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450字(通用30篇)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我读过许许多多的童话书,其中我最喜欢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衣》。《皇帝的新衣》讲了一个意义深刻的故事:一个皇帝每天都要换一件新衣服。之后皇宫来了两个骗子。然后骗子的计谋得逞,最后被一个平平凡凡的小男孩解开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作为一国之君怎么会被别人骗呢,全都是虚荣心做的怪。天下百姓、大臣和皇帝都心甘情愿地被别人骗,也心安理得地去骗人。骗子之所以得逞,因为他们会满足别人的虚荣心。
这和我也有关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虚荣心。每次我看见别人在玩悠悠球,我也想要一个,每次跑回家,就缠着妈妈不放,妈妈也没办法只好给我买。每次妈妈都知道,就算给她买什么,也满足不了她的虚荣心。每次我玩好就随地一扔,然后就不理它了,每次都这样,妈妈一直觉得是浪费。自从读了这篇故事之后,我就把那些遗忘的玩具放进一个箱子里,让志愿阿姨带给福利院的小朋友。妈妈见了夸我是个好孩子,以后见到别人在玩新玩具时,我也不再会被自己的虚荣心左右。
虚荣心是每个人都有的,只要你控制它,合理的运用它,你将成为一个完美的人!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读完朱自清的《匆匆》一文,合上书本,思绪仍久久沉浸在他对时间流逝的深深惋惜和无奈之中。
朱自清是一位学者、散文家,他的好几篇散文因分别编入中小学教材而为人熟悉和喜爱。在写《匆匆》一文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但在文章中,他却写道:“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从中读到了他对时间稍纵即逝的慨叹和对似水年华的珍视。
不曾细算,其实,从我们身边溜走的日子已经有四千多个了。他们有的从朗朗悦耳的读书声中飞逝,有的从引人入胜的屏幕前掠过,还有的从嬉戏玩耍的笑声里逃走。
在生活中,我们所拥有时间是一样多的,都是二十四个小时。人的智商不会有太大的差别,但是一些人事业上颇有成就,而很多人一辈子碌碌无为,我想关键就在于他是否珍视时间,勤奋努力。
学生学习知识也是一样,有的同学学习成绩一直比较优异,有的同学却徘徊在及格线边缘,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别?原因就在于对时间的珍惜程度。成绩优异的同学深知明日复明日、万事成蹉跎的道理,因此对时间的管理十分缜密,按部就班,今日之事今日毕。而成绩不理想的同学总是想,明天再做也不迟,有的是明天,结果是等闲白了少年头。
《匆匆》一文让我明白了:每分每秒的时间对于我们来说都是珍贵的,只有珍惜时间,不蹉跎岁月,我们才能干更多的事情,我们也才会有更多的机会获得成功!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把握时间,升华自己,成就美好的未来!
“她们应使用钢铁般的意志,敲开了文学圣殿的大门,硬是用汗水和心血把“小草”浇灌成“大树”。”这是《小草和大树》这篇文章中最精辟的一句话。我细细的品读着,推敲着他深刻的意思。从中,我得到了许多启发,是我的知识宝库又增添了一笔财富。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夏洛蒂。勃朗特,堪称逆境成才的典范。她出生贫穷,自幼就承担起了家庭的一部分。但无论生活再艰苦再劳累,她都不肯放弃学习。在文学的道路上,她和两个妹妹不断遭受打击和失败。她们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将写诗改写小说。今后,她们争分夺秒,孜孜不倦的写作,终于在文学盛坛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勃朗特姐妹的成功经历使我深受启发。只有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够体会到成功的喜悦。她们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她们不屈的抗争精神与不懈努力的顽强意志感动着所有的人。在逆境中只有敢于不屈的奋斗,敢于向所有人证明自己并不弱小,用自己的勇气和坚韧的毅力点燃智慧的火苗,就一定能收获辉煌的成功!
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而非凡的毅力来源于毫不动摇的决心。作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学生,我们更应该具有顽强拼搏的精神,为祖国的未来建设做出伟大的贡献。
自从我读了《小草和大树》这篇文章后,他是我内心充满了勇气。我不在选择沉默,我要像夏洛蒂。勃朗特那样,不畏困难,有坚韧的毅力,在生活中鼓起勇气,走向未来的美好世界。
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它的名字叫《白鲸》,作者是麦尔维尔。和他写的其他书籍一样,《白鲸》这本书让人感触甚多。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人和自然做斗争的冒险故事。书中主角是一个叫亚哈的船长,他早年被白鲸-莫比迪克咬断了一条腿,于是励志报复杀死那只白鲸。书中船长代表的是人类,而白鲸莫比迪克代表的是自然,白鲸和船长的斗争也是代表的人和自然的斗争,但是显然错的是人,白鲸被船长猎杀于是咬断了亚哈的腿,但没有杀死他,亚哈船长的三次追击激怒了它,激怒了从来与世无争的自然,自然对人类的报复是不会留情面的。人类和自然的较量,同归于尽、粉身碎骨的结局,这让我们开始审视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到底怎么样,可以让我们之间相处的更好,更和谐,让人类和自然做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啦?
从头至尾,我一直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可以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己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非常着急,希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助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其实亚哈船长可以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己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亚哈船长的死亡是注定的,他的疯狂,对白鲸的恨之入骨,就可以看出他的悲惨结局。
乌塔是一位14岁小女孩的名字,这个故事讲述了这个女孩独自一人在各国旅游。
当我读到文中的“这次趁暑假游历了欧洲,已经去了法国,瑞士,奥地利,在意大利去了威尼斯,米兰,佛罗伦萨,最后还要去希腊。”时,我大吃一惊,一个才只有14岁的孩子居然独自一人去了那么多地方。我想起了自己,什么事都要父母帮忙做,就连去书店买书都要缠着父母,犹如一朵生活在温室中的花,依赖性很强,遇见困难从不会想办法解决。
我想:中国的孩子现在一定都这样,吃饭要父母哄着吃,睡觉也要哄着睡,有些甚至连自己穿衣也不会。其实,这些大多因为家长们太溺爱孩子,不知道培养他们的独立意识,总认为孩子这不行,那不行,不愿放手。
这篇文中提到“光从电视和书本中认识世界总不完美。”我认为这句话很有道理,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只有我们亲自做了才会认识事物的真正一面。
我想对中国孩子们说:“不要做母鸡翅膀下的小鸡,要做雄鹰搏击长空!”也想告诉中国的父母们:“请不要过于溺爱孩子,为了孩子的未来,放手吧!”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当碗第3次被高举起来时,我的心也和碗一样被悬在空中……
其实无论少年是否成功,他都是一个强者。
“不以成败论英雄”,少年他能顶住前两次的失败,就已经走向了成功。也许他的表演不能说是圆满,但是他在表演背后又向我们展示了另一个舞台。这个舞台教会我们的不只是要勇于面对失败,更注重的是一种精神,一种不怕失败,勇于拼搏的精神。要知道,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勇气面对失败。有多少人因为一次的失败,就放弃了成功的机会。我觉得失败=成功,没有先前的失败,就不会有获得成功时莫大的喜悦。只有你付出了汗水,获得的收获才会有所意义。
顶碗少年遇到困难都能不所馁,那我们这些温室的花朵遇到一些起风吹雨打后又会怎样呢?是不畏风暴,积极向上,还是垂头丧气,萎靡不振?像我就是个典型的例子。虽然说我长得人高马大,可对于那个跳高杆一直持有恐惧心理,每次上体育课都是提心吊胆,终日惶恐不安,生怕碰到那个要命、倒霉的跳高杆。唉,“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希望我也可以拥有少年不怕失败的决心,早日在蔚蓝的天空翱翔,就算偶尔的跌落,也不会灰心丧气,因为我有一双展翅冲天的翅膀!
翻开这本书,首先映入眼帘的则是一张张照片,令我印象最深的则是红军总司令朱德,照片中的他满脸笑意,十分和蔼。
记得文中有写到朱德很爱护他的部下,他常常与士兵们同甘共苦,并且十分喜欢在营地里转,同弟兄们坐在一起讲故事,同他们一起打球。由此看出,朱德总司令是个平易近人的人。在长征途中,他把马让给走累了的同志骑,自己却大部分步行,似乎不知疲倦,朱德十分关心他人。从他妻子的描述中更能看出朱德总司令天性极端温和,对一切大小事情都十分负责,和蔼可亲。
他忠诚谦虚,服从指挥共产党,所以能够对红军保持严密的控制。朱德对“文职”领导的忠诚和服从是原因之一。朱、毛的联合不是相互竞争,而是相辅相成的。朱德没有任何政治野心,他能接受命令,因此也能发布命令。这是革命的领导的一个很有价值的因素。朱德是“三军”统帅,是红军稳定的象征。
正如文中所说的,“反正朱德不是圣人,但是在他的自己人中间——在穷人,毕竟他们占中国人民的绝大多数。他是个深受爱戴的人,他在一段的时间内曾经高举解放的火炬,在那些为中国的人权自由而斗争的人中间,他的名字已经永垂不朽。”
这几天,我迷上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七部。这本书情节惊险且扣人心弦,让我读起来感觉津津有味。
故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正是就应上魔法学校的七年级的时候,却因已故校长邓不利多嘱托给自我的的任务?
?找到魂器,消灭伏地魔,而和好友罗恩、赫敏逃亡在外
。他们经历了一系列的历险旅程:骑火龙离开精灵阁,在荒野中寻宝剑,变模样到魔法部刺探。最后,在一系列冒险后,他们找到了七件魂器之中的五件魂器且消灭了它们。在这过程中,他们得知了死亡圣器的故事。死亡圣器分别为复活石、老魔杖、隐形衣这三件,只要全部拥有,便能够控制死神。可伏地魔也一向在寻找死亡圣器。为了消灭伏地魔,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殊博,最终哈利纯正的灵魂战胜了伏地魔已经四分五裂的灵魂,赢得了这场生死殊搏的胜利。
合上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是因为爱。在生活中,“爱”也无处不在,从各个方面显现出来:亲情、友情、感情、……把我们包围着。常常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又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明显的爱,我们,就每一天生活在这种伟大、无私、美丽之中:母亲的一个嘱咐,兄妹的一个祝福,老师的一句教诲,朋友的一个鼓励,对手的一句赞美,队友的一个击掌,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包含着关心、友好、信任、热情,这就是爱!最普通却最强大:书中,它能让哈利死里逃生,战胜伏地魔,现实中,它能让我们感悟幸福,战胜任何困难。
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罗恩、赫敏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也能像哈利那样,永不言弃,艰难前行至成功。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启示一单元里让我记忆最为深刻的一文是——《落花生》
从课文中,我体会到人或事物都不能只看外表,联想起俗语:黄金外表稻草包。看着外面一身黄金,打开里面来看却只有一堆烂稻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不外如是!
《落花生》的作者落“华”生,原名许地山,他经过父亲一晚的教诲,深受启迪,父亲说的一个一个字如一枚一枚的印章,印刻在了落“华”生心中,也让他勉励自己,做一个落花生一样的人。
也是那么几句教诲的话,让读者也从中受到了同样的启示,同样的教诲。读完这篇课文,一股柔和又温暖地微风迎面吹来。一下子苏醒了我童年的回忆。想到我以前,妈妈喜欢把我打扮地像画中走出一般,可我却不怎么爱看书,外表华丽,心里面却犹如一堆稻草。《落花生》就像一盆凉水。想象一下,我正穿着美丽的裙子的时候,它从天而降。我现在想想都不知道有多惭愧。
有时我总觉得自己像一个模板模特。没有头脑,不会思考,对世界一无所用,一天到晚被别人打扮,一会儿穿纱裙,一会儿穿时尚套装。
虽然会被别人羡慕身上那昂贵的衣服,但没有知识永远是一堆没有用的废物。
应该像《落花生》里的花生那样,虽然外面一点也不好看,可它又便宜,又很受别人的喜爱,并且它可以炒着吃,煮着吃……各种各样的吃法。小小的花生,给人们带来欢乐!它们是多么光荣贡献,是多么朴实。
所以,我要从《落花生》中采集一句父亲说的话: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因此,从那天读完《落花生》一文之后,我又懂得了一个道理。也要我同样领悟到,我们要打开心窗,放开眼界去看更多地书,从书中了解世界,学更多地知识,做有用的人!要外面也美丽,内心也美丽,才是真正的美丽。
今天是3月18日,我们学校的六年级各个班在操场的影棚里观看了一部让人受益匪浅的电影,他的名字叫《跑出一片天》。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运动世家出身的男孩李小天,为追求自己跑步的梦想,历经种种磨难与考验,最终赢得了跑步的胜利。看了这部电影我思绪万千,对小天这个男孩心里怀着一丝一丝的敬佩之情。
这部电影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天接受训练,大眼仔帮助小天找回自信,重新让小天有自信心站在起跑线上,小天刻苦训练不怕累,把脚都练肿了,就是为了跑快一秒,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们,我们是多么懒惰,在生活中遇到一丁点儿的困难,都会退缩,再想想小天,他是多么勤奋,为了自己的梦想发奋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经受磨难,小天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出生时母亲离开了他,他与自己的父亲相依为命,我忍不住捂住胸口问自己一句,自己有没有为自己而努力过?自己有没有为梦想紧追不舍?自己有没有小天这样坚强的意志呢?一个个问号在我的脑海中飘来飘去,但在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那就是“没有”。看了小天训练跑步的剧情之后,我立志一定要做一个坚强、勤奋、独立自主、为自己而努力的人。
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地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就是小天比赛时大眼仔说过的一句话:“400米赛跑是一个奇特的比赛,它就像人生一样,输在起跑线,却赢在终点。”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起跑线上留有失败的痕迹,不怕,只要在途中你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努力!再努力!!对梦想紧迫不舍,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增添几分绚丽的色彩。
还有一点,父母是最辛苦的,他们为我们铺好垫脚石,总是在每个角落流露出一丝爱,他们总是为我们操心,为我们担忧,只要是为我们都无条件的付出,我们只要拿出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刮目相看,才会给父母、给自己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让我们一起发奋努力,用智慧、用特长、用自己点滴的行动,撑起一片天。
暑假期间,我读完了由法国杰出的昆虫家、文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这是一本记录昆虫生活习惯、生活居所以及它们与家人亲切的互动和爱护自己的宝宝的故事。可以看出,此书的作者热爱生活,热爱昆虫,热爱大自然。与作者相同的是,我也喜欢昆虫。“一个人,可以这么有毅力,真不容易!”看着这本如此厚的书,我不禁感叹道。
在《昆虫记》里,我最喜欢的是螳螂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如果不看它那致命的捕猎工具,螳螂其实也不可怕:苗条的身材,身穿着俏丽的上衣,浑身呈现优雅的淡绿色,还有那长长的酷似沙罗的翅膀,真像一位美少女。
我也喜欢萤火虫。从外表来看,它似乎是一个纯洁善良而可爱的小动物,但实际上,它是一个善于猎取山珍野味的猎人。而且,它的捕猎方法十分凶恶,加上它的外表也像其他一些昆虫一样具有一定的欺骗性,所以我们千万不要被它的外表所迷惑哦。
我还喜欢遂蜂。其实遂蜂也是蜜蜂的一种,只不过我们常见的蜜蜂多在露天环境中筑巢,而遂蜂却深居地下洞穴中。蜜蜂从来都是勤劳的象征,遂蜂也不例外。遂蜂忙着干活儿时进进出出景象煞是好看,通道太狭窄,容不下两只同时进出,所以其他遂蜂则在门口按先后次序排好,不挤不拥,等轮到自己才进入。第一只一钻入地下,第二只便紧随其后,然后第三只,第四只,一只一只地快捷地跟着钻入地下。它们配合真默契!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哦。
《昆虫记》里还有许多其它的昆虫,如蚂蚁、蝴蝶.......法布尔对它们一视同仁,都很喜欢,并没有一丝讨厌的感觉。可以看出,他真的十分爱昆虫,也特别爱大自然。一个特别讨厌昆虫的人,会写出这么富有哲理的书吗?能有这么坚持不懈的精神吗?不会的!所以,法布尔是我们的榜样——热爱大自然的榜样。
法布尔的这种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们不论做任何事情,都要学习法布尔严谨的科学精神,不断地探索真理,坚持不懈,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很久很久以前,听说他很著名。没有相片,但却名扬四海。有一天,他到了一条江边,过了一会儿,就永远消失在江中。后来,就有了端午。一切顺其而至。历史长河中太多的人,他真的算是不精明了。
自古昏君无数,可臣子因为昏君而自尽的,屈指可数。除了屈原,掰着指头也可以数出来。我想屈指可数并不是为他造的,但也不乏有联系。
他永远是那么浪漫,死也死得欲仙,引起了巨大反响。人们说他是忠臣,然仅靠听说,哪怕记载也并不一定真实。但他却不可小看。屈原会永远在人们心中,只要还有端午,大人们总会讲屈原的故事,代代相传,他的地位甚至如一个天神。
他的离开也许是对的,自己解脱了,留下美名传万世,其实很值得。若他不跳江,就没有了端午,没有了粽子,没有了赛龙舟,人们生活会更无聊。现在的人过端午,大都不再想起屈原,只是习惯而已,但这个人的魅力永存。
屈原的作品我只看过《离骚》,也只是课本上的,我并不深知屈原究竟怎样一个人。但我能确定的是他的离开留下的是美丽。美丽的神话,美丽的诗,无论何时提起,也不会有伤感。
两千多年前,他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他;两千多年后,他依旧不认识我,可我却认识了他。虽然他已不在,虽然历史有假,但我仍愿相信他是个忠臣,才貌双全。死了的人也许无悔,活着的人更不能后悔。读《离骚》已没有当年的豪气,但却能读一个人的心。
如果上N辈子我认识你,我也会赞同你的离去,不过一死而已,总好过昏迷不醒。我会送你离开,先生遇昏君,不可预料,不佐此人也罢,留得清白在人间!
屈原,请你在天堂一定要幸福,才不枉费你一世辛苦,再冤也不叫苦,错不用抱歉来弥补,至少能成全你的追逐。才值得你对自己残酷,看你好模糊,若有来生,愿你遇明主,走好人生路!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这天,我看了《偷吃人参果》的故事,故事里有位神仙叫镇元大仙,他有一棵神树——人参果树,这棵树上结了28个果子,果子的样貌像个人形,十分珍贵。一天,两个童子打下两个果子让唐僧吃,由于果子太像人形了,所以唐僧不敢吃。童子们见唐僧不吃,就商量着偷偷自我吃。当他们吃果子的时候,被八戒发现了,馋嘴的八戒就让悟空去偷几个来尝尝。悟空到院子里打下一个,低头一看,果子一落地就没有了,然后悟空就叫土地佬出来,说:“果子是不是你偷吃的,快拿出来!”土地佬说:“那人参果落到地上钻,落到水里化。”悟空说:“这难不倒我。”悟空这次是打下一个就用衣服接住,他一共打下了3个,回到屋子里和师弟们分享了。第二天,两个童子发现了,就跑到唐僧那里大骂起来,悟空气得火眼圆睁,跑去把人参果树打了个稀巴烂。之后,镇元大仙回来了,童子就把悟空偷吃人参果的事告诉了他,镇元大师很生气,就把他们师徒四人捉了起来,镇元大仙对悟空说:“如果你三天之内,能救活人参果树,我就放你们四人走。”悟空答应了,他去请了许多神仙,可谁都没办法,最后他去请了观音菩萨,观音菩萨救活了人参果树。镇元大仙放了他们师徒四人,他们又踏上了取经之路。
看了这个故事,我想:我们不能太贪吃,不能当小偷,不然会给自我惹来麻烦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古文观止》是本好书,是中华文明智慧的集现。我喜欢读,它在我心中总是闪烁着异样的光辉。自我读起此书时,背过的古文不过就寥寥数文。实在是好文众多,只得走马观花般学习皮毛,而在观止的选传中,犹独钟情于《战国策》李斯的谏逐客书与三国的诸葛亮的出师表。李斯敢写谏章批判秦王的做法是不对的,表现其的勇敢与智慧,文章结构紧凑,举例充分,论理十足,可谓是绝。诸葛孔明写《出师表》,表现他正直,为理想奋斗的精神品格。下面我就选谏逐客书二段来品析。“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2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向西,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夫物不产於秦,可宝者多;士不产於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仇,内自虚而外树怨於诸侯,求国之无危,不可得也。”
李斯写谏逐客书时,正为秦王因韩国实施“疲秦计画”,而大怒。下令逐客。李斯也在范围之内,于是李斯将谏章呈给秦王,秦王看之,欣然撤销逐客令。试问;如果谏章不能打动秦王,那么秦王会不会以叛党的名义杀了他。答案是肯定的。从中也可看出李斯的胆量,从容,淡定,真学才识。从文中看,亦如此。第一段以“臣闻……”作为起始,一连串的因果实例摆出,环环相扣,层次明了,接着说明为何不赞成,否定秦王的决议。第二段“夫物。”我犹以为重要,一针见血。突出中心。
这是一篇不错的议论文,也让我对作者感到敬佩,也让我对自己感到愧疚。想想自己在生活学习中无法自立,也没有像作者那样有主见,遇事懦弱胆小。不能沉着应对,面对一些物质的事物,也不能够地面对。所以我立志学习作者的这种精神品格。而我也很庆幸读了这本让我很惬意,很享受,很有启发的书。
这是一部关于生命和死亡最深刻的寓言,一部触动灵魂的寓言。
作者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名叫哈里的小男孩因为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这就是人们经常说的“天堂”,正等着去天蓝色的彼岸,但他还牵挂着自己的姐姐、爸爸、妈妈、老师和同学们,却又不知如何传达他的心声,直到他遇见一位叫阿瑟的幽灵。阿瑟带着哈里偷偷溜回人间,来向亲人和朋友告别,并向他们表达歉意和爱。
这本书让我悟出了许多的生活道理:你不在了,生活还在继续;决不要在你怨恨的时候让太阳下山;活着,就应该给别人带去美好,不留遗憾……在这个感人的故事中,我看到哈里对亲人、朋友的爱和亲人、朋友对他的爱。哈里他会不惜一切代价去向亲人表达自己对亲人和朋友的爱,甚至违反了天国的规定。他的亲人和朋友把他做过的事情一样一样的写下来,贴在了黑板报上,甚至连哈里的死党——杰利·唐金斯也写了一篇文章,表示自己对哈里的怀念和歉意。有时,你对亲人不满时说的一句“我恨你“也许就是你和他(她)之间的最后一句话,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善待他人。不要让一句不满的抱怨成为你活在世界上的最后个印记。
我相信,只要心中有一份爱的牵挂,你的那一轮夕阳,将在你心中永不坠落!
这本书里的故事都是传说,有一些故事让人感人泪下,有一些故事让人无比的仇恨。
在我的印象中《女娲造人》的故事,让我记忆犹新,记得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有一个叫女娲的女神,在人世间来回走动,放眼望去,山清水秀,江河奔流,青山碧岭,鸟兽游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好像少了些东西?女神望着水面的倒影,明白了些什么!她用泥土照着自己的影子捏成了一个个泥人,吹了一口气,他们变成了活生生的人。女娲到了一个地方,发现那里人烟稀少,看到有些人一动也不动,女娲觉得奇怪,而发现他们须发皆白,早已死了。便让人类有繁衍后代的能力。叫男女婚配。
过了几天,天空中的四根柱子倒了。野兽乘机危害人类,一条黑龙也出来危害人们。女娲不能坐视不管,便用精美的石头烧成液体,将它们与天牢牢地粘在了一快。然后,捉来了一只大乌龟,将它的四只脚做为天的四根柱子。又将神不出的黑龙除去,将凶恶的野兽赶往树林之中!此后,她一直住在天上,默默地看着人间,被人类俸为守护神。
这就是女娲的故事,它告诉我们不管现实生活遇到什么问题,都离不开勇敢和智慧,开拓与创造。你们也喜欢吗?
当我刚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便被它的名字和封面所吸引住了。封面上有一个背着许多柴火的小女孩,打开书后,我知道了她就是这本书的作者。翻看着一个个故事,我仿佛跟随者正弄着回到了她的童年时代。
童年无疑是一个人生命中最宝贵的时光。人们总是用宝贵、美好来形容短暂易逝的青春,我认为童年亦是如此。当一个人还是孩子的时候,他会用单纯的双眼看这个世界,当他长大的时候,就会失去往日的纯真。我是多么想回到那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呀!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轻快的感觉,因为作者的童年充满着许多乐趣,神奇的北极光、有人性的猫、五花山的秋景这些都给作者带来过遐想。她的童年在我看来是与大自然密不可分的,冬天的火炉需要从森林中拉取柴火,夏天去野地里采野菜,秋天跟随父母到美丽的五花山下起土豆,春天可以到五颜六色的野花中去扑五彩斑斓的蝴蝶。大自然在她的童年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带给了她无穷无尽的趣味。
作者的家庭也是美满的,父亲是一个幽默,肯吃苦耐劳的人,也是一个爱护树木的人,母亲是一位家庭主妇,家里有几个孩子,一到过年,热闹极了。我从中读出父母对儿女深沉的爱,这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笔宝贵的人生财富。
童年是如此宝贵,孩子们都应该珍惜童年,从中获得成长的乐趣,留下宝贵的记忆。