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合同范文(精选32篇)
合同号: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
①商业合同是一种通用合同。在国际贸易中,若双方对合同货物无特殊要求的条件下,一般都采用商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买方: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_____
5.装运日期:__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__
8.保 险:__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公司_____
(电报: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未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证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
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
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装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 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下述三种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采用信用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 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____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 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____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 公司。
(2)空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____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 公司。
11.装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F.O.B.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 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____/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 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 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____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商业合同是一种通用合同。在国际贸易中,若双方对合同货物无特殊要求的条件下,一般都采用商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①商业合同是一种通用合同。在国际贸易中,若双方对合同货物无特殊要求的条件下,一般都采用商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买方: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
单位:_____
数量:_____
单价:_____
总价:_____
总金额: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
5.装运日期:_____
6.装运港口:_____
7.卸货港口:_____
8.保 险: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单据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
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公司_____
(电报: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未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证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
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
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
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_ 买方:_____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买方: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电报:_____ 电传: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
单位:____
单价:____
总价:____
总金额: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
6.装运港口:____
7.卸货港口:____
8.保 险: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公司____(电报: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 买方:____
注:商业合同是一种通用合同。在国际贸易中,若双方对合同货物无特殊要求的条件下,一般都采用商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3月15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止。
二、以出勤天数为劳务报酬的依据,实行月工资制度。
第二条劳动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建筑工作,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和乙方的工作岗位,按照月预付,每季进行一次结算的方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实行现金支付,每月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
第四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由甲方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其他福利待遇暂定。
第五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
第七条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程完工劳动合同终止。
三、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八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xx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
邮编:
乙方:
性别:
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系甲方自xx公司借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借用期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xx公司派往甲方参加xx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乙方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通知xx公司,由该公司对乙方进行处理。
三、甲方承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资。
四、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协议,均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资为标准)。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周期。
七、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用人单位:(简称甲方)
职工姓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和乡镇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既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单项工程完工之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工作。因生产经营变化和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认为不适应甲方的工作可以申请另行调整或提出解除合同。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工作条件: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甲方根据本企业规定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已在劳动报酬总额内。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1、甲方按其乙方工作内容每月计发计件工资。
2、基本养老保险金,甲方按乙方每月工资总合计计算,已含在工资总额内。由于乙方属于短期临时用工,乙方强烈要求基本养老保险金随同工资发放本人,由乙方自己到社保局交纳,所以合同期满,公司不在承担此费用。
五、劳动纪律:
在合同期间乙方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如乙方不遵纪守法,甲方有权根据企业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处理。
六、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医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2、乙方因工受伤,必须在甲方指定医院就医,医药费和住院费由甲方负担。乙方住院期间每天工伤津贴按10元计算。护理费用每天按5元计算,护理人员由家属自行解决,住院期间生活补贴每天按5元计算。出院休假(凭医院休假证明)期间由甲方每月按300元发工伤津贴。乙方因工伤致残或死亡,其待遇按劳部发[1996]266号《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处理。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新的情况发生或出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并到劳动合同签证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天通知对方,经同意后方可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合同期满既终止执行,如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可续订合同。
八、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
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在自解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万盛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分,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119676
甲方(出让人):乙方(受让人):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律师提示】:甲方和或乙方为法人的,请填写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甲方和或乙方为自然人的,请填写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甲方和或乙方为其它组织的,请填写名称、住所及负责人。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待转让的商业秘密名称及其范围
1.1商业秘密名称及其达到的效果:
待转让的商业秘密名称为;该商业秘密可以达到的效果为;
1.2“商业秘密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甲方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商业秘密资料(或配方、方案);
【律师提示】:此处
(1)指一般商业秘密资料。
(2)如果为产品设计图纸甲方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3)如果为生产技术资料甲方应提供两份蓝图;
【律师提示】:此处
(2)、
(3)指商业秘密为技术秘密的情况,
(2)、
(3)并非必备条款。
如果商业秘密资料出现修改,甲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时一并提供修改资料。
1.3合同产品
受让人使用本合同提供的商业秘密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
【律师提示】:此处
1.3指商业秘密为技术秘密的情况,并非必备条款。
第二条商业秘密的转让方式与进度
2.1商业秘密资料的提供方式:
甲方将
1.2中所述商业秘密资料以加密光盘(或者加密邮件)的方式交付给乙方。
2.2商业秘密资料的交付进度:
甲方在乙方支付转让费用后____日内需向乙方交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或图纸)。
第三条商业秘密转让后的技术指导与保密义务
3.1甲方承诺对乙方进行商业秘密的技术指导,以保障乙方可以独立实施商业秘密。
3.2甲方承诺在出让商业秘密后负有保密义务,保证不使用、不披露本合同所涉待转让的商业秘密。
3.3甲方转让商业秘密后,乙方许可甲方继续从事相关技术研发尤其是后续技术改进,有关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支付甲方后续的技术开发费用,该费用另行合同约定。
【律师提示】:如果商业秘密为技术秘密,
(2)、
(3)建议约定明确避免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保证
4.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前合法拥有本合同所述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并保证该商业秘密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是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4.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五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在签订合同天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商业秘密转让费用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乙方向甲方的账户转账汇入:
户名:
开户行:
甲方的银行帐号: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1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付款,本合同自动解除。
6.2如果因故造成本转让合同无效、解除或撤销的情况,由过错方承担对方的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不少于元,如果损失明显超过约定的赔偿金额则适用实际产生的损失。
【律师提示】:违约责任的明确,可以督促双方良好地履行各自的义务,也为以后可能出现的损失提供依据,一定程度上减轻各自举证的困难程度。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纠纷解决方式
8.1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另有裁决的除外。
8.3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律师提示】:如果签约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纠纷解决中约定的仲裁地点或诉讼法院就十分重要,一般强势的一方都会要求有利于自己的仲裁地点或诉讼法院。
第九条合同生效
9.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原件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9.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律师提示】: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或者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档,均可作为合同附件。
9.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9.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9.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或电子邮件进行,一式两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授权代表(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第三条 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第四条 违约和赔偿
(一)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
(二)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受聘人员)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药店聘请刘琨同志为营业员,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的规定,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
2、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用法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
3、问病用药,防止事故发生。
4、陈列药品的存放,必须按照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
5、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聘用期暂定为一年,聘用期工资待定,经营一定时间后,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再定。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号:____
日期:____
①商业合同是一种通用合同。在国际贸易中,若双方对合同货物无特殊要求的条件下,
一般都采用商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买方: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
单位:_____
数量:_____
单价:_____
总价:_____
总金额: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
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
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
、“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
5.装运日期:_____
6.装运港口:_____
7.卸货港口:_____
8.保 险: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
,由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单据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
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
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
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
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公司_____(电报: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未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证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_ 买方:_____
颁布 单 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 日 期:
全文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①商业合同是一种通用合同。在国际贸易中,若双方对合同货物无特殊要求的条件下,一般都采用商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买方: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
单位:_____
数量:_____
单价:_____
总价:_____
总金额: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
5.装运日期:_____
6.装运港口:_____
7.卸货港口:_____
8.保 险: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单据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
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公司_____
(电报: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未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证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
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
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
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_ 买方:_____
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合同号: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方: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_
8.保险: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采取下述(_________)方式:
(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_________天,由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_________天内有效。
(2)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_________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2)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_________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11.装运:
采取下述(_________)条款: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_________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为_________(电报:_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_船运代理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_________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d.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_________天内尚未抵达,则第_________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e.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f.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IF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_________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_________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_________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_________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_________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_________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_________%。卖方若逾期_________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签章):__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商业摄影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服务合同,信守执行:
1 、拍摄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 、图片类别为: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
3 、乙方需在_____个工作日内拍摄出甲方___________(委托事项)作品初稿。或按照甲方的约定时间,拍摄完成共需______个工作日。
4 、此次拍摄服务的收费标准为:元一天(张、件)(大写), 共 元 。
5 、此次拍摄数量为:拍摄基础数量 件(张),超出基础数量时按实际数量计算。 6 、甲方在收到乙方拍摄的成品图片文件后即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务费用。
7 、乙方应保证拍摄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如甲方对乙方的拍摄效果不满意,可以要求乙方修图或重新拍摄,不得延迟或拒绝支付乙方的本次的拍摄服务费用!
8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其所要拍摄的商品,必要时提供拍摄场地和电源以及相应的道具等设施。
9 、乙方保证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将拍摄的图片等资料外泄或用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用途,但是乙方有对外展示这些图片的权利。如因乙方泄露其产品资料而让甲方蒙受损失,甲方有追究乙方的责任并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0 、乙方无偿为甲方保存本次拍摄的图片六个月,在此期间甲方如重新需要拍摄的原图片,可预约像乙方索取,乙方不得收取任何的保管费用。照片可在1星期内进行图片处理,超出1周重新修改价格另算。
11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拍摄),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2 、本协议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3 、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摄影)期间,甲方需积极配合(包括有关部门和人员)。如果由于甲方配合不积极所造成的后果有甲方承担。
注: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如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嘉华国际小区二期防火门的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
第二条、单价及结算方式:
防火门单价为330元/平方米,工程量以实际现场测量的`面积为准。
第三条、质量标准:
所供防火门必须与图纸设计要求一致(与所提供的样品一致),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需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供方单位公章。
第四条、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2个月。
第五条、包装标准:
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时完好无损。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及时间:
按需方的要求按时运至工地现场。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八条、检验标准、验收方法:
1、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由需方指定的材料员管宇斌验收并开具收条。
2、按防火门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方提供的经需方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九条、付款方式:
货物运至工地现场安装完成后,由需方组织监理、施工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80,剩余总货款的百分之2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供方的供货质量、时间未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每超过一天按所供产品金额的万分之四赔偿给需方;超过5天不能交货的,供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赔偿给需方,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实际所欠货款每天赔偿万分之四给供方。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号:
日期:
买方:____电报:____电传:____
卖方:____电报:_____电传: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
单位:____
单价:____
总价:____
总金额: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
6、装运港口:____
7、卸货港口:____
8、保险: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公司____
(电报: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
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买方: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跟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本劳务合同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视业务需要及乙方绩效等可提前与乙方解除劳务关系或征得乙方同意与乙方续签劳务合同。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劳务,愿意承担所约定之劳务。
2、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委托乙方承担工作。
3、乙方工作时间根据甲方需要确定。
4、乙方提供劳务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达到甲方的各项要求跟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5、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
7、乙方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均由乙方原单位缴纳或由乙方本人自行缴纳。甲方依法代为扣缴乙方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1、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劳务报酬。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报酬包括保底酬金____元以及奖金。奖金的计算方式为:
3、如需调整劳务报酬,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期满如双方未续签,则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2、甲方有权视业务需要及乙方业绩情况等随时解除本合同。除应当支付的劳务报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3、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或补偿甲方____元代替通知。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提供劳务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的金额据实赔偿。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有限公司影视制作合同书
甲方: 电话:
地址: 邮编:
乙方: 电话:
地址: 邮编:
经双方协商,就拍摄影视广告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制作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作产品壹条. 本影视广告片长度为, 广告片语言为:
2. 广告片的材质为: 柯达电影胶片拍摄
二. 制作周期:
合同签订预付款到位后30天内交完成片,详细进度附摄制进度表。
三.制作费用:
本广告片拍摄制作的总费用大写金额为,小写金额为: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即付总额的 费用给乙方,在广告完成片终审通过后,3天内,甲方将余额 付清。此后,乙方将完成带交付甲方,版权归属甲方。
五.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按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本广告产品的有关企业产品资料,以及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产品样品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协助好乙方的拍摄工作;
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付款,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时间和资金完成工作;
3. 甲方应尽量尊重乙方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考虑乙方的工作周期等因素,对乙方提出的修改要求和建议,应及时完整地作出书面答复,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种业务。如果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广告片创意设计,剧本和拍摄方案的修改要求和建议持有异议,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同意乙方的修改要求和建议,不得以此为理由拒付余款;
4. 甲方在初审样片后,可在三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应具体明确并且可行。由乙方负责在收到修改意见后五天内制作完成片交给甲方。如甲方在收到初审样片后逾期七天未提出具体明确的修改意见,视为甲方同意按初审片交付完成片, 甲方不得拒收。
5. 对于乙方提交的符合专业电视台播放及甲方要求的最终成品带, 甲方不得拒收;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成品带持有异议,应当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余款。
6. 由于甲方付款迟延,资料样品迟延及其他需甲方提供协助之工作迟延造成工作延误,交货时间相应顺延。
六. 乙方责任:
1. 乙方需根据甲方对该广告片提出的要求,进行创意设计和拟定拍摄方案,附创意说明及广告脚本;
2. 乙方提供的广告片创意设计,剧本和拍摄方案需经甲方审定认可后才开始拍摄制作工作,已经过确认的广告片剧本和拍摄方案, 乙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做出修改,否则视为违约,但本合同第五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除外;
3. 乙方拍摄制作的广告片应符合剧本要求,画面整洁,声音清晰,符合专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返工制作修改,达到甲方要求后,,甲方才予以验收,广告电视片按甲方审定的剧本制作并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不能拒收,亦不能以此为由拒付余款;
4. 乙方提供广告业正式发票给甲方,按付款方式
开发票;
5. 乙方需严格遵守交货时间,按时按质向甲方提交最终成品带,提交成品BETACAM带两盒,VHS带两盒;
6. 乙方需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如有违约甲方将追究责任;
7. 乙方应在广州完成主要拍摄工作并交付完成片,但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8. 乙方应保证其在制作过程中以及交付的成品中不存在任何构成对第三方(肖像权、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的情况。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及时给付预付款,提供本广告产品的有关企业产品资料,以及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如果甲方未及时给付预付款,提供上述资料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者影响, 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并不得因此而拒绝付款;
2. 在拍摄过程中,需要进行在原定方案之外的改动,均需双方另行商议解决,由甲方确认方可,因改动而所需增加之费用和时间由甲方承担,如是乙方改动或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乙方应负责赔偿;
3. 甲乙双方对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应共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擅自终止及解除合同。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在创意、筹备阶段,已付之款项, 乙方不予退回;在拍摄完成阶段,须按本合同全部费用支付95%,在剪辑制作、配音及完成片初审阶段,须全额付费。乙方中途解除合,除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外,还须支付本合同全部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
4. 若甲方逾期七个工作日仍未付款,则须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起算,每日按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乙方逾期七个工作日仍未交付合格的完成片,则须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起算,每日按合同总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 若乙方在制作过程中或所交付的成品存在侵害第三方(肖像权、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利的情况,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八.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政府行为造成延误,交货时间顺延。
九.知识产权归属:
1. 乙方提供之影视创意,制作服务成果,甲方签收且已支付项目费用全额,则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评奖、教学、著作、研讨等非营利性活动中使用,但事先应告知甲方。
2. 广告中演员影视发布肖像权由乙方负责,如由甲方亲自洽谈签署的特殊演员(如明星)影视肖像权由甲方负责。
十.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诉于提出诉讼方所在地法院。 十一.其他:
1. 乙方应详细列出计划表,以供甲方追踪参考;
2. 本合同共4页,经双方签定及单位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传真、电子邮件,凡双方协商一致的,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
住 所(地址):
负责人:
乙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乙方作为销货方以其与购货方之间形成的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办理 [有追索权/无追索权] 国内保理业务。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有关用语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有关用语的定义是:
1.1 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指乙方将其因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 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若购货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追索未偿融资 款;
1.2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指乙方将其因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 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若购货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甲方无权向乙方追索未偿融资款;
1.3 购销或服务合同:指乙方与购货方签订的产生本合同项下所对应应收账款的合同;
1.4 应收账款:指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其与购货方在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 的基础上产生的唯一、具体、特定和排他的无争议合法债权;
1.5 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指发票金额扣除乙方已回笼货款后的余额;
1.6 保理融资金额: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金额;
1.7 结息日:对一次性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甲方融资发放日;按月计收利息的,结 息日为每月的第20日;按季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1.8 保理余款:指甲方实际收回的应收账款扣除融资本金、融资利息、逾期罚息及有 关费用后的剩余资金;
1.9 保理账户: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在甲方开立的用于应收账款回收、保理融资本息扣划、保理余款支付的专门账户,是收取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唯一合法账户;1.10 保理业务手续费: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融资或其他服务,而有权向乙方收取的费用。
第二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2.1 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或是经法人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现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并依法拥有其资产,合法经营其业务。
2.2 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2.3 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不会与乙方必须遵守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违背或抵触;执行 本合同不会引起乙方违反所应遵守的其他合同以及批准其成立的文件和公司章程。
2.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任何隐瞒,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重大债务或或有债务。
2.5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应收账款赖以产生的购销合同或服务合同及所对应的债权债务 关系真实、合法、有效,没有争议。
2.6 乙方与购货方订立的购销或服务合同中不含有任何限制应收账款转让的条款。
2.7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瑕疵,乙方未将其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也未在其上为任何第三人设定任何质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
2.8 在本合同生效时,没有针对乙方提出的或悬而未决的、可能会对其构成任何形式 的实质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潜在的重大纠纷。
2.9 提供给甲方的最新财务报表是根据中国适用法律和条例以及会计准则编制的,完 整、真实、公正地反映了乙方在有关财务时期结束时的财务状况及业绩。从该财务报表日期后,乙方的业务或财务状况并无不利的实质性变化。
2.10 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号为 的保理账户(下同)用于收取相应
应收账款以及扣划保理融资本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从该账户支取任何款项,也不发出从该账户支付任何款项的指令。该账户不得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11 乙方授权甲方对保理账户进行日常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的资金收入和支 出情况进行了解和记录,且须配合甲方对到账的款项进行逐笔核对。
2.12 在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保理账户直接扣划其所对应的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
(1) 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乙方未能足额偿还应付利息;
(2) 融资到期日(包括甲方宣布提前到期),乙方未能足额支付应还融资本息;
(3) 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提前到账。
2.13 融资到期日保理账户中的金额不能足额支付其所对应的保理融资本息的,甲方有 权从乙方在甲方或中国工商银行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以清偿全部融 资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无追索权保理不执行本条规定,但甲方按照本合同第6.3条通知乙方回购的除外。
2.14 本合同项下融资用途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融资款项挪作他用。
第三条 保理融资金额和期限
3.1 乙方将应收账款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甲方,甲方审查确认后,按照本合同项下每 笔应收账款发票对应的保理融资金额(《应收账款转让清单》见附件,下同)之和,给予乙 方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的保理融资(大小写不一致
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2 甲方给予乙方的每笔应收账款发票对应的保理融资的期限自融资发放日起至甲乙 双方约定的融资还款日止,具体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3.3 实际融资发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记载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借据与《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中记载的保理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等事 项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 保理融资利率、利息和费用
4.1 本合同项下保理融资利率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4.2 融资利率按 项确定:
(1)按融资发放日前一工作日公布的三个月shibor加个基点(bp)执行(年利率 % 或月利率‰)。
(2)以融资发放日的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与本合同第3.2条所约定的融资期限相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为 (上浮/下浮/零) %。
4.3 以4.2(2)约定方式确定融资利率的,融资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按下列第种 方式处理:
(1)利率实行一期一调整,以 (1/3/6/12)个月为一期。第一期的利率确定日为融资发放日,第二期的利率确定日为融资发放日满一期之后的对应日,其他各期依次类推。如遇调整当月不存在与融资发放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在每一利率确定日,按该日有效的基准利率和本条约定的浮动幅度对融资利率进行调整,分段计息。
(2)在融资发放日后的每一个6月21日和12月21日按当日有效的基准利率和本条约 定的浮动幅度对利率进行调整。
(3)在整个合同期限内融资利率不作调整。(4) 其他:
4.4 融资到期乙方未按约定偿还的,融资逾期部分仍适用上述利率确定方式。
4.5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确定办法,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4.6 本合同项下融资按项约定结息:
(1)发放融资时一次性结息;
(2) 发放融资后,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按 (月/季)结息。融资到期,利随本清,具体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按月结息的,结息日为每月20日;按季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即3月、6月、9月、12月)的20日。
4.7按照第4.6条(1)约定方式结息的,甲方在发放融资时扣收融资利息;按照第4.6条(2)约定方式结息的,结息日前乙方须将应付利息存入保理账户,由甲方从该账户中直接扣收。本合同项下融资到期日,未结利息随本金一并付清。
第五条 应收账款的回收
5.1 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可采取以下 方式回收,具体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1)甲方自行负责管理和回收;
(2)由乙方进行催收,督促购货方及时将应收账款存入保理账户。
5.2 甲方收到购货方全额付款后,应与应收账款对应的融资逐笔勾对,确认无误的,该笔应收账款对应的融资从《应收账款转让清单》勾销,如有保理余款的,甲方应及时将保理余款给付乙方。
第六条 应收账款回购条件、方式及程序
6.1 由于乙方的虚假陈述或保证,对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事项进行回购。
6.2 除6.1规定外,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乙方也应按照甲方通知进行回购:
(1)因货物损失或其他任何原因致使购货方对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偿还提出异议,进而拒付或少付的应收账款;
(2)保理融资到期日,甲方未收到购货方付款,或购货方付款金额不足以偿付融资本金、融资利息、罚息及有关费用;
(3)构成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违约行为,被甲方宣布到期的应收账款融资。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 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不得用于汽车修理、酒店、废品回收等脏污严重的行业)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 元每年(大写: 圆整)。租金按年以现金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应提前一个月支付。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门面权属清楚,无共同人反对,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门面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门面办理好水电落户,以及配备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
门面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质量原因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门面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门面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表:________法定代表人/代表: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甲方:(供方)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需方)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就饲料购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从甲方购买饲料____吨。
二、价格:_________单价。金额合计:_________元。
三、乙方提料应提前三日向甲方经办人通报计划。甲方按乙方计划组织生产,及时供料。如因乙方不提前通报或因计划不周造成的自身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所供饲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在良好的保管条件下(通风、干燥、避免暴晒)粒料保存期为45天,粉料为一个月,浓缩料为三个月。乙方应在保存期内积极销售、妥善保管。
五、如乙方在饲料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书面通知甲方派人到现场共同处理。如确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如不属甲方产品原因或乙方发现问题后不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甲方及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对超过保质期才提出的质量异议,甲方有权予以拒绝。
六、履行地点和方式:
七、结算方式:以现金为结算方式。交付货款必须以甲方开出的财务收据为准。
八、如需设立担保,甲乙双方应另立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按未履行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申请工商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报送有关部门,双方签章生效。
十二、其他附属条件
销售员与经销商或用户间的借贷关系属个人行为,公司一概不负责。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时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商业合同
【法规分类】合同
【正文】
商业合同
合同号:____
日期:____
买方:____
电报:____电传:____
卖方:____
电报:_____电传: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
单位:____
单价:____
总价:____
总金额: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
6.装运港口:____
7.卸货港口:____
8.保险: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公司____
(电报: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买方:____
注:商业合同是一种通用合同。在国际贸易中,若双方对合同货物无特殊要求的条件下,一般都采用商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合称“双方”,单独称“披露方”/“接收方”。
鉴于甲、乙双方之间将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合作,双方已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对所定义的保密信息按约定互相履行保密义务。
第一条保密信息
1.1指任何形式的、与项目、合作意向与条件、各方之间有关的讨论、协商与文件、各方公司业务信息、本协议的目的、签署、条款与条件以及履行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产品、服务、供应商、客户、商业计划、市场区域、调查、研发、软件、发明、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流程、设计、方案、图表、数据、人员、工程、市场与财务数据信息等有关的任何信息;接收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系披露方保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根据信息的性质或披露时的情况被书面标明为保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以口头或其他方式披露且能够在披露时被合理地识别为保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
1.2双方同意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信息、技术数据或商业信息:
1.2.1已成为公众所知信息,而接收方对此并无过错;
1.2.2在接收保密信息之时接收方已经通过合法的途径知晓的信息;
1.2.3接收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且未附加保密的义务;
1.2.4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披露或使用的信息。
第二条使用和披露限制
2.1双方同意,只为项目合作目的接收和使用保密信息。
2.2除披露给根据项目合作目的必须知晓该保密信息的雇员之外,无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将任何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披露、公开或散布给任何第三方。
2.3接收方同意采取合理的、不低于保护己方同类保密信息的保密措施来保护保密信息,以防止任何对保密信息的非授权使用、披露、公开或泄露。
2.4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为己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接收方一旦发现任何对保密信息的非授权使用或披露、或其雇员、顾问及供应商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立即通知披露方授权代表,且应采取合理措施协助披露方重新掌控该等保密信息和防止对该等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滥用或披露。
2.5若具有权力的法院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当:
2.5.1提前7天书面通知披露方此类要求;
2.5.2若披露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将配合披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且接收方只能提供所要求范围内的保密信息。
第三条保密信息的返还
经披露方书面要求,接收方应立即向披露方返还或销毁自披露方获得的全部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制件、摘要及任何包含保密信息的材料。自本协议终止后90日内披露方应提出书面要求,如有销毁保密信息的情况,接收方应书面证明其已履行此条的约定。
第四条无义务
本协议下保密信息的披露与接收不应被解释为一方负有向另一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义务,亦不应被解释为一方负有与另一方缔结某种合同或合作关系的义务。
第五条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保密信息的一切权利和利益均由披露方保留。除披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本协议不应被解释为披露方向接收方关于任何专利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明示或默示的许可,亦不应被解释为披露方向接收方授予任何保密信息的明示或默示的权利。本协议下披露方与接收方是独立的缔约人,本协议所载任何内容不应被解释为在披露方与接收方间创设合资、合伙、雇佣、代理或任何其它协议目的之外的关系。
第六条补救措施
双方理解并同意:保密信息是披露方独特而重要的资产,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可能给披露方带来金钱所不足以弥补的无法挽回的损失。接收方同意,若违约行为发生或可能发生时,除其他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外,披露方有权:
(1)无需证明实际遭受的损失而获取禁令以阻止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或终止已发生的违约行为;
(2)从接收方获得其所遭受损害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接收方违反本合同义务引起、或与之有关的律师费。
第七条期限
除非本协议通过双方的共同书面协议被提前终止或被双方的共同书面协议所替代,本协议自本协议签署日期之日起至甲方主动披露或相关保密信息可从公开渠道获知时终止。本协议项下各方的保密义务于全部保密信息的秘密性完全丧失时终止。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
9.1若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在适用法律下因任何原因被认定无效或不可履行,此种条款应自始视为不存在,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及可履行性。
9.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修改。任何根据本条款做出的修改对双方及各自的义务继受者均有法律约束力。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不能解释为其弃权。
9.3本协议反映了双方对本协议所述主题的全部协定,并取代所有之前关于本协议所述主题的任何协议及以往惯例。
9.4违约责任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内容的,视为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
9.5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在之前签署的竞业禁止条款终止,双方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进行充分合作,但乙方不得损害甲方的商业信息和进行不正当竞争。
9.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其中试用期为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工作地点为。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xx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为xx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xx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双方其他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更方便、更快捷地采购中药材种苗,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购销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中药材种苗共计15公斤,总金额为人民币3150000元。甲乙双方按实际采购种苗的数量结算;
二、种苗采购清单: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种苗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时预付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630000元,余款在次年按种苗的存活率(≥85%)一次性付清;
五、种苗质量:乙方保证所供种苗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种苗,甲方立即退货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额;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种苗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利退货;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种苗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合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第三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 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 、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装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装运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卸货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九条 支付条件:
按下列( )项条件支付:
1.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 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2.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 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 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 公司。
第十一条 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 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 ),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________
3.包装:________________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________________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___________
5.装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________
8.保 险:________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________________
分下述三种情况:________________
(1)采用信用证:________________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 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__________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 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__________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________________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 公司。
(2)空运:________________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__________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 公司。
11.装运:________________
(1)F.O.B.条款:________________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 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___ ),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________________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__________/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________________
卖方保证:________________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________________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 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___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________________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________________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 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__________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________
3.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装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 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下述三种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
采用信用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 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____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 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____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 公司。
空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____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 公司。
11.装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O.B.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 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C&F条款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____/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 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 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____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注:商业合同是一种通用合同。在国际贸易中,若双方对合同货物无特殊要求的条件下,一般都采用商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引资方(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投资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合同编号:
一、 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
“诚信、守法、平等、双赢”的原则,实现“引资开发、资源互补、投资收益、共同发展”的目的。经甲、乙双方代表多次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投资建设 项目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项目名称、投资主体、建设经营计划、经营方式
1、项目名称:
2、投资主体:
3、建设经营计划:
4、经营方式:项目由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负盈亏。
三、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期限
(一) 项目规划用地 ,固定资产总投资 人民币。
(二) 项目建设周期 。
(三)甲、乙方负责与供电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四、项目选址、用地建设条件
1、项目选址: (具体面积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2、项目规划:项目总体规划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产业规定和
甲方镇区规划,并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3、土地出让价格: 。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严格遵循并按照约定执行市政府优惠政策,组织工作专班,全程协助办理项目报备、土地租(征)用协议签订,开工建设、并网发电、电费结算的所有手续并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与项目建设相关的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全力协助乙方就该项目设施配套用地合法手续的办理。
(三)甲方负责落实现行的项目优惠政策,在乙方具备高新企业的认证前提下,甲方促使乙方享受入园高新企业优惠政策及国家对新能源产业的优惠政策。
(四)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国土、规划、林业、水利、环保、农业等各部门的支持意见函等相关合法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项目开工时,甲方协助乙方完成通路、通水、通电、通讯、排水工作,确保项目施工可正常进行以及所有生产必备要素的及时正常供给,确保电站周边排水不进入电站区域,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保障企业独立生产经营的优良环境,负责协调土地所属村委及村民关系,履行职责范围的支持和服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七)甲方协助乙方就近,并入国家电网。
(八)在乙方交纳项目保证金后,如因土地手续或备案指标未能批复下来,造成项目无法进行,则甲方也应在 工作日如数退还该项目保证金。
(九)甲方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或个人对地面附着物的清理,如因清理地面附着物等事务产生的补偿费用可由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约定补偿金额,但补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乙方必须在甲方所在地工商行政机关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 万元,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纳税、依法用工、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安全建设和生产,保护环境等。
(二)乙方项目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建设,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产业政策和质量标准规定。
(三)乙方项目开工、建设、经营,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好项目报备、登记、农业、供电、规划、环保、水利、和土地等相关手续,并向甲方提供项目涉及乙方机密范围以外的所有资料。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甲方镇区规划和环境规划。
(五)乙方在生产经营期内须将生产建设、经营所产生的全部税收依法在甲方所在地缴存。并将此作为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必备条件。
(六)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交纳项目保证金 万元(项目保证金退还方式以 执行)。
七、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性条款,均属违约。在履行过程中非因法定事由不得违约,否则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追究违约方责任。
(二)违反方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经济赔偿。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调不成,可由管辖法院提出诉讼,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终审法院。
八、附则
(一)本合同关于项目投资及项目建设等内容作为乙方注册企业为前提,同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的所列条款。
(二)以上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因国家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有关条款不能履行的,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率。
(四)本合同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五)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市政府备存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乙方项目保证金到账之日起生效。
九、签约双方
甲方:
代表:(签章)
买方:
电话:
卖方:
电话: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
单位:
单价:
总价:
总金额: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
6.装运港口:
7.卸货港口:
8.保 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 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 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 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
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 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 公司
(电话: ),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 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 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 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