光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xx年1月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状况务必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支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政教处、总务处、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学生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1、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事先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2、总经理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第责任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做防火工作。
3、企业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定期组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企业各场所应公安消防部门验收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识,并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其日常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相关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不得闭锁安全出口,堵塞疏散楼梯、消防通道。
6、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报告总经理,落实整改措施。
7、企业禁火区内严禁止使用明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8、设备维修、电气焊人员应防火专业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9、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无条件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时,各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扑救,人员集中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疏散在场群众。
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2、危险作业如动火、登高、进入密闭场地等须事先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4、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行相关作业,不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品,不准接触有毒有腐蚀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6、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7、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9、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2、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13、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放置货物;
14、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
15、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16、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
17、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18、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力而为,野蛮作业;在使用搬动工具时,应小心操作,不准运行过快,遇转弯及进出口时,应鸣号示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尽到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科学教师负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教室、各办公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认真贯彻执行。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责任人:韩开洪。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
6、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1、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不组织学生扑救)。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消防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有值班教师巡查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教职员工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校园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校园内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校办公室申请,校办公室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严重的予以开除。其他人员不得施工。
三、火灾预防措施
(1)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2)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3)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4)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5)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6)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7)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园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______幼儿园
20__年9月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校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有校长挂帅,由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火灾的防御能力。
三、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五、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标本兼治,认真消除,火灾隐患。对基础设施容易陈旧老化的地方,进行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对易诱发火灾的老化供电设施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设备,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经费中调剂资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电脑房、食堂、仓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须制订应急防范预案,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严防严守,确保万无一失。
十、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一、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各种会议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要重点加强防火知识和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保持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情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习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小学的安排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小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第五条、小学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年级组长、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小学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微机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等,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小学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小学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第九条、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小学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置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统一由小学设仓贮存,不准私自贮存。
3.小学任何地方不准贮存汽油、柴油。
4.领用剧毒危险物品时,需经校长同意,两人一同领取,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应拒绝发放。
第十条、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1、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动火,必须报请小学审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准备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才能进行动火,
2、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第十一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3、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4、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5、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8、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为了加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办法。
一、消防安全责任
法人职责:
(一)企业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药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药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企业负责人职责:
(一)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督促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七)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药店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二)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公司关于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搬运和储存办法,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防火检查和隐患的整改
(一)值班人员应当每日对用电、用水、安全出口等有否违章,是否畅通,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对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存档备查。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二)积极参加国家的消防日活动,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图片的张贴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五、奖惩
1、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药店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300元不等。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状况;
(六)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状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状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状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状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状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职责书,落实消防职责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职责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职责书,在落实消防职责制的过程中,务必掌握以下工作状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状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状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状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状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状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资料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潜力和自救潜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务必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一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持续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务必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务必关掉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务必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持续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务必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持续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务必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持续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务必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持续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一天下班时要关掉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持续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状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负责,要对师生经常性地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检查、督促、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及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二、各分管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总务主任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监督和执行者,要确保学校的校产符合安全要求;各项教育、教学的设施、设备完好,操作安全;各项防火设备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师生进行消防教育,并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教务主任要向学生加强常规教育,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学科教学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3、政教主任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好学生的外出活动,每次活动要对各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并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三、学校教职工是各自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1、各科任课教师组织好课堂纪律,认真检查使用的设施、设备,指导安全操作,保证课堂安全,并处理课堂的偶发事故,如遇突发的重大事件,负责组织好学生,听从学校的统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除完成作为任课老师的工作责任外,要重视对学生的常规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关心、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处理学生的偶发事故。
3、教学专用场所的负责教师,对各自专用室安全负责,要经常检查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损坏、损耗情况要及时汇报,学生使用时要确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师需使用时,清楚交接,谁使用谁负责。
4、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在负责范围注视学生动态,劝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现,如发生事故及时感到现场进行处理。值日领导检查、督促教师的值日,处理偶发的各种情况,做好记录。
6、伙房、财务、门卫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另定岗位工作责任制)负相应的安全责任。
四、处罚
由于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学校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行政记过等处分,并视情节追究经济责任。若是特别严重的重大事故,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一)按每年、每月、每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每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会同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各科室负责人实施。
(二)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三)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四)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2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由院办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二)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三)院办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四)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院办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3、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各单位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单位,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各单位仓库都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 各单位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 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 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 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 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 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 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十四条 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 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 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幼儿园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教职工和幼儿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幼儿园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负责人、分管副园长、级部主任、后勤、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园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幼儿园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开学、学期结束、,对教师与幼儿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幼儿园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1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10Mo。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条: 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 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 点部位 ,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 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 用火,2.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4. 安全疏散指5. 示标6.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8. 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10.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 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 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 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 灭火预案。
第一条
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酒店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酒店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酒店经理
副组长:酒店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酒店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酒店安全消防管理制度5
A、消防以防范为主,全体工程人员务必做到如下几点:
1.了解酒店所有装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状况;
2.了解各种线路的布局及分布状况、电源总闸及消防器材与水源的位置等。
3.了解各营业部门的平面布置及安全通道、周围环境情况、建筑特点。
4.了解和熟练掌握在火灾情况下的自救和营救方法。
5.定期检查各总电源开关及支路电源开关的可靠性,杜绝电器火灾,确保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会因电源问题导致火灾面积的扩大。
6.定期检查和保养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及营救物品如:绳索、架梯、手电等。
7.定期检查各部门设备的使用保养情况,确保各种电器设备及开关、线路的安全性能。
8.备好各种建筑图纸及资料,以利及时处理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B、当火灾发生时,工程人员应做到如下几点:
1.在火警情况下能沉着冷静,有较强的'应变能力,能迅速协助保安疏散被困人员和扑灭火灾。
2.接警后在第一时间内(不超过1分钟),迅速切断事故部门的电源。
3.调度一部分人带好应急灯及灭火器,迅速赶到第一现场协助灭火(有防毒面具最佳)。另一部分人带好粗绳索、高梯、赶往现场协助营救,留守一人在配电室值守,来应付各种意外事情的发生。
4.遵循救人优先,灭火随同进行的原则。
5.救火时不要随便与电线或电气设备接触。特别要留心地上的电线,应将其用绝缘物品妥善处理。在各种特殊场合下,如若无法确切判断线缆是否带电,一律要作为带电体来对待,以免混乱中有人触电。
C、小型火灾事故现场的处理。
1)有条不紊的检查,彻底清除火灾再次复燃的隐患。
2)保护现场,调查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
3)清理现场,先清理比较危险的物件,比如容易坠落伤人的。
一、认真学习和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观念。
二、建立和设置各个要害部门的安全通道。确保各处走道,楼梯口的畅通,平时不准在楼层通道及安全出口处堆积物品。
三、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对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增强防火意识。
五、不准违章用电、用火,下班之后及时切断必要的电源,并对电源线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不得任意乱拉电线,乱接电源,若确需要接拉电线,必须与总务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线路、开关、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七、发现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举报,一旦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设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时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养成不***、不玩电、不玩消防设施等习惯。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各中心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车间主任,设备工程师,各部门长,警卫班全体成员
生产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组:
组长:生产部长副组长:木工车间主任,喷漆车间主任成员:各班组长
安全消防员:各部门长,全体警卫消防员,各班组长
义务安全消防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分工
主任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
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副总经理负责人员疏散;警卫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工作。
设备工程师主要负责电气,机械,受压容器,气体方面的安全技术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生产部,办公室,车间负责安全,消防须知的岗前和岗中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勤检查,勤教育,使公司员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须知的常识,发生事故会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卫班每月进行消防演练。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卫班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员工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扣罚30元。
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特种行业(电工,焊工,司炉工,司机)人员必须经技术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私自将本岗交无证或非本岗人员操作按违纪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种专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熟悉和掌握本学校的楼层和消防设施平面图布置,加强和贯彻国家及省市消防部门有关的消防法规,加强维护保养校内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临警状态下能及时发挥作用,确保本学校的公共财产和广大校方的生命财产安全。
1、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法规法令,做到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在学校内开展消防法的宣传,做好消防知识普及及宣传工作。
2、保安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及灭火器、消防栓的检查工作,工程部门维修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3、消防设备故障维修应及时,一般不超过8小时,如确实因故障在8小时内排除不了必须及时将特殊情况上报校方处理。
4、在各班级成立消防小组,定期培训消防知识。
5、任何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移动消防设施,更不得在消防设施前堆物品或设置障碍而影响临警状态下的使用。
6、楼层内设置的灭火器一年检查一次灭火器的药效,过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7、经常深入楼层巡视消防设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况,随时发现纠正火灾隐患。
8、制订消防的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内人员财产安全。
(1)确保疏散楼梯和道口有明显标志,道口畅通,不堆放杂物和车辆,一旦发现立即清除。
(2)经常维护疏散道口及楼道的应急照明,确保应急情况楼道和道口的照明。
(3)经常宣传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师生防火意识。
(4)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5)严禁在楼内烧废物或乱丢烟头、点蜡烛等。
(6)保持消防电梯迫降功能的正常。
(7)临警状态时做好人员疏散组织工作。
(8)使用电炉、电水壶电饭锅等电热器具的要注意安全,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护。
15、值班人员在得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同报警人员保持联系,落实火情真实情况,如确有火情,立即用电话向119消防部门报火情并即刻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疏散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6、对出现火灾的楼层要维持好秩序,保护现场并向物业管理领导及校方报告火情。
17、对校方的装修工作应严格审查和控制外来装修人员的资质和素质,如需报消防部门审批的必须等待批复后方可施工。
18、对外来装修人员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是否是阻燃型,施工过程中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报管理部批准,否则不得施工。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一 、在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指示标识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必要文字说明;
二、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和擅自改变疏散通道,不得在门窗上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遮挡或者锁闭门窗、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照明,禁止用易燃溶剂清洗带电设备,禁止在营业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四、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严禁使用临时线路、增加电气设备和超负荷用电;
五、网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经消防培训,了解防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会逃生,会引导顾客疏散;
六、营业期间应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进行清查、清理,切断非必要电源,清查火种;
七、在电脑屏保和背景图中设置消防常识、图片和逃生疏散图,提示上网顾客注意消防安全。
一、店上应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三、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本店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治安保卫工作的条例精神,参照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
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旅客人身安全和车站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
订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并根据车站的实际情况,定三级防火责
任制,车站领导是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车站下属各部门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各部门的所属人员是三级责任人
。
二、一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车站站长是本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车站消防安全
管理组织工作,对车站的防火及各级防火组织人员、制度、落实、贯彻,提出具体计划和要求,并对全车站的防火工作进行领导
和支持。站长可委托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组织制定和审批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经费开支。
三、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3、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各项安全评比活动。做好职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4、负责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项台帐。每月安全检查一次,每季度召开安全例会一次,并将月、季检查、例会情况向办
公室通报。
四、三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各部门、全车站员工要认真落实做好车站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开展本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以重大隐患及时报告车站消防职能部门。
3、对车站发生火灾,要及时开展扑救,控制火势,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刻拨打119电话,灾后要保护好现场,如实向公安消防部
门报告火灾发生的情况。
五、安全办职责
安全办作为车站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主要职责有:
1、在车站办公室的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
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组织、监督、检查本车站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对站长负责。
2、组织车站管理人员、职工开展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3每月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次,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站长汇报。每季召开安全例会一
次。
4、制订和修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性对各部门进行督促落实,对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责任未查清不放过
,事故隐患未排除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台账。
5、监督各部门落实做好新上岗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落实部门对违章操作人员的处理,如发生火警和火灾后,
轻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重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例,根据情节追究其刑事责任。
6、制定本车站防火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防火、灭火训练。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24小时值
班电话81761110。
7、负责灭火器材的有计划购置,分配和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8、负责本车站重点要害部位通道的管理。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及在校园的任何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检查学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学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保持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情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职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贴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持续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1、学校安全干部应定期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各处室、部门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每月根据检查情况核发安全工作津贴;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并主动联系实际工作,于安全重大主题活动、节假日前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3、安全干部和领导小组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安全干部具体负责隐患的监督整改,对无故拒绝整改或延误整改的根据规定予以出发,因此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4、检查过程中应对照规章制度,着重检查制度和各级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做到有记录、有相关人员签收,对照检查不断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检查工作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一、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务必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保卫处负责对各单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状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用心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资料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状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