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
一、住宿人员在各部门办理住宿手续,报综合部备案,住宿人员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二、住宿人员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准随地扔烟头、纸屑、果皮。
三、住宿人员要讲究公德,注意保持楼内肃静,走路要轻,不准大声喧哗、嘻闹、开放收音机、录音机,影响他人。
四、住宿后,要抓紧时间休息,及时关灯,不准男、女互串房间。
五、住宿人员必须爱护公物,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搬室内各种设备,损坏丢失房间的物品,照价赔偿。
六、住宿人员要保持床位、卧具整洁,起床后将被褥叠好,床单伸平,枕头摆放整齐。
七、住宿人员自带物品(包括钱财等贵重物品)自行管好。
住宿人员自觉遵守,凡未经管理人员同意,私自住宿者,除通知所在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外,并予以20—50元罚款。
凡违反上述条款中任何一条者,视情况、情节处以10—50元罚款。
所罚款项由各部门报综合部审核无误后,通知财务部从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不遵守此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本人责任外,严重者还要负法律责任。
倒班宿舍使用办法
一、倒班宿舍是公司为了保障工作、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下晚班的员工建立的`休息场所。
员工确属住家较远,交通不便,下班后回家有困难的,经申请可安排住宿。
二、综合部每月发给各部门住宿卡。
住宿员工持各部门经理签发的住宿卡,到综合部倒班宿舍管理员处办理住宿手续。
三、住宿人员须遵守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条:工作态度:
一、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公司的各项工作,工作时精神饱满,和蔼可亲,尽职尽责,办事认真,讲求效率。
二、工作积极主动,同事之间真诚协作,互相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工作纪律:
一、全体员工要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爱护公司的一草一木,不得践踏草地和私自采摘砍伐园区内的一切花、果、树木,保持园区内整洁、安静、秩序良好。
二、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杂物,注意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定期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三、园区内不准学开汽车、摩托车,机动车在园区内要减速慢行,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地点。
四、爱护公司的一切工作器具设施,注重所有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电和易耗品,不乱取用公物,不随意丢弃有用公物。
第三条:工作原则
一、诚实:有错必言,有过必改,不得阳奉阴违,诬陷他人;在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内拾到物品要主动上交。
二、亲切:对业主及同事需态度友好,自然流露笑容,给业主或顾客亲切、愉快的感觉。
三、责任:尽职尽责,各员工须尽职尽责地完成上级领导布置及本岗位要求的工作,如有疑难,应及时向上级反映,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四、协助:各部门、员工应互相配合,真诚合作,同心协力解决困难。
五、效率: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处理客人的投诉及意见,关注工作上和技术上的细节。
第四条:注意事项:
一、严禁打探业主/住户隐私。
二、严禁接受业主/住户馈赠。
三、严禁随意与业主/住户雇佣的保姆攀谈。
四、严禁在非当班时间与客户建立劳动雇佣关系。
五、进入业主/住户的住宅,一般情况下,工程维修人员需进行维修除外,其他须有2人以上人员配合。
第五条:仪容仪表:
一、服饰着装:
1、上班时间要穿制服,工作服要整洁,纽扣要扣齐,不允许敞开外衣,非工作需要不允许将衣袖、裤管卷起,不允许将衣服搭在肩上;
2、制服外衣袖、衣领不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显露个人物品,服装衣袋不装过大过厚物品,袋内物品不外露;
3、上班统一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应端正地佩带在左胸襟处;
4、非当班时间,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不穿或携带工衣外出;
5、鞋袜穿戴清洁、鞋带系好,不允许穿鞋不穿袜,女员工不允许穿高跟鞋,非工作需要不允许赤脚或穿雨鞋周围走;
6、女员工应该穿肉色丝袜,男员工不允许穿肉色丝袜;
7、非特殊情况不允许穿肉色丝袜、短裤、拖鞋;
8、男、女员工均不允许戴有色眼镜;
9、除结婚戒指、手表外不允许佩带任何装饰品。
10、女员工统一穿着黑色中跟皮鞋,男员工统一穿着黑色皮鞋。
二、须发
1、女员工刘海不遮眼、后发不超过肩部、不梳怪异发型;
2、长发应使用统一发结(网);
3、男员工发后跟不超过衣领,不盖耳,不留胡须;
4、所有员工头发应保持整洁光亮,不允许染黑色以外的其它颜色;
5、所有员工不允许剃光头。
三、个人卫生
1、保持手部干净,指甲不允许超过指头两毫米,指甲内不允许残留污物,不涂有色指甲油;
2、员工应经常洗澡防汗臭,勤换衣服。衣服因工作而弄湿、弄脏后应及时换洗;
3、上班前不允许吃有异味的食品,保持口腔清洁,口气清新,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4、保持眼、耳清洁,不允许残留耳屎、鼻屎、耳垢。
四、女员工应淡妆打扮,不允许浓妆艳抹,避免使用味浓的化妆品。
注:淡妆指颜色鲜艳、色彩明快的容妆,禁止涂抹黑色、暗色的唇膏。
五、每日上班前应注意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上班时不能在客人面前或公共场所整理仪容仪表,必要时到卫生间或工作室整理。
第六条:行为举止
一、服务态度
1、对业主/住户无论何时都应面带笑容,和颜悦色,热情主动;
2、在将业主/住户劝离工作场时要文明礼貌,并作好解释及道歉工作;
3、虚认真接受客人的评价,对客人的投诉应耐心倾听,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行走
1、行走时不允许把手放入衣袋,不允许双手抱胸或背手走路;
2、在公共场合与他人同行时,不允许勾肩搭背,不允许同行时嬉戏打闹;
3、行走时,不允许随意与业主//住户抢道穿行;在特殊情况下,应向业主//住户示意后方可越行;
4、走路动作应轻快,但非紧急情况不应奔跑、跳跃;
5、手拉货物行走时不应遮住自己的视线;
6、尽量靠路右侧行走;
7、与上司或业主/住户相遇时,应主动点头示意;
三、就坐时姿态要端正,入座要轻缓,上身要直,人体重心要稳,腰部挺起,手自然放在膝上,双膝并拢,目光平视,面带笑容。就坐时不允许有以下几种姿态,分为“轻坐”和“重坐”:
1、坐在椅子上前俯后仰,摇腿翘脚;
2、在上司或业主/住户面前双手抱在胸前,翘二郎腿或半躺半坐;
3、趴在工作台上或把脚放在工作台上;
4、晃动桌椅,发出声音。
四、其它
1、不允许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2、上班时不允许吃零食,玩弄个人物品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在公共场所及业主/住户面前不吸烟、掏鼻孔、搔痒、不允许脱鞋、卷裤脚、衣袖、不允许伸懒腰、哼小调、打哈欠;
4、在业主/住户处进行工作时,不允许乱翻乱摸,更不允许拿客人的东西、礼物;
5、说话时,手势不宜过多,幅度不宜过大;
6、不允许口叼牙签到处走。
第七条:语言
一、问候语:您好、早安、午安、早、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路上辛苦了、你回来了。
二、欢迎语:欢迎您来我们住宅小区、欢迎您入住本楼、欢迎光临。
三、祝贺语:恭喜、祝您节日快乐、祝您圣诞快乐、祝您新年快乐、祝您生日快乐、祝您新婚愉快、祝您新春快乐、恭喜发财。
四、告别语:再见、晚安、明天见、祝您一路平安、欢迎您下次再来。
五、道谢语:谢谢、非常感谢。
六、道歉语:对不起、请原谅、打扰您了、失礼了。
七、应答语:是的、好的、我明白了、谢谢您的好意、不要客气、没关系、这里是我应该做的。
八、征询语:请问您有什么事?我能为您做什么吗?需要我帮您做什么吗?您有别的事吗?
九、请求语:请你协助我们、请您......好吗?
十、商量语:您看.........这样好不好?
十一、解释语:很抱歉,这种情况,公司的规定是这样的。
十二、基本礼貌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为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确保员工生活安全,避免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宿舍应保持干净,整洁、禁止堆放垃圾。
要求地面无杂物,门窗干净,被褥、衣物放置整齐,床单、被套常换洗。
二、宿舍卫生由该宿舍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当天值日负责当天宿舍卫生,主管班长负责检查落实,卫生不干净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
三、宿舍内不准吵闹,大声喧哗,不准随便乱丢垃圾,随身物品应安放整齐。
四、宿舍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公司财产物品。
五、住宿人员如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电热毯、电灯)水源,否则对宿舍班长处以10元的罚款。
六、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除值班人员外一律在晚11:00前就寝,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就寝,需报主管领导批准。
七、宿舍内节约用水,用电,不准私接电源。
八、起床时必须整理好被褥,卫生间及时冲洗,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九、宿舍物品实施精细管理,做到件件有人负责看管、维护、清理。
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如:暖气片、洗脸盆、坐便器、插座、灯具等)。
十、员工应树立安全意识作好日常防火,防盗工作,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好,若有丢失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如有发现公司员工偷盗他人财物者,公司有权将其除名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注意保持公共区域卫生,卫生用品用完后必须放在垃圾桶里,严禁丢入厕所的下水道内,若因此导致厕所堵塞,由当事人负责疏通并承担其费用。
十二、树立文明意识,团结意识,住宿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严禁拉帮结派搞个人主义和地方主义,严禁骂人,说脏话和打架斗殴等事件发生。
十三、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须经理同意即可留宿,否则处以30元罚款。
一、目的
规范部门员工行为,加强部门员工队伍建设,提高部门员工素质.
二、适用范围
苏州东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物业部全体成员.
三、着装规范
1、统一着装。
a、着装标准:公司制服、黑色(皮)鞋;
b、着装要求:整洁、完好;工号牌(或工作证)佩戴于上衣左上方并保持水平;不卷袖、不卷裤管;
2、工作证的佩戴:
a、进入公司范围必须佩戴工作证;
b、工作证不得擅自涂改、转借;
3、公司发放物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尽快申报;并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或补领。
四、上班时间
1、保安上班时间为7:30-18:30;18:30-7:30;保洁上班时间7:30-16:30;8:00-17:30;
2、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外出;
3、员工严禁无故旷工,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书面通知部门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4、上、下班必须打卡,严禁代打;
5、签到表不得私自涂改,私自涂改视无效处理.
五、公司设备设施
1、设备设施须谨慎使用,并应保持整洁美观;
2、道路保持畅通,不得乱摆乱放东西;
3、严禁对公司内的设备设施乱涂张贴;
4、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5、凡故意破坏消防设备设施,一律从严处理;
6、严禁偷盗公司财物,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六、惩罚措施
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20元;
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
3、连续旷工3天或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忘记签到或故意签错日期罚款20元;
5、代人打卡或签到,代与被代均罚款50元;
6、擅自涂改签到表,罚款50元.
7、故意弄脏设备设施或不规范使用设备设施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罚款20元;凡故意损坏公司消防、监控以及其他设备设施,应按购入价2倍予以赔偿,并处以相应罚款。
8、屡次不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人员,罚款50元;
9、凡盗窃公司财物,除按公司规定予以赔偿外,另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50%;
10、凡在创业园内私自张贴,涂写等,予以警告并罚款50元.
七、考勤
1、考勤内容:
l到规定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视为迟到;
l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l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l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视旷工处理.
2、考勤须知:
l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先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予以适当的纪律处分,如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者,应追究其相关责任;
l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书面检讨,并扣发其当天工资,并扣发当月各项奖金;旷工两天以上者,每增加一天,加扣其当天工资的20%;连续旷工3天或3天以上者,1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或因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者,情节严重,均应作除名处理.
八、文明规定
1、所有员工应举止文明、团结互助;对于破坏团结、拉帮结派者一经发现均作除名处理
2、创业园内严禁大声喧哗、唱歌、聊天。一经发现应先警告,警告无效或冲撞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开除;
3、所有人员不得在创业园内乱丢乱扔垃圾烟头,保护卫生成果,如有违反,罚款10元;
4、各个岗位非值班人员禁止入内,一经发现,罚款20元.
九、其他
1、服从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上司领导,如有不服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开除处理。
2、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联络;
3、严禁在创业园或公共环境内随地吐痰或乱丢乱扔垃圾;
4、不得高声喧哗、严禁赌博;
5、严禁盗窃,一经发现,从严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工作时间严禁睡觉、怠工、打瞌睡,因睡觉、怠工、打瞌睡等造成损失者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处以相应罚款;;
7、严禁脱岗,上下班应做好交接工作;
8、未经许可严禁私自集会、演说或抗议,如有发现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9、严禁在创业园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任何原因,一律无条件开除;严禁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以上现象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法律责任。
10、疏忽报告、联络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处以相应罚款;
11、尽量避免在办公区域或公共场所内吸烟;
12、不按时填写工作交接班纪录或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者,罚款20元;
13、内部开会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20元,并给予警告.
本制度属公司物业部相关规章制度,对于违反以上相关规章制度者将根据情况视情节予以警告、罚款、开除等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或造成重大损失者将移送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处理.
结合物业公司实际,现对部份制度作如下调整:
一、工作时间、休息时间调整
1、管理处主任、管理员(含收款员、机电工)、工程部员工、保安大队员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每人每月休息4天。管理处12:00-14:00安排1人值班,18:00-22:00安排1人值班。
2、管理处主任及管理员,工程部、保安大队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原则上不安排补休或计发加班费,特殊情况需报公司经理审批;需查夜岗的,隔天上午补休。
3、各管理处人员节日不安排休息。
4、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工每月休息1天。在小区住宿的保安员,属已婚且家属在汕头的,每周可2晚在外留宿,但应事先向班长说明,在登记本上登记。保安员不当班时,可自由外出,应于22:30前回宿舍,因故不能按时返回的需报班长或队长审批。外出保安员离开小区时应留下联系电话,以备紧急联系使用。保安员外出应确保正常休息时间,如发现上班时精神面貌不佳,按章予以处罚。
5、取消员工年假。
二、保安大队的职能调整
1、保安大队的职能为保安员招聘面试、培训、检查、监督,不再负责保安队的行政管理工作。
2、保安队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归所属小区管理处负责,取消保安队长的职位(、龙禧、龙珠、金美花园除外),由2个保安班长负责管理本班保安员,直接对口管理处,由管理处主任统一管理。
3、督察队职能及保安大队对外事务职能划归办公室。对保安员夜间检查工作,由各小区管理处主任轮流参与,每月查夜15天,具体时间由办公室安排,保安大队也可选择参与时间。
4、保安员训练改为11月至次年4月每周2次,5月至10月每周1次,每次20分钟,在日班保安员下班后进行。
5、每日交接班时,接班人员要在班长带领下,正步绕小区1周到各岗位互相敬礼交班,交班人员交班完毕后,在班长带领下正步绕小区1周后下班。
三、管理处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权限划分
1、负责人的请假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
2、其它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负责人审批,在考勤表上写明;3天至7天的,报办公室审核,超过7天的,报经理审批。
3、员工转正由负责人审批,送办公室备案。
4、员工辞职由负责人审批并办妥工作及物品移交手续,凭"辞职书"、"辞职审批表"及"离职会签表"到办公室备案,再制定工资表报经理审批。
5、对下属员工的工资调整、职务调整、辞退由负责人送书面审批表报经理批准,原则上以负责人意见为主。
6、下属员工的月工资表由负责人制订,将本月员工考勤、职务调整、人员增减的凭据复印件附后,送办公室审核。
7、日常物业管理用品、设备设施正常更换物品、办公用品、保洁用品由负责人月初送报表到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委托集团物资部购买后送至各管理处。
8、赋予各部门负责人急需物资购买及事务处理预先审批权(注:按发生金额界定):物管中心主任300元以下;龙禧、龙珠花园管理处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200元以下;其它管理处负责人、工程部各工程师100元以下。
9、给予各部门负责人工作备用金:物管中心600元,龙禧、龙珠花园各400元,其它管理处(不含各苑)300元,保安大队200元,办公室500元,工程师每人300元,由各部门负责人或工程师向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10、各管理处负责人对所属小区的设施、设备、各类物品、用品承担管理责任。
四、工程投诉处理
1、管理处在接到住户对工程质量问题投诉或设备设施需维修时,应立即前往查看,并根据情况通知工程部有关人员前往处理,工程部接报后尽量立即前往处理,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2、正常情况下工程处派员维修时间在接工程部通知后48小时内,并确保维修工程正常操作直至完成,特殊情况由工程处与管理处协商,原则上以管理处意见为主。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一、巡逻内容包括:
1、物业内部治安防范巡逻,确保物业正常经营秩序;
2、物业内外设备(施)和维修改造工程的巡查,保证设备(施)安全完好,防止人为破坏。
二、巡逻方式及路线:
安全生产员实行每天三班倒巡逻制。每班由两名安全生产员按物业规定的巡逻路线、时间,从地下室到天面采取螺旋式往返步行方式逐层巡逻,经过巡更器时,须刷ic卡确认巡到时间。
三、安全生产员在巡逻中:
1、观察往来行人及其所携带物品,发现行迹可疑人员时,须即时通知安全监控员跟踪录像,同时报巡逻队长处理:
1)如可疑人员在公共区域,携带有攻击性物品且有作案倾向时,巡逻队长须带安全生产员及时上前制止,当场收缴物品,并连人带物送交公安机关查处。
2)如可疑人员进入营业区域,须即时联系营业部门总监(行政经理)或值班负责人跟踪监视,同时双方保持联络。如发现可疑人员携带有攻击性物品且证实有作案倾向时,营业部门须即时通知安全生产部,后者按1)款处理。
2、发现外来推销人员、闲杂人员及精神病患者、乞丐等,须拦截其禁止进入物业范围。
3、发现打架、斗殴、盗窃、抢劫、中毒等事件发生时,立即报告巡逻队长,并按本制度第八章"事件处理"执行。
4、发现物业内、外设备(施)(含在建工程、维修改造工程)被损坏时:
1)属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无法查证时,安全生产员须填写《巡逻记录表》(见附件九),并及时通知工程部处理;
2)属人为损坏并当场抓获时,安全生产员将肇事者送交安全生产部办公室,值班负责人视情况书面报总经办处理。如肇事者逃逸,安全生产员须即时追捕。
5、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时,须及时向消防高级主管汇报。消防高级主管接报后到现场查处(见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闻到特殊气味(臭味、异味或焦糊味等)时,须寻找气味源头,并视情况予以处理。发现火情时按《火警处理程序》(见物业《消防管理制度》);
7、夜班安全生产员还须检查商铺内是否有人员留宿。如有,须劝其离开。对劝告不听的,须报告巡逻队长。巡逻队长通知大厦管理处,并协助处理。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转正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应着胸卡;周一至周六统一着正装,周七可着非正装,但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员工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必须穿公司统一制服或相似款形正装。
第六条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七条员工违反本规定的',办公室除通报批评外,还予以经济处罚,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考评工资级别20%。
第八条各部门、各管理处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门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予以通报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