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厂劳动合同书(精选3篇)
聘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依法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受聘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间,经甲方考核,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本合同予以解除。
劳动合同期届满即终止执行,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工作岗位及工作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自身特长,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工作(职务说明书另订)为保证乙方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须的生产、工作条件。工作时间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如特殊情况须延长工作时间,甲方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加班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_根据工作需要调换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得无理拒绝。乙方对工作变动不服,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诉,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劳动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按照国家及本单位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岗位,按每月
元人民币支付工资,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工资标准的%.如
乙方工作出色,甲方根据有关考核规定给乙方加薪,如乙方岗位变动,则按甲方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甲方应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
根据社会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如需提高工资水平,由甲方另行规定。
第五条劳保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内,甲方每年为乙方购买劳动保险。
如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负伤、致残或死亡,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余一概由乙方负责。
乙方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乱纪活动致伤、致残、致死的一切费用自负。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有关福利制度实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订的《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形象,努力做好工作。
乙方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经法人代表授权方_,未经公司授权或以乙方个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均由乙自行承担。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_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失职,徇私,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数额达伍仟元以上(含)的;
3、违反《员工手册》,符合其“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4、员工提供虚假个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重要证明材料,致使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后,经公司调查证实,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5、蓄意损害公司财产,造成不良影响的;
6、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
7、组织职工擅自工,有意制造事端的;
8、办公时间内进行娱乐、赌博活动的;
9、改、伪造单据、证明材料的;
10、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符合保密制度中“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1
1、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1
2、其它触及刑法及行政强制性规定行为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劳动法给予经济补偿:
1、乙方工作中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2、乙方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公司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4、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5、国家劳动法上规定的其他可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乙__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七条
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第八条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____市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劳动人事档案由乙方自行寄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双方以本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依据。
(二)甲方根据需要可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签订培训合同,培训费按培训合同约定内容支付。
(三)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对外泄露,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在甲方单位任重要岗位职务(所有财务人员、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等)须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仔细阅读、学习了甲方的《员工手册》、《部门工作职责》,并自觉遵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本合同年月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直至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按照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项按和办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
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
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享受统一规定的有关津贴,物价补贴、计划生育、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规定的职工休假等。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在劳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属中的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属中第十六条规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第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学习、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调动或违约时,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